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前台招待放心的去取咖啡。等她端着咖啡往回走时,只见黄小姐又哭起来了,她两只手拉住秦律师的手,嘴里说:“你打我骂我,怎么都行,不然你像之前一样用鞭子也行,你不要离开我,我不会再逼你离婚的。”
然后在秦安惊呆了的目光中,她起身走到秦安跟前,在他小腿边紧挨着他的腿蹲下,说:“我会像小莲姐一样听你的话的。”
秦安简直抓狂了:“你疯了吗?你是精神病吧!我要报警了!”
黄小姐马上起身,可怜兮兮的说:“你别生气,我实在太想你了。”她边说边退走,一不小心绊到了卡座的一角,她一时站立不稳往左边扑倒,在她踉跄着想努力维持平衡站稳时,她的帽子掉了下来,露出了额头上、耳朵边的伤痕……
卡座里的、下班走出来的很多人被迫围观到了这一幕,秦安马上冷静下来,“黄小姐,我不认识你,你的案子我不能接受委托,你最好去做个精神鉴定。”
“好好好,我的听你的,你别生气。这是我自己摔的伤,不是你打的,也不是你咬的,一切都是我自己不小心的,不关你的事,你对我们最好了。”她双手合十起来,一直低姿态的请求他不要生自己的气。
从电梯里走出来的、和坐在卡座里的人都看到了这一幕,其中包括顶楼的律师行业协会会长一行人,他们都惊讶但还算克制的边走边看。
秦安本能的觉得很不对劲了:“哪里来的疯子,你等着,我要报警了。我根本都不认识你。”
黄小姐往门口边走边说:“你别生气,你让我走我马上就走,我把自己锁在柜子里等你行吗?”
秦安知道今天不能让她现在就走,他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揪住黄小姐的手:“不要走,在警察面说清楚。一五一十的说清楚。”
就在秦安揪住黄小姐的左手时,只听见撕拉一声,黄小姐的袖子被拉了下来,露出了一胳膊深深浅浅的伤痕。
但是她惊恐又乖巧的说:“不是你弄的,是我自己摔的。和你没有关系的。”
人群里已经有人在隐隐约约的喊秦安的名字,也有人在问黄小姐是怎么回事。
黄小姐很慌张的说:“不不不,和秦律师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是我自己摔的,秦律师是个很好的男人,绝对不会虐待我和小莲姐的。”
然后她边说边走,声音越来越大,“你别生气,我马上就走。现在就走,我乖乖回家等你。”
她边走边去拉袖子,结果越忙越乱,不小心将身上的短外套给卷了起来,露出腰上深深浅浅的鞭子印。
没有人敢伸手拉正在整理衣服的她,她就这样一边说不是秦律师的错一边迅速往外走。
等秦安报好警,黄小姐已经快步走出这幢大楼了。
警察来了之后,在听完秦安和前台接待的描述后,民警调取了监控,之后问秦安:“那你要抓她干什么呢?”
“我要起诉她诽谤、污蔑,破坏了了我的名声。”
“可是她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啊,她一个字都没说你不好啊!”民警说。
对啊,她什么侮辱性的词语都没有说,她也没有造谣任何的事情啊,她都说了不是你做的啊……
你说你要告她诽谤污蔑败坏你的名声,那你的证据呢!
第77章 证据
证据?现场这么多人,公司的同事和老板、其他律所的同行、律师协会的成员……
哪怕在场的五十几个人只有一半听见了看见了,这五十几个人能再传出去多少人……
可是她说了什么?
她说:这是我自己摔的伤,不是你打的,也不是你咬的,一切都是我自己不小心的,不关你的事,你对我们最好了。
她还说:和秦律师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真的是我自己摔的,秦律师是个很好的男人,绝对不会虐待我和小莲姐的。
她说不是你打的,不是你咬的,你没有虐待她们,她承认你对人很好、是个很好的男人……
你要告她诽谤?你否认她说的这一切吗?
民警出警的速度很快,态度也很温和,调取监控、记录围观人群的步骤也很合乎流程,这当然,民警也知道律师是属于不能马虎对待的那一群人。
但是诽谤罪?
秦安的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以下条例: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最大的特定就是用语言或者文字来捏造事实,而且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散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