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片刻,他忽然抬手抚了抚自己的唇边,目光浮现出淡淡的欣慰,低声唤道。
“我爱你……”
似是一场幻梦。
“事不宜迟,我们立刻进入另一人的幻境。”
秦星带着林笙移动到南景之的身边,男人此刻坐镇中央,闭着眼睛。他已有将近两天不曾睡眠。
因果之线再次在空中显现出来,一段连接林笙,一段连接着南景之,秦星伸手轻挑这根红线,低声言道:“这段因果亦该斩断了。”
清冽的灵气在这一方小小的空间里运转开来,化作构筑幻阵的蜃气,终于在某个瞬间,南景之再次睁开了深邃的双眼。
眼前不是充满硝烟的战场,而是他熟悉的办公室。
南景之的午休时间一直都是在办公室度过的。
今天破天荒在处理完了事情后直接就下楼了。
助理以为还有事,急忙跟上去,“南先生,还有工作?”
“你可以休息,”南景之摁下电梯,睨了助理一眼,“笙笙在楼下。”
点到为止,懂的都懂。
助理往后退了几步,目送南景之下楼之后,才转身回到秘书办。
他从抽屉里摸出一包薯片,靠在桌子上,撕开后一边往嘴里塞一边感叹道:“改天我一定得去和林笙取取经,他才多大,二十岁!就把南先生吃得死死的,我多大?117!!啥也不是。”
另一个助理推开他,翻阅着桌子上的文件,“一个人爱你的事情,其实不需要你去耗尽心机。”
······
“南先生?”
营销部的几个职员勾肩搭背从咖啡厅里出来,迎面与身穿黑色衬衫的南景之撞上,他们几个吓了一跳,赶忙各自松开各自,拘谨恭敬地向男人问好。
南景之并不常出现在公众视野内,哪怕是自家公司,他一般也只是在自己办公室,而有他在的会议,一般职员也没资格参加,但即使是这样,他们还是能够一眼认出自家大老板。
南景之轻轻点头。
见他是要进咖啡厅,有人立马几步跑上前,提前推开了门。
“谢谢,辛苦了。”南景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那人立刻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连连摇头说不辛苦,应该的应该的。
南景之一进咖啡厅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玩手机的林笙。
其他人当然也看见了南景之。
本来吵闹喧嚣的室内立刻安静了下来,大家不由自主地将说话的音量降低。
直面大老板,想留个好印象。
林笙看见了出现在视野内的笔直的西装裤管,不用南景之提醒他,他就抬起了头,翘起嘴角,“你可以给我发消息,让我上去。”
南景之示意他站起来,“反正也是要带你出去吃饭的。”
林笙走在南景之身边,“去食堂?”
南氏的食堂在全国几家大企业食堂中的排名也是非常靠前的,常有网红博主前来打卡。
作为工作餐确实还不错,但如果是带林笙去吃……
南景之捏了捏林笙的脸,“去食堂好像有些委屈你。”
“我高中一直都是在食堂吃。”
虽然林笙这样说了,但南景之最后还是没带林笙去食堂,一是因为食堂人多眼杂,他虽然不会经常去检查每个部门平时的工作情况,可每人一张嘴,除了工作,一定还是会说些其他什么事情,南景之并不想让林笙成为他们的饭后谈资。
二则是因为林笙现在身上的味道,说是人类好像也不对,说是人鱼也不对,南氏职员人鱼人类对半开,不想被重点关注,就尽量避免出现在人群集中的地方。
林笙不爱西餐,也不爱甜食。
本地菜大多是以海鲜味材料,林笙也不喜欢海鲜。
出生在海滨城市的人,竟然不喜欢海鲜。
所以南景之带林笙去了一家私房菜馆,菜式都是内地一些比较出名的,重油重辣重麻重香。
餐厅的装修风格也比较热烈,用的都是很艳丽热情的颜色,墙上挂着一串串风干的辣椒和苞米。
现在正是饭点,但南景之已经让助理以前约了位置,老板不是大众印象里热情似火的中年男人或者女人,是一个看起来比林笙大不了多少的青年。
对方举着一本书,在看见进来的客人时,缓缓站起来,迎了上去,“南先生?这位是……笙笙?”
“真帅气。”他呐呐道。
“两位的位置在窗边。”他走在前面带路。
南景之捏了捏林笙的小拇指,“他是无性恋,单纯喜欢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人,还是人鱼,或者这两人都不是,好看的花,好看的餐具,他都喜欢,丑陋的事物会令他暴走。”
林笙打量着青年的背影,衣服和裤子上一点褶皱都没有,白色的球鞋一尘不染,鞋帮上连一丝灰尘都见不着,对方手腕上缠着一圈青色的丝巾,大拇指戴着一枚青玉扳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