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不太好。
他感觉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尾巴骨生疼生疼的,好像随时都会再度晕倒。
刚刚就像是沸水里的鱼儿,最后蓄力蹦跶了一下,就再也没有力气了。
软绵绵地往地上倒去,幸好常衡托着他,将他再度拥在了怀里。
孟梨臊得俊脸通红,不敢睁眼。
幸好这里人少,要不然两个男人当街搂搂抱抱,勾勾搭搭,实在是太难看了!
“抱还是背?”常衡问他。
孟梨稍微迟疑了一下,确定自己真的虚弱到一步都不能走了之后,果断选择了背。
等再度趴在常衡背上之后,他自己也松了口气。
“阿梨,我们离开客栈太久了,叶姑娘还在那,得回去了,好不好?”常衡一开口,就让孟梨觉得不太痛快了。
才哄了他多久?就又要去找叶姑娘。
难道她一个大活人待在客栈里,还能消失吗?
孟梨不想回客栈,他不想看见那些人丑陋的嘴脸,更不想再听见有人指责他了。可又不想让常衡觉得他任性不懂事,只能默默把脸埋在常衡的肩上。
“你放心,这次回去,我们就立马换客栈。”常衡把一直拿着的糖人递给孟梨,温声道,“好阿梨,我背着你,再拿着糖人,手臂很酸,你帮帮我,好不好?”
孟梨又哼了一声,心想,少拿好话哄我了,我还不知道你吗?八成是兜里没钱了,想换个便宜点的客栈住。
没办法,常衡真的是两袖清风,一清二白,清白二字都刻在他脑门上了。
【阿梨,你不吃,那给我吃,我想吃!】小系统围着糖人打转,两眼直放光。
孟梨转念一想,如果他不要的话,那常衡岂不是要带回去给叶姑娘了?
那不行,这是常衡买给他的,就算他不要,也不可以再给别人了。
当即就接了过来。
常衡的脸上,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回去的路上,脚下都轻快了不少。
“你,你腰间的尾巴……”孟梨试探性询问。
“是狐狸尾巴,我见那狐妖伤人,本想诛妖,却被他逃了去,只留下了这条尾巴。”
孟梨咬了咬嘴唇:“那你还留着干嘛?”
“换钱啊。”
孟梨愣了愣:“换钱?你一个出家人,要换那么多钱做什么?”难不成是打算还俗了,然后拿着这钱和叶簌簌成亲吗?
“不可以!”少年立马不干了,跟鱼一样开始在常衡背上扑腾,比过年要杀的猪还难按,“不可以换钱!”
这是他的尾巴!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孟梨对这条尾巴有物品所有权!
常衡凭什么拿他的尾巴换钱?
“可是,你的衣服破了。”常衡感到有点为难,“我是可以帮你缝一缝,可是我手笨,缝补得或许不好看,所以我想……”想用狐狸尾巴换钱,给孟梨买一身好看的衣服穿。
叶姑娘好歹还有几身裙子换,可是孟梨都没有。
孟梨除了贴身带的一把短刀之外,什么都没有。
如果可以的话,常衡还想着去买除疤很灵的药膏,虽然孟梨不是女儿身,但他要是落了满身疤痕,总归不好看……而且,叶姑娘应该也需要除疤的药膏罢。
常衡是出家人,他不需要钱财傍身,可他眼下却又需要钱财。
“那,那换来的银子,能都用在我一个人身上吗?”孟梨问。
如果都用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那么,他可以答应常衡拿他的尾巴换钱。
尾巴已经掉了,又接不上了,就算他向常衡讨,常衡也未必就会还给他,反而还容易引起常衡的怀疑。
常衡略一思忖,才点点头道:“可以。”
“那你要是说话不算话,怎么办?”孟梨勾着他的脖颈,探了半个脑袋出来,“你别说什么出家人不打诳语……你就告诉我,你要是骗了我,该怎么办?”
常衡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来没说过谎,就算是对孟梨,从来只有隐瞒他,而没有欺骗他的话。
略一思忖,他反问:“你说怎么办,那就怎么办。”
一条狐狸尾巴换了五十万灵石,完全出乎了孟梨预期,他依依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尾巴,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没关系啦,反正换来的钱,最后都会花到我身上来。
一分一厘都不会流给别人。
常衡又不知道那条尾巴是我的,他又不知道。
他不知道。
还没到客栈,孟梨就又晕了过去,嘴里还叼着糖人,他只敢含着,都没敢咬。
闭不拢的唇角,口水混合着糖浆,淅淅沥沥淌在了道袍上。
常衡也不生气,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觉得孟梨真的好像一个小孩子。
才一到客栈门口,常衡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