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3)

向晴听着听着,眼睛也渐渐亮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穿书,但显然,那些在原著中的向晴会遭遇的危机,现在都要她来面对了。向晴有自知之明,哪怕知道剧情,面对掌握了许多资源的向家夫妻以及随时可能会插手的男女主,她还是显得太势单力薄了。

既然自己的势力不够,那就只能借势了。

想要对付向家夫妻,借势的对象自然是来头越大越好,最好是向家招惹不起的存在。

正琢磨着,向晴耳朵忽然捕捉到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名字。

一人说,“大家都在往前挤,你怎么不动?”

另一人冷笑道,“我看他们都是猪油蒙了心,路峥是那么好说话的人吗?别自找没趣。”

向晴睁大眼睛,愕然地看向远处坐在轮椅上的男人。

他就是路峥?

路峥,原著之中背景神秘、实力强大,给男女主找了不少麻烦的大反派,以及……为原主向晴收尸的人。

向晴甚至还能想起来,原文是这样写的:

【昨夜才下了一场雨。

市政建设还没有规划到这片区域,入目皆是纯天然的景色,但身处其中,潮湿的泥土路却并不令人愉快。

轮子碾过污水和泥泞,停在了尸体前。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们来迟了。”

迟了一步的老道士冲和上前查验了一番,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人,步步都走在咱们前面,只怕……”

“不过是命。”路峥嗤了一声,调转轮椅的方向。

正要启动轮椅离开,他又忽然顿住,回头看了一眼躺在泥污之中、早已没了呼吸的女人,沉默片刻,抬手解下身上的西服外套,覆在了狼狈的尸身之上。

“叫人来给她收殓了吧。”他说。

“你倒是好心。”老道士站起身道。

路峥眸光如冰,启动轮椅。辚辚声中,夹杂着他很轻的声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轮到别人安葬我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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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大院娇娇媳》

叶姣穿进了一本年代文。

女主是从乡下考进城里的大学生,男主是军属大院的天之骄子,而叶姣,是下乡到女主老家村里的知青,男主他大哥的娃娃亲对象。

大学没考上,丈夫不爱她,还生不出孩子,被女主比到了泥里,于是嫉妒心起、作天作地,最后连公婆也厌弃了她,松口让大儿子离婚。

叶姣:打扰了,告辞。

……

刚下定决心远离剧情,一对十分和善的夫妻找到了叶姣,泪水涟涟地拉着她的手,说她受苦了,让她跟着他们回家,以后一定会照顾好她。

叶姣:我也不是想进城,主要是怕他们太伤心。

进城后叶姣见到了秦家三个儿子,长子军队少校,端庄禁欲,莫得感情;次子商海巨鳄,腰缠万贯,浪迹花丛;三子名校天骄,活泼开朗,女主CP。

秦阿姨调侃她:“要不要给我当儿媳妇?看中哪个,随便你挑!”

叶姣面无表情地把头埋进她怀里,“我想当您的女儿。”

……

秦守宁第一次见到叶姣,她正在对他妈使性子。

张口“我不要”,闭口“我不喜欢”,又娇又嗲又作,看得他眉头紧皱,不明白他妈那么正派的一个人,怎么就频频为她破例。

后来,当她撒娇的对象变成他,一双黑葡萄似的眸子专注地凝望着自己,面上一派娇憨天真,目光里写满期待与信赖,再轻轻摇一摇他的手臂。

被这样看上一眼,但凡是他有的,什么不能给她?

……

这天,秦守宁带着叶姣去看一部恐怖电影。

整整两个小时,他抱着怕得钻进自己怀里的姑娘,只觉得什么都好,就是她那一声声的“大哥”有些刺耳。

于是等电影散场,回家的路上,他眼神沉凝地对叶姣说:“以后别叫大哥了。”

叶姣:“嗯?”

秦守宁:“我们的婚事,我会跟爸妈提的。”

叶姣:“咦?”

第2章 气运之说

◎路峥等这一天,已经太久了。◎

看文的时候,向晴就因为同名的女配而生出了一些触动。

眼下陷入这种糟糕处境的人变成了她自己,自然只会更加感念。不管路峥究竟是怎么想的,但这份举手之劳的好心,终究只有他给出了。

向晴本来还在筛选到场宾客,思索到底哪一个能让自己借势,现在似乎不用选了。她记得,在原著之中,路峥之所以会去那个时候,刚好出现在那里,见到原主的尸身,也是为了借她的气运来治疗双腿的残疾。

如此,他们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也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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