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灵安慰好了李茵,就去给霍君城倒水,正襟危坐地看着他活动自如的胳膊:“你要什么我去给你拿,你不要抻到伤口。”
霍君城一摆手,混不在意这些:“你太小题大做了,我身上哪个疤不比这个严重,你又不是没见过。”
脑子缺根弦儿的于一航根本什么奇怪的信号都没接收到,还在那乐呵呵地削苹果,倒是一旁的李茵想到了什么似的微红了脸,半晌又开口跟霍君城道谢,关心他都伤势,她已经知道霍君城的伤是为了救李灵才受的了,“霍大哥,这次真的谢谢你,要不然受伤的就是哥哥了。”
还没等霍君城接话,于一航就跳出来指正:“你叫什么大哥,你和我一般大,叫我三叔大哥,我不得叫你姑姑?”
之前李茵确实一直也叫霍君城叔叔,但是后来她知道了哥哥和对方的关系后,就有意无意的改口了,毕竟叫哥哥的爱人叔叔太奇怪了,她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称呼霍君城,总不能叫嫂子吧?还是也叫哥合适,反正霍君城看着也不老,叫哥也没问题。
霍君城对于李茵怎么称呼自己都无所谓,他甚至都没发现对方在称呼上的变化,对着哇哇乱叫的于一航呵斥:“人家愿意怎么叫怎么叫,就你事儿多。”
于一航悻悻地窝回去继续削苹果。
饭后两人还是被撵回去上课了,李灵送他俩到了医院门口,李茵最后悄悄背着于一航贴着李灵的耳边轻声说:“哥哥眼光真好,霍大哥就是那个可以保护哥哥的人。”
李灵眼中闪过异样,最后还是笑了一下,回抱了下李茵,把两个学生送到车上。
眼光好吗?可是这个人并不是他选来做-爱人的呀。
人这一生,能遇到几个拿命去爱自己的人?除了父母,兄弟姐妹都未必做得到,爱人、夫妻,也不是每一对都经受得住考验,世界那么残酷,一个人面对太容易崩溃,能有几个人不希望有个彼此扶持保护的人同舟共济?
李灵经受过孤独,经受过无助,经受过疯狂,所以他太想要一个这样的人存在,即便这个人什么都做不了,只要让他累了的时候靠一靠就好。
一切发生的时候,霍君城的血滴到他皮肤上那刻,目睹鲜血淋漓的胳膊那刻,他是震诧到无以复加,他的心在停摆,某种久违的感觉击穿了他的神经,仿佛那一瞬注定将在他的时光里永垂不朽。
心灵上的免疫在那一刻短暂的失效,却足够一些东西钻进去,一些他明知道是该排斥的东西,在他眼皮底下叫嚣着扎进他的心脏。
他不傻,他清楚的知道霍君城当时的举动不是源于爱情。他很确定霍君城喜欢他,甚至可能带着一点同情心和占有欲,但那不是爱,更与爱情无关。
喜欢是种很廉价的感情,有生命的东西都懂得喜欢,但不是所有生命都懂得爱,爱永远不会消失,爱只会被隐藏,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深刻,即便有一天,爱变成了恨,人们也会在恨里找到它从前的样子。
但喜欢不是的,喜欢会中断,喜欢会有腻的一天,喜欢会慢慢变多,也会慢慢变少,喜欢可以给出很多份,喜欢是有保质期的。
霍君城对他的,就是这种喜欢。
难过的是,高傲如他,对这种廉价的喜欢动了心。
这是一个人的悲剧,可怜到什么地步,缺爱到什么程度,才会对一份不值钱的喜欢动心?
李灵为自己感到悲凉。
为什么偏偏是霍君城呢?最不该的人,就是他了吧。
还……挽回的了吧?
“李灵。”
回病房的路上他碰到了盛嘉,盛嘉叫住了他,他是来看霍君城的,上楼才发现霍君城睡着了,两个人拐了弯,一边聊天一边散步。
“你这几天都留在这吗?”
“嗯,等他好了我再回去,剧组那边我的戏基本都拍完了,抽空去把剩下的两场补上就好。”
盛嘉在医院人工湖边的长椅上坐下,简单的白色衬衫映着他更白的皮肉,金色的夕阳在他的睫毛上闪烁,谪仙一般的人,李灵看着他,再次想到过于魁梧的于东森,这俩人真的不般配。
“如果你是被君城胁迫的,我可以帮你,让他不要再为难你。”盛嘉突然这样开口,不带着什么轻视,寻常聊天地提起这件一直让李灵羞于启齿的事情。
他们两个第一次这样正面提起两个人心照不宣很久的“秘密”。
盛嘉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心情放松的人,不是因为他多好看,而是他周身和煦的气质就很让人有安全感,这也是李灵能和他交好的原因之一。
此时此刻李灵也没有一向的薄脸皮,没有逃避这个问题,被迫的吗?是被迫的,但也是他自己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