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宋家在A国的确发展得不错,这下,能顶事的人全没了,宋家不就剩一个还没成年的独子,马上又要乱起来了……现在谁还不过去看看热闹。”
见到佣人的眼神,林馨睨了一眼,又道,
“好了好了,又不是不让那丫头保暖,不是给她也挑了个皮草袄子吗?里面穿薄一点有什么关系。这么穿着,到时候外套脱下来,拍照才好看。我这也是为了她好。”
“一个病秧子,以后要是分化成omega,也就是送给人联姻的份……”
说着话,林馨向楼下望了一眼。
“林加栗呢?”
佣人道:“夫人,小姐应该在阳光房里,就是不知道具体在哪……”
“又去找那条狗了?”
佣人没说话。
“真是,不知道哪来的毛病,从小就是,一没事就喜欢在狗窝里待着……病歪歪还神经质……”
啧了一声,林馨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转而让佣人出去了。
自己则拨出了个电话,亲昵地将手机放在耳边,
“喂,亲爱的?宝贝,我之后要出国一段时间,照顾不到你了。要不要来我家里玩玩?我女儿?没事,不用管……”
佣人小心地关上了门。她下了楼,去了底层的阳光房。
在这个家的男女主人大吵的那段时间里,林馨和温淮两人像是开了战似的,各自日日夜夜都带人回来,无所顾忌地在房子各个角落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忘情亲密,能折腾出多大动静就折腾出多大动静,丝毫不在乎这个房子里还住着第三个人。
佣人怕还年幼的林小姐看到,只能尽量及时收拾掉残局,或者把她引到其他地方避开这些场合,但仍然有一次,正好被林加栗撞见。
自己卧室里赫然出现的褶皱的床单,痕迹遍布的地毯,泼洒在地的红酒,发出难以言喻的气味——一切昭示了什么,显而易见。
林小姐什么都没有说。
她只是转身,出去了。
佣人发现她的时候,她正躺在阳光房的狗窝里,很安静地蜷缩侧卧着睡着了。大狗用毛绒绒的尾巴缠着她,像缠绕着棵漂亮的金色狗尾巴草。
林小姐似乎喜欢那只狗,又似乎只是喜欢它的陪伴。佣人没见过她有多喜欢逗它,只是偶尔摸摸它的狗。
她时常待在那个地方。佣人也习惯了去那里找她。
……而这次,不同于住院前,林小姐竟然坐在客厅里,安安静静的。而那只大狗在她脚边呼噜呼噜地蹭着,晒太阳。
“我在这里。”她安静地说。
“林小姐。”
林小姐“嗯”了一声。
“等下的晚饭——在二楼吃可以吗?”
在二楼的意思……就是林馨会有“客人”。
这已经是他们约定俗成的说法了。
林小姐也知道。
“晚饭不用了。”
但没想到,林小姐过了几秒,看着窗外,说了一句:“我要出一趟门。”
“出去?可是,明天就要飞A国,您最好还是早点休息……”
“麻烦,帮我叫司机吧。等下我不在,妈妈也更方便。”
“她不会介意。”
主人的吩咐,司机将车开到门前。
果然,林馨一句话没问,女人不在意地摆了手,忙着换衣服,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佣人帮忙买来了一捧艳色的鲜花,推着林小姐的轮椅下车,而车停下在城郊的墓园。
墓园是个中产阶级买得起墓地的地方,往里面走,新埋下的土配着新刻的碑。
并不大的一块墓地。
佣人看着她弯下腰将花放在墓前。
冬天萧瑟,风吹拂起她的黑发,和从手指指间滑落的花瓣。
她直起身来。
她说,“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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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加栗手术后视力不佳的眼睛恢复得不算缓慢,但也不算快。
远处的东西仍然是色块,只有近处的物品能看清细节,林加栗已经适应了。
在私人飞机上,女主人林馨打着哈欠,将一堆照片推到了她的面前。
“虽然也不用你干什么,但你也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吧?你这样一个病秧子,以后能找到个家世背景还不错,又对家里有帮助的人结婚,就算你对家族做贡献了。”
“拿着,认认人。挑一挑。”
林馨惺忪的眼还带着宿醉的红,她挑剔地抬了抬自己女儿的脸,
“好歹脸长得不错,当初挑温淮也是看上了他那张脸。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