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启轩宠着弟弟在下人看来也不是没好处的。
比如做的糕点那小皇弟说了声好吃,那恭喜了,这甚明事理的大皇子定会赏赐到令你满意的程度,哪怕是想家要出宫,只要小皇弟多吃了两口你做的糕点,那么所有奖赏都是好说的,甚至不用说,大皇子主动就能给你一次回乡探亲的机会,这种机会绝不可能在别的大殿中这么轻易就能得到。
大部分的宫娥太监们,一般不忠心耿耿地伺候个五六十年的,都是没办法能回乡看望家中父老的,甚至好不容易熬到了回家,家里早就人去楼空,音讯全无了。
故此,即便在下人眼中启轩再怎么宠着弟弟,再如何喜怒无常,他们只管小心伺候着,怨言虽有,却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启轩倒是不管这些下人的看法,在他看来,他只是在告诉下人们这偌大的殿中,可是住着两位皇子,他知道弟弟因受了父皇的冷落没有实权,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但只要他有,那所有人就不得瞧低他弟弟一毫一寸。
在众人眼中都是启轩一味地护着弟弟,其实启轩才是有苦难言的那个。因为他发觉他的弟弟似乎对这些权啊名啊都不甚在意,即使他恨不得自己才是那个备受指点的无权皇子,但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他的皇弟对这些始终是淡淡的。
相比起什么功名利禄,弟弟似乎更喜欢粘着他。
他有急事出门不让粘了也不闹,一人乖巧地在书房里待着等着,等他回了,便收起那副冲着下人时冷冷的脸,然后弯着一双愈发好看的眉眼,甜甜地喊他一声哥哥。
第三章 锋芒
同弟弟相处了几年下来,启轩越渐发现,被众人们称赞得一塌糊涂的自己,在弟弟面前,或许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罢了。
最早让他有这种想法的时候,他的弟弟不过才三岁。
启轩还记得,当时夫子给他题了名,让他作一首诗,那时他兴致勃勃,提着笔点了墨挥挥洒洒就写出了一首令夫子赞不绝口的好诗,还把诗呈给了皇上,皇上见了诗也甚是喜欢,赏了他不少东西。
那时他被夸奖得意气风发,回了凤华殿还不忘端着身为哥哥的谱,硬是要给一个三岁孩子念上一念。
其实那会他也没觉得这三岁娃娃能懂他写的什么,他只是被夸得多了,便理所应当地觉得所有人都该领略到这其中的风采,但当他念完了,那娃娃竟就拿着那写了诗句的纸张,一板一眼地认真看了起来。
启轩那时还觉得,弟弟微蹙眉心的小大人摸样着实可爱得紧,所以只顾着看这小娃娃了,压根就忘了自己先前是要干什么来了。
看着看着,那小娃娃忽然奶声奶气地开了口:“哥哥,这个字是错的。”
那个字,确实是错的。
小孩儿写字,总容易同字形相近的字混淆,且还不自知。
启轩那时候第一想法是以为他的小皇弟觉得作诗好玩,也想同他一样能作出诗赋来着,本来还没多放在心上,毕竟这诗都辗转了好多温书学辞几十余载的士大夫、甚至是当朝皇帝之手了,从没人说他诗中有错字,现在一个连诗是什么都不大懂得的三岁娃娃说他写错了字,这确实没有信服力,但后来上课时,启轩却鬼使神差地向夫子问了一嘴那个他自以为正确的字,夫子看了眼,说字是没错的,他高兴了会,忽然又想起这字用在诗中是组成了一对词,于是又问这词,那夫子愣了愣,便开始给他讲解字形相近的,一些容易混淆的经典之字。
启轩那时十分震惊,这比开始时就告诉他这字是错的来得让他震惊,若是一开始说他字是错的,那说明他那三岁的弟弟在不知何时已然认得字了,按三岁识字来讲,其实已够令他大吃一惊的了,可如现下这般说起来,这小娃娃已经不仅仅是只认得字,或许,还真看懂他的诗了。
同弟弟相处得越久,启轩便越知晓这小小的发现不过是那刺眼锋芒的略微一角。
在去年的时候,启轩不过八岁,同他的教棋先生对弈时侥幸胜了一局。
夫子惊讶之余,便全身心投入到棋盘中,终是艰难地胜回了他一局,他是温雅的脾性,可当时竟还不服了,非拉着夫子再战一局,他可是大皇子,夫子抹了把虚汗后还是坐下了,皇子所请他自是不得违抗的,于是,历史性的第三局在这一老一小两人对弈了整整一夜……
最终,胜负是在天色翻着鱼肚白时分出来的,结果出乎众人意料,是八岁的小启轩险胜。
这事在下人间迅速传开,后来也传到了皇帝耳中。
皇帝并不信,那教棋先生的棋技可是整个凌国乃至整个九国中都数一数二的,怎的就输给了一个八岁孩子,他只当这是那夫子奉承皇子的招数。可皇帝除却身份之外,终究还是个疼爱孩子的父亲,虽觉着这是奉承,却还是起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