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亲自为他们剃度并落上香灰戒点。
陈瞎子当时只顾着在心里默默感慨“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某日,陈瞎子夜里难寐,瞧见如梦寺里似有火光,便沿着郊外的密道潜入寺庙查看。
而后发现挂着虎头寨头巾的劫匪竟一夕之间将寺庙屠杀殆尽,之后鸠占鹊巢成了满口仁义的高僧。
再之后不久,如梦寺里多了一件金光莲华,从此惊动了当今圣上,如梦寺逐渐成为会稽县赫赫有名的大寺。
那些山匪自此之后确实不再造孽,但当初接纳他们的和尚何其无辜,死于他们的刀下。
陈瞎子曾试图状告到县府,却被县尉挡在门外,随后不久如梦寺的僧众敲他的门,不断滋扰他的生活。
又去了州府,随后又被挡了出来,而那些假和尚对他的打扰更甚,每日以“驱邪”把他带入如梦寺,对他严加管控。
他便想了想,也算是明白了,这群山匪和县老爷是一伙的,
于是在某个夜晚,自称登山遇险而导致失明,从此那些人的监控宽松了一些。
不久刺史替他批准了公租屋,便是放在如梦寺对面,而他便一直装瞎下去。
但他自知对老主持问心有愧,每隔十五日便去祭拜老主持,给他烧些经文,摆些素斋。
铃兰听罢摇摇头,她并不相信,“虽然如梦寺里的和尚穷凶极恶者甚多,但我所接触的不像是坏人。”
她所指的是林达和尚,虽是粗头粗脑,一幅鲁提达模样,但他无论对待女子、孩童还是猫,都足够铁汉柔情。
这使得铃兰一度怀疑陈瞎子的说法。
陈瞎子听到这话,也想到了同一个人,随即说道:“说的可是林达?他在这之后才加入如梦寺,原本是外地镖局镖师之子,可惜他父亲在押送货物的时候,被虎头寨的人误杀。”
元邈与铃兰默契地对视一眼,随后元邈问道:“丢失的货物可否是玉石莲蓬?”
陈瞎子轻笑,“怎么可能。据说是宝石,打磨得像鹅卵石一样的宝石。”
*
时至晌午,元邈与铃兰送陈瞎子回家,顺路去了如梦寺,两人进寺后,径自去了林达的僧房。
林达鬼鬼祟祟地推开门,迎两人进屋后,便匆忙紧闭大门。
床底下传来一声猫叫,那猫抖了抖身子上落的水滴。
元邈看着那猫,笑道:“圣僧,既然手臂没有伤,为何不打开胳膊上面的纱布。”
铃兰愣了愣,“林达是装伤?可他这么做目的是什么?”
元邈说道:“藏物。”
“翡翠莲蓬这些日子在纱布里面裹着,是时候该透透气了。”
林达咧开嘴,哈哈大笑,“不愧是闻名遐迩的元长史,我的确是装伤。”
“但是....”他兀自揭开绷带,却见里面裹着鹿茸,“我藏的并非翡翠莲蓬,而是给我亲妹补身体的药材。”
那么问题来了,翡翠莲蓬到底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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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莲蓬学
林达不慌不忙地解释,“寺庙哪能吃荤腥东西,可我出家前的妹妹自从产后身子不好,于是我便上山打点鹿茸给她补补身体。
他又摸了摸脑袋,露出一副憨厚相,傻笑着:“而鹿肉嘛,我自然是给了寺里的小猫阿大。”
寻到莲蓬的希望落空,元邈不免有些气馁,眼底不由得透出失望,恰好被铃兰瞧见。
铃兰刚想安慰他几句,便见元邈朝外走。
她停在原地,倒是不肯放弃,吩咐婢女拿来那幅她千辛万苦才获得的风景画,缓缓解开画轴,摆在桌面上。
“隔壁赵憺忘在案发当天画下了寺庙的后院,画中这间浅绿色窗户,你房间的那扇窗?”
林达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回答:“是我窗户,那又如何?窗户颜色不一样还能定罪?”
“窗户不同不能定罪,但案发当晚缺乏不在场证明,倒是可以定罪。”
元邈抬头瞧见两人争吵,从门口处凑过来。
他进屋时便左右察看屋内,瞥见入门处摆着一张书架,摆放着经书和杂物,而在经书的旁边有些亮莹莹的碎屑。
他攒起这团碎屑,拿到两人之间,一把洒在那幅风景画的窗口处,粉末隐匿于代表绿色窗口的涂色方块之中。
元邈道:“这颜色不像是蜡烛的灯光,倒像是萤火虫的光芒。看这颜色,正巧与林圣僧房内的萤火虫光粉同色。。”
他自从剑南道之事,吃一堑长一智,未到不可翻转的肯定,他断不敢说得太过绝对。
而铃兰也了解这点,知他打算借她的嘴对质面前的和尚,她这种事又不是第一次做。
铃兰伸食指蹭了蹭画面上的窗户,指尖沾上莹亮的颜色,她道:“案发当日你不在房内,你是在窗口上涂抹萤火虫的粉末,使得窗口在夜间发光,让其他僧人成为你的不在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