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毕业之后是想考公还是...”
“额...”林森一滞。
这问题他可不能再像刚才那样随随便便回答,因为问话的人不是他哥,而是单唯钦。
对着单唯钦提出的这个问题,林森着实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说道:“单大哥,我不想考公。我想和我同学合开一个律师事务所。”
林阳:“律师事务所”
“嗯。”林森点头。
林阳下意识看了单唯钦一眼,后者还挺冷静的。
“具体了解了多少?”单唯钦问。
“也没了解多少...我就随便想想而已。”林森看似挺后悔说出口的,话赶话,他挠着头又添上一句:“不过我那同学家里挺牛的,他说如果我能跟他一起的话他愿意多出资,只要让他占大头就行。”
“老实说,这方面我也只是一知半解。”单唯钦说:“据我片面的了解,创办一个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条件似乎是在“设立人”身上。”
所谓“设立人”不仅需要具有一定执业能力,且这个人还需要是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显然,以林森和他那个同学的已知条件来说,他们二人都不具备这一点。
这个林森也是知道的。
他点头,说:“嗯。听我那个同学的意思他家里是想让我们出资找人挂靠,这样一来也就符合三名以上合伙人这一条件了。”
单唯钦颔首:“目前来看这的确是较好的选择。”
谈到自己以后的事业,林森这个似乎永远长不大的人的脸上都难得的浮现出了一层让林阳感到陌生的忧愁。
这还是林阳第一次听到他谈及自己以后的打算,很明显,从他和单唯钦的对话当中不难听出他对这件事情是有仔细了解过的,并不是像他一开始自己说的那样“没了解多少”“只是想想而已”。
会这么说...
大概率还是因为钱吧。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开一个律师事务所前期需要的资金绝对不会是一笔小的数目,虽然听他意思他同学家里条件不错,但身为合伙人,林森肯定不能什么也不出干等着分红,一万两万也不是个事...
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买卖?
可别说一万两万了,现在的他一千两千都是问题。
一想到如果真要走这条路就势必要和家里伸手要钱,林森心里就贼不是滋味儿。
但他又不想放弃这个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和林阳谈论过这些的原因。
“其实也不一定。”林森退而求其次地说,“不行我先去找个事务所上班也可以。”
林阳浅叹口气,“行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你还有一年的时间规划呢。”
林森点头。
林阳嘴上说让他走一步看一步,可林森毕竟是他的亲弟弟,要是真到了林森向他开口的那一天他也不会不管。
他现在存款不多,烧烤园的收入大多被他填补前期从单唯钦卡里划走的钱,哪怕对方从未过问,他依然像个小地鼠一样一点一点去填那个被自己挖开的洞。
好在距离林森毕业还有一年,以烧烤园目前的收入来看,等林森毕业后要是真有心创业,他多的不说十几二十万还是可以支持的。
他现在不表态是因为他不想在事情还没到来之前就胡乱给林森画大饼。
既怕中途有什么变故,又也有希望林森再多考虑考虑的意思。
毕竟创业对他们这种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来说不是一件小事。
谁不想飞黄腾达但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总之还是那句话,到时候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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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百日第二天,林德胜和周顺珍就张罗着要走。
林阳知道他们惦记着家里还有烧烤园那摊子生意不亲眼看着总放不下心,所以他也就没有勉强他们留下,马上就给他俩定了当晚飞L市的机票。
至于他自己,因为俩孩子上族谱这事还得再留几天。
和他一起留下的除了两个小的之外还有林森和林果。
假期过了一半,林果为了节省来回的路费这个寒假就不打算回去了,反正她也已经和家人短暂团聚过,只等一把父母送走她就要回学校。
至于林森...
他留下是为了后天和无限乐团的见面会。
对于孩子的一些爱好,林德胜和周顺珍说不上多支持,但也绝不会打压。更何况林森也老大不小了想玩几天就玩吧,他们倒不逼着他跟着他们一起走。
在得知林森准备留两天,且那个乐团的票是单唯钦送给林森的时候,他们只交待林森在人家家里要有礼貌一点,懂事一点,勤快一点,最重要是要听你哥的话。
林森一一应下。
“还有,别忘了谢谢你单大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