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其实也不常用那支唇膏,她说了声好,照例上下班。
周末,林誉之开车载她去逛街,想让她帮忙参谋一下礼物,寄给龙娇和林臣儒。
路过美妆品牌集合区,林誉之停下脚步,问林格:“上次是不是丢了个唇膏?什么色号?”
林格说了。
林誉之问:“这边有卖的吗?”
林格不确定:“应该有吧,不是什么热门色号。”
林誉之含笑:“那你去选一只,我送你。”
林格说:“哇,这么大方?”
“瞧你说的,不让你多选几只,我都不好意思听你这一声夸奖,”林誉之说,“去吧,看上什么买什么,今天刷我的卡。”
林格说:“天啊,你现在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像珠穆朗玛峰一样高!”
林誉之笑:“别贫——多选几个,你这个丢三落四的性格,多买几只也好,就算丢得到处都是也不用惦记。”
林格开心,说了声谢谢哥哥,径直走向美妆区。
她之前走美妆赛道,没起来,但自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化妆技术也蹭蹭蹭地提升。兴致勃勃地选好了些几个感兴趣的唇釉口红和眼影盘等新品后,林誉之爽快递出信用卡。
林格问:“密码是什么?”
林誉之说:“你生日。”
林格呆住。
“用习惯了,”林誉之解释,“一直没改。”
以前就是这样。
他所有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甚至社交账号的密码,林格都知道。最基础的,就是她的生日;有需要复杂或者三种字符的,就是她名字的首字母简拼大小写和她生日的结合。
他是个从不藏私的好哥哥。
林格拿着卡,去结账。
等待SA打包商品的时候,林誉之站在林格身旁,含笑问:“下个月有空吗?我订了三亚的酒店,想和你一块儿去那边散散心——你昨天不是说很想去那边的海底餐厅吗?”
林格说:“好呀。”
她又问:“什么时候呀?我到时候看看能不能调休。”
“我们十二号去,十七号回来吧,”林誉之说,“怎么样?”
林格愣住。
十二号到十七号。
王霆的生日是十五号。
刚好。
她犹豫着:“可以改个时间吗?”
“怎么了?”林誉之不动声色,他问,“有什么比和我散心还重要的事情吗?”
“……我一个好朋友过生日,”林格说,“我答应了他,要陪他一起玩,到时候估计也要在那边过夜。”
“过夜?”
“嗯,有住的地方。”
林誉之目不转瞬望她,声音压低,温温柔柔:“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
林格沉默五秒。
她说了谎:“女性朋友。”
第40章 自设 疯(二)
在林格不知道的时候, 林誉之曾经帮她圆过无数次的谎言。
她自小就是倔强的脾气,莫说十头马拉不回,就算是十头牛、二十头大象也未必能改掉她不撞南墙势不回头的性格。
初中时答应了帮同学去凑麻将搭子, 就算是父母明令禁止她出门, 她也执意偷偷溜走;高中时瞒着妈妈悄悄用电脑打游戏;大学时, 不顾一切,偷偷和他在一起。
林誉之帮林格打掩护,主动和敲林格房门的林臣儒说,妹妹有点头疼,早就睡下了;他不厌其烦地帮林格删除她那不堪入目的历史浏览记录,避免龙娇误打误撞地打开她的私藏网站;大学时对二老撒谎,为恋情遮掩,说林格一直很听话, 没有谈过恋爱, 也没有和男性约会。实际上, 前天晚上,他刚刚轻扇小格格,掐着点看颤抖的喷泉。就算脸上刚被溅上水, 下一瞬的林誉之仍旧能洗干净脸,淡定地接通父母的电话。
林誉之对林臣儒和龙娇说过的每一个谎, 都是为了维护林格。
维护这个,他以为和他血缘最近的人。
在初初到南方的时候,有一段时间, 他的确误将林格当作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体验,和他分担着一半的骨血, 却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思想。他们不是亚当和夏娃, 不是从我身体里抽出一根肋骨变成你——他们像本就是同一根骨头砍成两半、各自生长、分享着同样血肉的共生关系。
林誉之一开始并不喜欢南方。
连续的、阴雨连绵的天气, 夏季的闷热高温,和故乡中截然不同的燥热,湿润度过强,就连空气中凝结的水珠都时刻贴着身体,又脏又闷,粘哒哒地像一个如影随形的水牢。
闷热,湿气,这些东西放大着每个人身体的自然味道。
林誉之时常会感觉自己在一个巨大的、透明的闷热鱼缸中,氧气稀薄,变质的藻类在缓慢地死亡,他不是这鱼缸中缺氧的金鱼,只是一枚等待着死去的球藻,霉菌渐渐侵蚀着他的身体,他平静地看着自己将要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