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药着实给破案提供了莫大的便利,也让一些难以查明的案件得以水落石出。
别的案子有何用处魏长临尚且不论,但对这起案子倒是着实有用。
只是这样好的大夫就此离开了晋安,还真有些可惜。
魏长临在心里感叹了一番,便去将尸体重新看了一番,发现每具尸体旁都有一个同方才那具尸体旁一样的木牌,上面分别刻着他们的名字。
“这凶手是何意?”魏长临看完后,道:“为何会给每具尸体都刻上一个木牌,搞得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被害者是谁一样。”
“是啊。”陈县令道:“不过此次的被害者却没有这样的牌子,怎么看都很奇怪。”
奇怪的不仅是这一点,还有这些被害者中竟会有一名男子,凶手杀了这名男子是误杀,还是他原本就是目标人物?
若是目标人物,那么他选择被害者的标准又是什么?
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凶手并非是器官买卖组织的前提下推理的,若是顺着这样的思路下去,那么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陈县令。”魏长临道:“不知这几位被害者之间可有什么共同点?”
“回大人。”陈县令道:“应当没有,这些被害者之间毫无关联,似乎也没有什么共同点。”
“当真如此?”魏长临疑道:“莫非这凶手是随机杀的人?”
“应当不会。”宋延道:“凶手杀人应当有他的标准,这一点从他给被害者刻木牌这点就能看出来了。”
因为宋延推测,凶手应当是锁定了目标,然后将被害者的情况弄清楚才下的手,否则是无法刻出木牌的。
“此案还真是令人搞不懂。”魏长临的思路有些混乱,到底是组织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王爷,不知你如何看?”
第108章 案件六目标
证据不足, 不可妄下定论。
这是宋延给魏长临的回答,也是他破案的一贯作风。
所以魏长临也就听了个寂寞,因为这回答就像什么也没说一样。
不过这也不能怪宋延, 目前为止确实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若要知道怎么回事, 还是得继续查下去。
陈县令的手下效率很高,几日后就将结果查出来了, 他们到晋安旁边的几个地方打听了情况, 都未发生过与此案件相似或相同的案件。
由此来看,此案是器官买卖组织行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若是如此,那么此案就是个人行为, 但若是个人行为, 凶手为何要时隔十年才出来杀人?
凶手再次出山是偶然还是蓄意为之?
若是蓄意为之, 那么他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这十年又发生了什么, 让凶手不得不再次出来杀人?
还有更奇怪的是, 为何凶手刚出山就割去被害者的头颅?莫非是在重演十年前的案件?
可若是重演案件,又为何不将尸体掩藏起来?
还有为何不同十年前一样, 给被害者刻着一块带名字的木牌?
“还有一点也很关键。”魏长临道:“凶手将这些器官割走的目的是什么?若此案并未组织行为, 那么凶手选择被害者的条件以及割走被害者哪个器官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除此之外。”宋延补充道:“凶手是如何接近被害者,又是如何让被害者服下毒药的?”
“是啊。”魏长临道:“想让被害者服下毒药, 要么凶手的身手应当很好,可以强行将药灌入被害者体内,要么凶手就是被害者的熟人, 被害者是自愿服下的毒药。”
“可是谁会自愿服药啊?”茯苓十分不解, “世上竟还有人会抢着去死?”
“若凶手是名善于蛊惑人心的人呢?”魏长临道:“茯苓, 你的思维不是一直都很…很奔放, 为何这个问题就想不通呢?”
啊…这…
您这是骂人还是夸人啊?
茯苓是真的难, 思维太发散要被宋延说胡乱推测,如今在框架内思考又被魏长临说思想局限。
所以,谁来告诉他,到底该如何做?
宋延并不关心他心里这些弯弯绕绕,只瞥了他一眼,就道:“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可能,或许这些被害者原本就想死,所以即便知道是毒药也会吃下去。”
“可是。”魏长临道:“若所有人都有想死,这未免也太过巧合了些。”
“若凶手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这类人呢?”宋延反问道:“凶手是在得知这些人有想死的倾向才去杀的人呢?”
“这么说的也没错。”魏长临道:“不过,我还是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有自杀倾向之人是不会把想死挂在嘴边的,至少不会见人就说,特别是对着一个陌生人,就更不会说了。”
“嗯。”宋延满意第点点头,“本王不过是把可能的情况列了出来,并非下定论,只要稍加验证排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