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偶像后我成为了虚拟主播(140)

木可:你现在几岁了?

小纳:按照程序设定,我现在7岁:3

木可:那你好小哦,你大名叫什么?

小纳:我叫Na哦(*σ′ V`)σ

江之当时说现在的小纳不怎么聪明。裴柯实际跟小纳聊了一会儿后才发现小纳还是挺聪明的,反应速度很快,而且回答的语句也都很自然。

裴柯仔细想了想,江之本来叫Narziss,所以小纳跟江之应该算是同一个人——如果小纳算是人的话。

木可:如果你被人误会了,你会难过吗?

小纳:比起被不重要的人误会,我更在意重要的人是不是相信我。

毕竟是江之写出来的程序,小纳的回答很有江之的感觉。裴柯看着小纳的回答,完全能想到江之说这些话时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最后裴柯给小纳发了句晚安。小纳马上回复了句“晚安,做个好梦>3<”。

裴柯这一晚睡得不怎么踏实,时不时地会醒一次。醒之后他会迷迷糊糊地看一下漆黑的四周,然后继续睡觉,等到下一次醒来,他再把这个过程重复一遍。

他入睡前一直在想江之的事情,这导致他做的梦都跟这件事有关。

因为睡得太不踏实,等他真正睡着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他把枕头蒙在自己的头上,昏昏沉沉地睡了很久。

第二天醒来后裴柯习惯性地去摸手机,摸到后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他彻底清醒了。

裴柯昨晚还想着今天醒早一点,帮江之思考一下对策。结果一醒就这么晚了。他立刻打开微博搜索江之的名字。

在搜索前裴柯已经做好了准备,告诉自己不要太激动。然而搜索结果跟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原本以为那群正义网友还在口诛笔伐江之,没想到一觉醒来,微博上的舆论已经变了天。

他不明所以地在微博上逛了好一会儿,终于顺藤摸瓜地看到了“可我在想你”发的微博,或者说,看到了江之发的澄清微博。

可我在想你:

大家上午好,我是江之。既然已经有网友找到了我的微博账号,我干脆就在这个账号上把事情说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早一点,下一章是江之的澄清微博,可看可不看,大家看着订阅哦·3·

第64章

可我在想你:

大家上午好, 我是江之。既然已经有网友找到了我的微博账号,我想干脆就在这个账号上把事情说清楚。

这条微博可能有点长,希望大家能花几分钟看完。

相信大家这两天看到了一条消息:我对“女友”不忠, 在未和“女友”分手的情况下和其他人纠缠不清, 还在冷落女友的情况下和一位主播打得火热。

我必须先说明几点,一是和我纠缠不清的这位第三者并不存在, 二是和我打得火热的那是主播只是被牵扯进来的无辜人士。这位主播只是我的一位好友, 辱骂我我尚且能够理解, 辱骂这位主播是为什么?人家除了打打游戏好像什么都没做错吧, 恨屋及乌可不是这么个恨法。

这篇微博主要是说明我和我这位“女友”的事情。

为了方便叙述, 我暂且把这位“女友”称为A。

昨天的13点47分,A使用名为“缓慢星与月”的微博账号发布了一篇长微博(详见图1)。为了方便各位理解,我说一下这条微博的大意:A与我是青梅竹马, 互有好感多年,在高考后确认关系,但是最近我出轨,对她冷暴力, 而且和一位主播打得火热。

整篇微博意指我是个渣男, 脚踏多条船。

这是前情提要。

为了切实说明我是个渣男, A放出了和我的“童年合影”, 声称是在苏北省苏城市的一个公园里拍摄的(详见图2)。

照片里的人确实是小时候的我, 和我并不认识的一个小女孩。我不得不承认A确实很聪明, 放出这样一张照片,他可能觉得我无法证明我没有拍过这张合照。这个事情很奇妙,像是证明鬼的存在, 没人见过鬼, 所以没人能证明鬼真的存在, 同样的,因为没人见过鬼,所以也没人能证明鬼真的不存在(我是科学主义者,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此处仅为举例)。

但是正如我刚刚说的,这张照片就像是鬼。A大概是以为我不能证明我没拍过这张合照,事实正好相反。

A说这张合照是在苏北省苏城市的一个公园里拍摄的。事实上这张照片是在德国巴登-符腾堡州海德堡市的一处私人庄园里拍摄的,拍摄者为我的爷爷,是一张我的单人照。

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我比很多人都要疑惑,我想A是从哪里找到这张照片的?

所幸我的记忆力比较好,很快想到A是从哪里得到这张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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