余幸已经不能形容自己的激动心情了。
动力和工程——这是不是意味着,有生之年,她可能坐上小汽车了!
她按捺着自己的心情,道:“那你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学习啊...也不耽误。”
余云辉却摇头道:“我现在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余幸:“ ......”
先前她只怕这人过于眼高手低,不肯脚踏实地,现在可好,正是反过来了。
“也不是这个道理,读书多总是好事,你要是有什么困难,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是愿意帮助你的。”
余云辉什么都没说,背上背包,跟着余幸回到了快餐店。
他的打工生活适应的非常好,人虽然长得瘦,可是手脚勤快,虽然偶尔会因为不习惯而显得笨拙,但态度是诚恳的。
只是余幸经常觉得可惜——这样的人才,又是在这个时代,他是独一份,再没有别人能把这些知识传授或者应用了。
于是她找到凌朝商量:“我考虑带余云辉去桾都。”
凌朝睁大眼睛。
余幸:“他有能力,只是运气差又缺少一个机会,我不能用一点吃喝报酬让他留在这里,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
凌朝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那你还想怎么对他负责任?”
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
“不对,我被你绕糊涂了,这事儿还得问过余云辉本人,得他自己同意才行。”
凌朝不爽道:“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你把他赎出来,他就得听你的话。”
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了,余幸无奈道:“我只是把他赎出来,又不是要把他收奴隶...他当然还是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不能强求的。”
当天晚上,凌朝睡在外间炉火旁的垫子上。
他早这么习惯了,余幸也没有异议。
可在外面的一众伙计眼里,就是这个俊美的男子来的频繁,和老板关系十分好,且两人时常一起走到房里去,连过夜都没再出来。
这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关系了。
那些婶子大娘都是敢说敢聊的,纷纷给她出主意,说那男子的挺拔身板和俊俏长相,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让她一定要好好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