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携带三百多两, 不愧是世家大族出身的达官显贵啊, 放在民间,这三百多两, 可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整整三十年。
若是这五口之家生活在乡村,三百两或许就是他们一辈子能看见的所有的钱了。
“他想留下他侄子?”
“是,邹大人说,他侄子年轻,一时不懂事罢了。”
“呵!年轻?年轻到能跟蛮国的奸细滚在一处了?”什么叫年轻啊,沈灼灼都要不认识这两个字了,她才是真的年轻,她过了年才十七,换到现代,她还没成年呢!
那个大侄子屁的年轻,一把年纪,孩子都能打酱油了,管不住自己,就不要来燕门关和谈,他以为这是来度假吗?
“快送走,别放在我跟前,让我辣眼睛。”沈灼灼反倒更坚定了要将人送走的想法,本来想着让人自己走,晚上两天也不碍事,反正接下来的和谈工作,不会让这个人参与进来了,他要是想留在燕门关旅游,还能拉动一下当地的经济,没什么不行。
现在嘛,走,赶紧走,马不停蹄地走!
“大人,您才是真的年轻。”
乐君也不禁默默吐槽了一句,比起那位邹家子侄,像她家二小姐这样的,才能称得上年轻有为呢!那个邹大人,竟然还敢拿年轻不懂事来当借口,他这不是直接一脚踢到钢板上了吗?
“那当然,我看蛮国也是想要欺负我年轻,竟然上来就用这么龌龊的手段来试探,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他们动手了,咱们也得动手回击。”
要怎么动手?也送个奸细过去吗?
不对,是密探,她们的人,肯定是密探,不能是奸细!
乐君默默将脑子里的词换了一下,听上去更加正直了一些,那一瞬间的表情让沈灼灼看了十分想笑。
“哈哈哈,你在想什么?我怎么可能送人过去,这不是我的工作,走,咱们去见见两位兄长。”
送人不行,但是她可以去送兵啊!
正好昨天周浩安和孙中都吃饱喝足了,现在不去遛一遛,岂不是浪费了那些美酒佳肴?
孙中表示他动不了,他喝太多吐了一晚上,现在面色青白,躺床上还没缓过劲来,他发誓,下次再也不喝酒了。
本来打仗的时候,他们也不喝酒,边关军治军森严,喝酒耽误战机,谁都不能喝。
只有在没有战事的时候,偶尔能喝一口,还得保证自己没喝醉,时刻警惕敌人来攻。
平日里没有锻炼的机会,以前孙中家里也没什么钱财,喝酒这种相对奢侈的爱好,他从来没有体验过,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他从来没有试过自己酒量深浅,这一下纵情畅饮,直接把人给喝趴下了,没个十天半个月都好不了。
见他这样,沈灼灼内心十分愧疚,吩咐乐君送两碗醒酒汤来,再叫管弦炖点儿滋补的汤,给孙中补一补身体,然后就拉着已经恢复的差不多的周浩安跑马去了。
带上一小队人马,直接去骚扰对面蛮国的驻军,也不害人性命,射箭一波,箭头都包着布。
虽说包上了布,但射在人身上,巨大的力道还是让人生疼,若是落在致命之处,一条人命也就没了。
对面是蛮国的士兵,沈灼灼不知道对方为什么参军,也不知道对方手里有多少大庄的人命,此刻在她眼中,这些人全都是靶子而已,若是死了,那就是他们倒霉了。
大庄需要威慑蛮国,她的和谈,注定会救下更多人,在战场上,没有任何人是无辜的。
沈灼灼射出一箭,正中一个跑去报信的蛮国士兵背后,将那士兵一下子射翻在地,疼得半天没爬起来。
在沈灼灼身后的大庄士兵发出一阵叫好的声音,随后他们也发出一轮箭矢,有的中了,欢呼不已,有的没中,黯然神伤。
不管他们是什么反应,趁着蛮国军队还没有反应过来,沈灼灼撒腿就跑,其余人赶紧跟上,若是落后了,他们这百十号人,就要直面蛮国上万军队了,那能有命活才怪!
跑出去老远,几乎到了大庄军队门前,这群年轻人才放声大笑起来,生死边缘游走的刺激感,让他们的心脏疯狂跳动,他们眼睛亮亮地看向沈灼灼,这个文官。
还是一名女子。
其实是不是女子,他们并不是很在意,边关彪悍,不少妇人也需舞刀弄枪,才能保护自己和家人,因此妇人习武之事,他们并不陌生。
关键是沈灼灼是个文官,还是他们青州出的状元,这年头,文官在士兵的脑海中,几乎等于手无缚鸡之力,是个纸片人,风一吹可能都会倒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