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乐脸上笑容不变,握住了花花的手,让她将那颗糖收在了掌心。
“只能许一个愿望哦,你可以好好想想,多考虑考虑。”林知乐站起身,拿着自己的背包朝那边赶过来的席珩走去。
花花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自己握成拳头的手,余光里,她瞥见一道身影靠近,脸色顿时一白,身体颤抖了几下,连忙扭头朝下一个等着乘车的人走去。
见她走到了另外一个乘客面前,本来要过来的男人脚步一顿,脸色的怒意稍微收敛了一些,他侧脸往旁边吐了一口痰,找了个空位置重新坐下了,目光始终盯着花花那边。
席珩赶在高铁进站前过来了,两人检票进了站,席珩要跟她坐一起,但林知乐那个车厢已经没有空位了,他干脆拉着她去找乘务员给她换成了商务座。
从临云市去温海市高铁要三个多小时,但林知乐出发的早,到温海市下高铁的时候刚过十一点。
她和席珩先去吃了个午饭,又打车往宋美英记忆中住的小区赶。
“你不是说要送朋友回家吗?特意跑来温海市,你朋友住在这里?不对,你从临云市跑来温海市,送你住在温海市的朋友回家?”席珩感觉脑子都有点转不过来了,很不可思议的想,能做到这个地步,那得是多重要的朋友啊!
林知乐回了一句:“她家在温海市,我送她回这里。”
“啊?”席珩更懵了,左看右看,车上除了司机就只有他跟林知乐,所以,林知乐说的朋友呢?在哪?
席珩迟疑:“我家……不在温海市。”
林知乐额角抽了抽,也没多解释。
宋美英飘在车顶,看着这座熟悉的城市,车子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下时,她甚至还能回忆起某次爸爸开车带她和妈妈一起去海边玩的时候,车子也在这个路口等过红绿灯。
那时候她还在说着学校里发生的趣事,把爸妈逗得笑个不停,她也觉得很快乐。
“那里以前是一家糖水店,我最喜欢她家卖的糖水了,和其他家味道都不一样,我记得她们家生意很好的,怎么没开了呢……”宋美英嘀咕。
等车子停在一个小区门口的时候,路口边一对中年夫妻牵着一只金毛。
宋美英眼睛一亮:“哇,是奔奔!它看起来年纪已经大了,毛发没有以前那么亮了,瘦了,精神好像也不太好了,以前它可活泼了,我妈不喜欢狗狗,但是我妈说等我大学毕业搬出去自己住了,想养几只狗都行,我就想养金毛!”
她从车顶上飘了下来,靠近了金毛伸手想要摸摸它。
原本乖乖蹲坐在主人腿边的金毛突然抬起了前爪,脑袋往上蹭了蹭。
“奔奔……”宋美英伸着手,愣愣的看着它。
第11章
奔奔努力晃动起了身后的尾巴,拿脑袋去蹭她。
它确实年纪大了,以前能跳起来拿脑袋蹭她,还能拿前爪搭在她肩膀上,嘤嘤嘤撒娇要她抱抱它,可它现在做不到了。
“它在欢迎你回家诶。”柳露飘过来道。
宋美英眨了眨眼睛,隔空摸了摸奔奔的脑袋,像以前一样笑着和它说话:“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很高兴,我也很高兴,奔奔还是这么漂亮,你永远是咱们小区最漂亮的小狗!”
“诶?奔奔这是怎么了?”奔奔的主人看它难得这么激动起来,有些奇怪,顺着方向看过去,看见一个青年和女生往这边走近。
女人忍不住笑了起来,道:“除了小宋……难得见奔奔还有这么喜欢的人了。”
提起小宋,女人和身边丈夫的神色都黯淡了不少,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齐齐叹气。
小宋的父母找了她多少年啊,终于找回来了,带回来的却是女儿的尸骨。
林知乐走过去,朝女人问:“我能摸摸它吗?”
“可以啊,它看起来很喜欢你。”女人笑着点头。
林知乐蹲下来,伸出去的手几乎和宋美英的手重叠在一起,这一瞬间,宋美英感受到了掌心下小狗的热情。
奔奔似乎知道她能摸到自己了,嘤嘤嘤急着撒娇起来。
宋美英神情错愕,低头看了林知乐一眼。
下一瞬,她也蹲了下来,和林知乐一起伸手拥抱了这只用所有热情迎接她回家的小狗。
“奔奔,谢谢你。”
谢谢你,还在等我回家。
宋美英家所在的小区不大,往里面走的时候席珩还在问林知乐:“小乐,你喜欢狗狗吗?”
他已经在脑子里想有哪些好的犬舍了。
“喜欢啊。”林知乐道,“我喜欢的东西很多的,小猫小狗我喜欢,小猪小鸡我也喜欢,糖果饼干我喜欢,牛奶烤串我也喜欢,还有房子游艇和飞机,今天的高铁体验感很不错,什么时候我能拥有一辆属于我自己的高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