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咧嘴笑:“不认得我了?”
程曼尔表情从诧异变惊喜,扬唇一笑:“怎么可能?明明是我怕你不认得我。”
闻声,老板娘也惊奇:“小姑娘和我儿子认识啊?我怎么没见过你?”
“妈,说得跟我朋友你都认识似的。”
自程曼尔进来后再无新客,郁哲干脆坐到她对面,“去外地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今天。”程曼尔夹了一束通心菜,吸满汁水的菜叶鲜香脆嫩,“你手艺不错啊,但比起叔叔还是差远了。”
“我爸报厨师进修班去了,我就回来临时顶个工。”郁哲倒上杯茶,调侃道:“而且你那会跟饿了三天三夜似的,吃什么都觉得香,能比吗?”
提到旧事,程曼尔发觉自己如今只剩释然。
她从前为给元宝找吃的,经常“光顾”小镇各家饭馆的厨余垃圾桶,看有没有能吃的骨头。
其实吃饭时,程光耀也常把啃得不干净的骨头以留给元宝的名义扔她碗里,为的是看她吃沾上口水的饭。
程曼尔没有反抗的余地,要么不吃,要么捡出来继续吃那碗饭,她通常会选择后者。
因她深知,不吃会惹怒程光耀,而这些人但凡有一丝一毫的不顺心,就有可能找借口强迫她把元宝扔掉。
她可以吃不干净的饭,但程光耀啃过的骨头,绝不会给元宝吃。
也许那时,反抗意识已深深扎根在血肉里,以听话、懦弱、言听计从做伪,瞒过了所有人。
后来,翻这家饭馆厨余垃圾时撞见了郁哲,可能她实在太像个无家可归的小流浪,郁哲同情心泛滥,把一碟做好的通心菜炒牛肉偷了出来给她,连筷子都没有,就用手抓着吃。
再后来,她就常“光顾”这家饭馆的垃圾桶,不仅能给元宝找到吃的,还能给自己找到吃的。姜葱炒花蟹的鲜香也不停从后厨飘出,馋得她不行,一直想找机会尝上一次。
如今有机会却吃不上了,除了略感遗憾外,倒没别的想法。
而对那段为养得起元宝拼命努力的时光,如今回忆起来,也不觉丢脸,只有释然。
但程曼尔是真没料到郁哲还能认出自己。
元宝去世后,她精神状态极差,休学了一个月,后面没再去找郁哲,两人差了四岁,也没机会在学校碰上。
聊了阵近况,郁哲生涩地将话题拐了个弯:“一直没问你,你家住哪的?”
“爱宠医院知道吗?”程曼尔胃口不错,一直没停筷,“我住那。”
“啊?那个叔叔不是早搬走了吗?你是他的……”
她腮边鼓得圆圆的,含糊着答道:“干女儿。”
“那——”
聊了还没到五分钟,就有三个男人进门,郁哲见状也止住话题,回到后厨工作。
澄蓝天幕彻底暗下,程曼尔顺势告辞,路过那三个男人时,余光不经意扫过,发觉其中一人视线在暗地跟随自己。
她留了个心眼,但直至临近爱宠医院,也没人跟来。
夜晚的藜水河倒映出两边小屋的灯火,似在一条长长的黑色丝缎上撒满金箔。程曼尔买了些便宜狗粮猫粮,坐在医院门槛上,有流浪猫狗路过,就往地面倒上一小堆。
一边喂,一边问孟朝月,过几天方不方便来绑架几只送去绝育。
渐渐的,她腿边绕着几只亲人的小猫小狗,宁谧空气中,悲怆哀乐隔着几条街传来,听得她心脏发紧。
黑暗,哀乐,小狗。
仿佛成了被催眠过的士兵,当这三样东西凑到一起,她就是受军令控制与支配的傀儡,被迫走上回忆的钢丝桥。
一道温和男声传来,让她骤然放松下来。
“小程?”
程曼尔诧然抬眼,惊呼:“周院长!”
她不知道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几年未见,且只回来过两三次的她,居然真的能恰好碰上重游故地的周院长。
“您回来啦!”
周院长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一如从前般儒雅倜傥,“回来看眼,真巧啊,别站外面了,进来吧。”
程曼尔没擅自进入周院长的办公室,进来后,才发现陈设居然一点没变,除了各处都落了厚重的灰外,她生出些时空穿越的幻觉。
把桌椅擦拭干净后落座,周院长问道:“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程曼尔等这一问许久了,像希望得到肯定与奖赏的学生,她将经历一一倒出,省略掉些曲折的,也强调了自己的宠物殡葬馆办得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