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李暮临欲言又止。
从李暮临调进东宫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修离和柳棠时都不是好惹的,所以他这段日子一直伏低做小,甚是憋屈。
这个新来的柳扶桑一看就是个柔软可欺的主儿,李暮临本打算在流放之路上拿他取乐解闷,没想到这才刚出京城他就被驱逐了。
乐子没了,李暮临难免遗憾,他扭头瞻望,只见扶桑仍然一动不动地倒在路旁,大概是被都云谏那一脚直接踹晕过去了。这天寒地冻的,他那小身板恐怕要冻出个好歹。
队伍愈行愈远,步足声渐渐杳渺,只余风声瑟瑟。
虽然意识不清,扶桑却感到心焦如焚,先是动了动手指,随即翻身呕出一口血,总算是醒了。
咳嗽几声,将口中的血沫吐干净,他穿上靴子,背上包袱,勉力站起来,一眼都没往京城的方向看,抬脚便朝着尚未走出视野的队伍追去,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太子需要他,他无论如何都要留在太子身边。
许是顾忌着太子有伤,马车行驶得并不快,其他人也都配合着马车的速度,不疾不徐地走着。
因此扶桑很轻易就追上了,但他不敢离得太近,始终保持着十丈左右的距离。
左胸被踹的位置隐隐作痛,呼吸都是疼的。
但扶桑心里清楚,都云谏那一脚是留有余地的,若他使出全力,自己就不是吐口血那么简单了,一命呜呼都是有可能的。
明明入睡前还思量着怎么消除都云谏对他的偏见,却不想一转眼就被那份“偏见”害得凄凄惨惨。
若不是太子突然发怒,想来都云谏也不会那般对他……好端端的,太子究竟为何会遽然怒不可遏?
回想起当时太子近乎狰狞的表情,扶桑依旧觉得胆颤心惊,他从未见过那样的太子,那个瞬间,他险些以为太子真的疯了,被精神和肉躰的双重痛苦折磨疯了。
扶桑越想越难过,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太子,想要陪在太子身边的意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坚定。
不管是主动或是被动,他都很庆幸,庆幸他“选择”了这条路,虽然刚刚启程就遭遇了挫折,未来也必定荆棘载途,但他不会后悔。
队尾的士兵很快就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小尾巴,跑到队伍中央向都云谏禀报,都云谏淡声道:“不必管他。”
他倒要看看,就凭那副孱弱之躯,能坚持多久。
临近正午,慢悠悠走了一上午的队伍进入了一个名为“鹤邑”的小城——鹤邑坐落在京城的西北方,相隔不足三十里,步行也只消一个多时辰即可抵达,而都云谏率队走了两个多时辰才到鹤邑,可见走得有多慢。
鹤邑是去往京城的必经之地之一,颇为繁华。
这支包括两百零五人和三匹骏马的队伍来到这座繁华小城最繁华的那条街,辎车停在最好的那间客栈门口,都云谏亲自抱太子下车,进入客栈,修离和李暮临抬着轮椅紧随其后。
扶桑远远看着,不禁对都云谏生出感激。
他看得出来,都云谏没有因为太子成了废太子就轻视或慢待他,他尽可能地不让太子受颠沛流离之苦,比如刻意放慢队伍行进的速度,比如不让太子风餐露宿。
扶桑轻易地原谅了都云谏对他的偏见和伤害,只要善待太子,在他眼里就是大大的好人。
这条街虽然遍布酒楼食肆,却也不可能一下子接纳两百人,大部分兵卒只能捧着各色吃食蹲坐在街边,哪还顾得上得体与否。
扶桑也早已饥肠辘辘,他被包子的香味勾引到包子铺前,卖包子的大婶热情地招呼他:“小郎君,想吃什么馅儿的?”
扶桑头一回被人这么称呼,赧然一笑,问:“都有什么馅儿的?”
大婶道:“有猪肉萝卜的、羊肉粉条的、葵菜鸡蛋的……”
扶桑蓦地想起来,冬至那天,金水问他想吃什么馅儿的饺子,他回说想吃葵菜鸡蛋馅儿,可惜他没吃到。
于是道:“要两个葵菜鸡蛋馅儿的。”
大婶笑问:“两个吃得饱吗?”
扶桑认真想了想,改口道:“那就五个。”
“一个包子两文钱,”大婶边掀开蒸笼边道,“五个就是十文。”
钱?
对了,在外头买东西是要花钱的。
自打五岁进宫,扶桑就只出去过两次,一次是爹带着他和棠时哥哥,一次是棠时哥哥带着他,他想要什么想吃什么都有人给他买,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亲自花过钱,故而对钱几乎没什么概念。
扶桑不记得自己昨晚收拾行李时有没有放钱进去,急忙打开包袱搜寻——娘亲手给他缝制的、他从十岁背到现在的书袋,两件必不可少的贴身衣物,银水送给他的蛇纹木簪子,金水送给他的扶桑花手帕,还有一瓶三物备急丸,再没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