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笑:照相之后,她去过洗手间一次,回来赶上颁奖礼。颁奖之后,她和龚辰一起参观了姗姗房间,据她说,只是在门口看了看,没走进去……也没有注意到桌上的水晶鞋。接着她去厨房给我捣乱(比如专挑烂了的菜叶子放盘子里,比如把豆腐捣烂扔锅里……),被我一顿暴打之后,回到客厅,中途参观了姗姗父母的卧室,书房……下次要是丢东西,我估计找她比找姗姗管用。
龚辰:几乎和逸笑行动一致,关于参观房间的问题,他也交代,只是在门口看了看,都没走进去……同样,意味着他曾经私下行动过。
伊茹:从颁奖以后到吃晚饭,再到晚饭过后,她都像入定老僧一样,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在那,可是是否有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她偷偷离开过,没人知道。
乔克:我不能肯定穿着蜘蛛侠的衣服,他是否就可以攀在玻璃上把水晶鞋偷运出去。然而他的话,既没有时间证人,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干了点什么,反正东晃晃西晃晃,我在厨房见过他,逸笑在洗手间门口见过他,姗姗和伊茹在客厅见过他,龚辰在书房也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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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冒也不是什么借口,但实在是头疼的厉害……
如果明天不小心没更新,还请大家见谅啊……
第42章 水晶鞋失窃事件 7 字数:2501
我等大家都说完,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晚饭中途我曾经去过一次洗手间,那时候路过姗姗卧室,我记得当时卧室的门是关着的。
这可能也算不上什么线索。只是突然想起来,如果有人要偷水晶鞋,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拿起来,塞兜里,走人……关门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水晶鞋被藏在哪了?
如果姗姗的父母现在回来,也可能认不出来那间被翻的面目全非鸡飞狗跳的卧室,是他们宝贝女儿的香闺了……我有自信,水晶鞋不在姗姗房间。
可是除了我以外,其他人身上没有能藏这东西的地方,家里也都找遍了……找小偷不是关键,关键是要先拿赃!
这个想法让我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明明是美轮美奂承载着希望和梦想的水晶鞋,怎么好端端的变成“赃物”?看来怀璧其罪这句话可以有了新的解释:东西在我手里,那就是宝贝,在你手里,那就是赃物……从相对论的观点来看,应该是:不是你的东西,拿到手里你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
总之,一定要先找到水晶鞋的下落!
我正想的入神,那边已经吵了起来……所以说团结很重要,所以说乌合之众很难办成大事,所以说随便一个反间计就能让我们支离破碎……囧,我们真是脆弱的组织啊!
“……你不讲道理啊!对,没错,水晶鞋找不到了!可我们也都找过了,很明显不在大家身上……你又不让报警,又不让我们走……我的天,你永远找不到,我是不是要在这住一辈子?”说话的是乔克。
“我没说不让你们走,我只是想大家一起再想想办法!不用我说,你们也知道这事有多严重,如果不找出水晶鞋,我们以后还能在一起玩吗?大家还能开诚布公的一起聊天吗?!”希希很严肃的环视大家,脸上的小猫胡子看起来很端庄(=。=),“我不能原谅偷东西的人,尤其不能原谅他的行为会让‘猪腿联盟’名誉受损……”
Palala……希希是那种说话不太着调的人,难得她说点严肃的话题,虽然因为她的啰嗦,使得这个话题更像唐僧在教育徒弟而大打折扣,但我还是率先站出来支持她了!
“大家要相信我,我一定能找出水晶鞋!”
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万一真是灵异事件呢?万一我左眼右眼都见鬼了呢?万一超能英雄来中国旅行了呢?万一火星人攻占地球了呢?
啊……
呃……
凭我的能力,一下子对付这么品种繁多做工精良质量三包的生物,恐怕以身殉职的可能性非常大。
“好!”逸笑一掌拍在我肩头,异常诚恳的对我点头“我支持你!”
我觉得她是想看笑话。因为我给她讲过我之前碰到的两个案子,她关心的重点完全不在我身上,正确的说,她根本不相信我能破案。
等等!
难道这就是动机?!
为了证明我能破案?或者我不能破案?
我瞪大眼睛,上下打量逸笑……看起来很有可能。她是我们那栋写字楼里最声名赫赫的“包打听”……上到哪间公司的老总签了什么合约,下到扫厕所的阿姨晚饭吃了点什么,只要问她,十分钟之内没有解决不了的。拖她的福,我连停车场的大叔姓甚名谁,女儿跟谁结婚,孙子在哪上学都一清二楚……因为这件事,还被龚辰取笑,说我有恋父癖,看上那个龅牙大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