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素不讳言自己本是胡人,起于微贱,但起事之后,自然也十分在意汉人官民们如何看待自己,借用“四星聚尾”“金土相代”之谶造势,力图让天下人相信,大燕乃是天命所在。他命孙孝哲从长安搜罗乐工舞伎送到这里,也正是为了以礼乐彰显大燕之正统。
乐工雷海青的那番言语,却不止直斥他不配听大唐皇帝听的乐曲,更是明言他所建立的大燕,只是个不值一提的僭伪王朝,不配与那位皇帝缔造的真正盛世相提并论。饶是他心性坚忍,杀人如麻,被说中心事,也不免难堪,嘴唇微微发抖,直到将那乐工肢解,才终于松了口气,于是命人赏赐绮里美酒和金珠宝玉。
而绮里——这一天她喝了很多酒。她比她从前的主人李白更加善饮,但今天心情极好,竟然喝醉了。去年十二月叛军进入洛阳,到今日正好八个月。这八个月,是父亲惨死之后,绮里难得快意的一段时光——也许还不是最快意的:她最怀恋的,还是扮成婢女,留在那个人身边的日子。但她还是很高兴,以至于当这种快意被突然打断,戛然而止时,她也并未感到愤怒。
伯禽拿着那把她给他防身的短刀,躲在门后,在黑暗中将刀刺进了她的肋下,随即慌乱地松了手。短刀的大部分锋刃,都留在了绮里的身体里。冰凉的刀锋和随之而来的剧痛,让她从醉意中清醒,她咳了几声,强忍着痛道:“你将灯点上罢。”
他还真的点上了灯。
她没有拔刀。这一刀刺得太深,若是不拔,兴许还能多活一刻。她平静地感受着剧痛,这种痛,反而好像让她活了过来。过去的三十年她四处奔走,只求颠覆这个她恨极了的唐室,恨意让复仇以外的一切事物都变得虚无。若是没有识得李白和他的歌诗,她的一生,大概也就这样虚无地过去了。
“天然呢?”她问。
伯禽的声音在颤抖:“我将他送走了,你,你要杀我,就杀我一个。”
绮里笑了:“为什么?”
烛火昏暗,映得伯禽年轻而微丰的脸庞多了几分棱角,只是他一说话,就又成了她所熟知的那个孩子。他鼓着两腮,像是积攒了很久的力气:“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原来是这般景象。伯禽不能坐视。”
绮里又笑:“是了。‘俯视洛阳川,茫茫走胡兵。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胡兵、豺狼……你也觉得……他也觉得……我们……是……逆胡?”
伯禽用力摇头:“我家在西域住了几代,谱牒无存,到底是不是凉武昭王的裔孙,是不是姓李,甚至……甚至到底是不是汉人,我……我也不知道。你总是以为,胡汉之辨关系重大。就算、就算关系重大,我们家这样的身世,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绮里又咳了两下,轻声道:“他都要踩着胡人的肠子、踏过胡人的血了,你说他不在意胡汉之辨?”
周身的力气随着血液逐渐流失,她的语声越发低沉:“我原以为……他终究能够破除这个心结。胡又如何?汉又如何?他自有他的来处,也自有他的去处。就算有胡人的血脉,难道他就不是伟丈夫了么?何必……何必一定要……履胡之肠,涉胡之血,才显出他心向汉家?”
伯禽胸口剧烈起伏,半天才道:“我只知道,你不该唆使安禄山,用那般酷刑戕害忠臣。”
“明月奴。”绮里叫他的小名,“大唐皇帝的臣子,腰斩了我的父亲。忠于这种皇帝的人,为何不能受他所爱用的刑罚?”
伯禽嘴唇翕动,却没有说话,转而将目光投向窗外清冷的新月。
绮里很轻地摇了摇头,递过一个钱袋。
“你走罢。”她说。“遇上军中的人,就说我遣你去买酒。”
[1]见徐松《长安志》,转引自李建超《增订唐两京城坊考》274页:“武后造。初以置武氏七庙,中宗因而正之。安禄山陷洛阳,以太庙为马厩,弃其神主。”《安禄山事迹》下卷:“张万顷、独孤问俗、张休,并复旧官。禄山令问俗坏太庙,问俗迁延,终以获全。
[2]突厥语诗歌,取自喀什噶里《突厥语大辞典》中册,138页。
啊——这就领盒饭了,有些对不起她。(作者2020年4月8日按:在最新稿里她的名字全部改成了绮里。)反正挺不好意思的,我以前写的时候都是瞎写……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世间事大抵如此,所以说来说去,还是要感谢诸君愿意付出自己的时间,读了这个除了真诚之外啥也没有的故事。就,抱歉了,临屏涕零,不知所云。
第96章 岁岁年年人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