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白珍珍就给了翁晋华不少符箓,他日常会在身上带着护身符,以及几张攻击符。
不过大多数的时候,翁晋华办理的都是普通案子,还真惹不到冤魂厉鬼什么的,所以这些符基本上没怎么用过。
家里的那一堆符还没用完呢,白珍珍就又送给了他这么多,真不知道这些符箓他要用多长时间才能用完。
白珍珍闻言,笑着说道:“那有什么?这些符又不会过期,你留着就好,自己不用还可以送人,我觉得依照我现在的能耐,这些符以后你万一有个需要钱应急的时候,还能拿出去卖,应该也可以卖不少钱。”
之前白珍珍对自己的能力还没有具体的认知,不过这次被雷劈了十几分钟后,白珍珍倒是有了清楚的认知。
她大概,可能,九成九是个很牛逼的天才,所以给尸体化妆厉害,跨行当大师也厉害。
她要是真专注去当个玄术师的话,应该也能赚不少钱,别的不说,光是卖符,应该就能卖不少钱……
毕竟依照上次郝琴韵所说的,现在会画符的玄术师不多,她这也是物以稀为贵了。
当然,即便知道自己在玄门中可能是个天才人物,白珍珍也没打算改行去当玄术师,原因无他,她不喜欢。
她对入殓师这一行爱得深沉,玄术师当个兼职还行,专职去做的话,她不乐意。
翁晋华看着白珍珍那自信的模样,忍俊不禁道:“白小姐,你跟我见过的女孩子都不同。”
白珍珍笑着回答道:“那当然,像是我这样独树一帜的天才人物,肯定是与众不同的。”
这种话但凡换了一个人来说,可能都会让人觉得她自大,但是白珍珍不同,她用那种略微有点儿小得意的样子说出自己与众不同的时候,瞧着就像是一个骄傲自信的小老虎似的。
很耀眼,也很吸引人,让人不由自主地将目光落在她的身上,然后便再也挪不开了。
察觉到自己的想法后,翁晋华极为自然的低下头去,将白珍珍给他的那一沓符箓收进了随身带着的手提包里。
白珍珍洋洋自得了一会儿后,便觉得没什么意思,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将往咖啡里扔了几块放糖,搅和了几下后,端起咖啡杯一饮而尽。
加了方糖之后,咖啡的苦涩之意被冲散了,白珍珍看了看时间,询问了翁晋华一句:“你等下有事儿吗?要是没事儿的话,不如一起去吃午饭?我知道附近新开了一家店,他们家卖的猪扒饭味道不错……”
说着,白珍珍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太确定地说道:“翁先生,你的家庭条件那么好,你能跟我一起吃猪扒饭吗?”
白珍珍就算现在账户里有两亿多了,但她还是没有自己是富婆的感觉,吃饭选的都是小饭店,倒不是去不起大饭店,主要是高档饭店有着装要求,而且距离都不近,小饭店的人间烟火气浓郁,而且味道并不差,白珍珍还是很喜欢去小饭店的。
不过她考虑到翁晋华出身不同,特意询问了一句,若是他不愿意的话,白珍珍就换一家。
翁晋华自然不会拒绝,他笑着点头说道:“可以。”
不过翁晋华这一身还是不太合适去吃小饭店的,白珍珍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要不要买身衣服换上?”
翁晋华摇了摇头:“不用,我车里有备用的衣服。”
说着,翁晋华去取了衣服换上。
他穿了一件烟灰色的短袖,下半身是一条黑色的亚麻长裤,就连皮鞋都换成了皮凉鞋,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他没穿袜子。
白珍珍挑了挑眉,对他的好感上升了一点儿——穿凉鞋不穿袜子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哪个正经男人穿凉鞋还穿袜子的?
“走吧,那边儿距离这里不远,我们走过去吧。”
香江的很多味道绝佳的小饭店都是藏在小巷子里面的,这种地方车子根本就开不过去,还不如将车子丢在这边儿的停车场,他们两个走路过去。
今天白珍珍换了一种风格,她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头上扎着的发带也是粉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平底露趾凉鞋,依旧是十分pink的颜色。
见惯了白珍珍辣妹风格的模样,冷不丁看到她换了个可爱风,翁晋华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适应。
不过话说回来,美人就是美人,哪怕白珍珍其实是那种非常艳丽且具有攻击性的长相,但是换上这一身粉粉嫩嫩的衣服,居然一点儿都不违和。
白珍珍戴着顶原木色的草帽,草帽周围是一圈粉色的蕾丝花边儿,垂下来的飘带是粉色的缎带,被风一吹,缎带轻轻飘动着,像是要飘到她的心里去。
看到这一幕之后,翁晋华的眸光黯淡了一瞬,不过很快便又恢复了正常,他不动声色地护着白珍珍,两人顺着马路转进了隔壁的小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