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是沈暮比安岚想的要固执许多,她之前的做法不能帮她做成之后的事了,她得换点更粗暴的方法。
安岚打了一通电话:“刘伯伯,是我安岚,我在洛杉矶待了太久了,我觉得我该回去了,不然都没人记得我了。”
按照预期,调令应该会在最近一周内下达。刘董事还需要她,他需要一条聪明擅长打猎的狗。
在安岚的调令下达前,有人先约了她见面,地点在酒吧。
在洛杉矶最容易和电影世界重合的地方除了好莱坞和星光大道,酒吧也是个迷幻的地方。小小的木质圆桌只坐两三人,爵士乐和鼎沸人声共同拉人进入《La La Land》的世界,光头酒保穿着白衬衫和马甲四平八稳地端着托盘送餐,他需要不停转身避让醉醺醺的路人,避免手中托盘掀翻弄脏鲜艳的衣裙或是自己的白衬衫沾上旁人粘腻的汗水,脚不沾地地跳到餐桌边,平稳地拿下酒杯,说:“马天尼和龙舌兰。”
安岚举起小酒杯一口灌进嘴里,被辣得睁不开眼,酒保慢吞吞地提醒:“你该蘸龙舌兰盐一起喝。”
空酒杯放回托盘,“再来一杯。”
绿橄榄刚刚投进马天尼里,瞿溪玟在喝自己的酒之前将托盘上的小酒杯反扣,“给她一杯度数低不浓烈的酒。”
“这是意思你不会送我回家?”
“不是,是不想送醉鬼回家。喝多了会多很多麻烦。”
暧昧的淡紫色灯光在他们身上覆盖了一层薄纱,瞿溪玟的黑衬衫系到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挡住了脖子。
他不常穿的这样朴素,在安岚的记忆里是这样,他习惯穿花哨的服装,颜色斑斓的花衬衫和紧身皮裤算是他无往不利的战衣,扣子解到胸口露出洛杉矶阳光晒后的蜜色皮肤,留长一点点头发全都梳上去,火辣到一个街区外的人听说了都会找过来。
安岚的取向确实是沈暮那一类型的,她也很坦诚地承认瞿溪玟有他这个年纪的人少有的性感。这种性感倒不是沈暮那样冷漠禁欲高道德感性格带来的禁忌感,而是火辣辣的加州式性感。
今晚骚货乍然从良,突然穿的这么正经,安岚还有些不适应。
她坐直身体,再向后仰就要碰到背后那人的肩膀,腰停在合适的高度,问他:“我以为你不会想再见到我了,找我什么事?”
瞿溪玟转着手里的酒杯,说的很直接:“不能留下来吗?留在洛杉矶,留在加州。”
“不可能。”安岚的回绝毫无转圜之地。
瞿溪玟似是早有预料:“为了他吗?”
安岚摇头,“我不会为了谁规划我的人生,我有很多事都要回去做。洛杉矶很好,这里有海滩码头,在这里工作也还不错,但我一定要回去的,我不能一直在外面逃避。”
“选择舒适的生活不算逃避。”
酒保上了一杯大都会,橘色的酒水衬得她手指发红,安岚平静地说:“我妈妈在我十七岁,她四十二岁的时候因为意外去世了。是车祸,在我的十七岁快要过去的某一天,她第一次来外面接我,就在我面前,被车碾过去了。”
“罪犯是个十六岁的未成年男孩,真奇怪,十六岁开车,然后正好撞死了我妈妈。我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也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针对我妈妈,因为很好猜。医院里非常冷,冷得我一直在发抖。我去认领尸体时看了一眼就昏倒了,昏倒又清醒过来,沈暮在旁边扶着我,他看着我流眼泪喘不上气说不出话,他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他觉得这也是他的错。”
身边喧闹的人群暂时归于沉寂,他们共同回到了安岚十七岁时进去的医院停尸房,冰冷刺骨的白色无处不在,有个将要成年的小女孩在妈妈的尸体前肝肠寸断,她无声地流泪,无声地张嘴吼叫,无声地陷入昏迷。
她的人生由母亲开启,后来怨过母亲,甚至想逃离母亲。可到头来,她人生的一切目标还是围绕着母亲制定,她为了母亲而活,为了母亲卷入无尽的纷争。现在她人生的锚消失了,她的一切都要重塑,爱与恨都要洗牌重来。这足够毁灭她了。
“我怎么能不回去呢?我妈妈葬在那里,我早就决定了要跟那些人做出了结,害她的人必须去死,抛弃她的人也必须去死,这是我十八岁的生日愿望,我正在接近它的路上。要是半途而废,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瞿溪玟知道没用,还是劝她:“你不该这样折磨自己。”
“什么叫折磨自己?”安岚倦怠地扯扯嘴角,“我想要报仇雪恨就叫折磨自己?我十七岁之前的人生是妈妈给我的,十七岁之后的人生是靠她留下的爱和恨活着的。折磨自己······命运本来无时无刻都在折磨我,不反击我就要自己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