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这幅样子,像个三四十的人了,大我一轮呢。”
“才没有——”
他捉住她的手,将这只手按在了他的脸上。
“你摸摸,一点褶子都没有——”
皮肤透着粉,触感滑,软。
她用手按了按,按出了几个小指印。
爱不释手。
“如何?”
他的声音有着醉后的慵懒,身上萦绕着的淡淡酒香,正悄无声息地包裹着她。
那双眼睛半睁着,湿湿的,涔涔的,像是江南中清澈的一汪水。
他一笑,那水花儿就炸开了。
“我之前都没正眼瞧过你,没曾想,你竟长得不赖。”
“那你多瞧瞧。”
“可我没时间了。”
他皱了皱眉,像是很费解,但很快,又舒展开了。
“我会一直在这等你的。”
“一直?”
“一直。”
她笑了:“你不怕酒后食言?”
“不会食言。”
他像是要证明自己,眼睛一直定定看着她。
她忍不住伸手去捋了一把他的胡子,林秀的身体下意识往后缩,最后发现,她好像只是帮他顺个毛,于是便不再动作。
“我送你回房吧。”
“好。”
给他掖好被角之后,越流殷先去了一趟瑞王府。
瑞王府夜夜笙歌,此时的慕容修一边灌着酒,一边骂道:“贱妇!贱妇!”
不知不觉,身边的人都没有了声响。
瑞王掀开了蓬乱的头发一看——
“鬼啊!”
第二天一早,瑞王失踪,家仆最终在一口井里找到了他。
作者有话说:
明天发个小刀,顺便给秀儿刮个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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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掌勺◎
越流殷走的那天夜上,江南下了第一场雪。
稀疏的新雪飘飘荡荡地落在刚贴好的窗花上,萧条的寒冬里,也多了丝单薄年味儿。
瑞王酒醉投井,瑞王府挂满白绸,和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冷冷清清。
周围的百姓倒是喜闻乐见。
天灾人祸压得人喘不过气儿,但年还是要过的。
孩子们走街串巷,热热闹闹。
林秀在周嫂子家蹭了一顿年夜饭,屋外,鞭炮声“噼啪”乱响,硝烟味呛着鼻。
与此同时,北方内乱,打响了新年的第一场仗。
彗星袭月,荧惑守心,国危矣。
阳春三月,正是春困时节,院子里杏花灼灼,杏花树下放着一张矮榻,矮榻上的人睡得酣然。
一只信鸽停在了矮榻边上,啄了一口落在他额头的杏花。
“嘶——”林秀疼得翻身起来,信鸽儿从榻上又蹦到了杏花枝上,歪头看他。
“你这鸟儿!是想被我炖了吗?”
鸟儿“咕咕”了几声,在他头顶绕了几圈,然后扔下了了一个红色小香囊。
香囊只有拇指头大小,上面用金线绣着两个大字——平安。
右下角还缀着个小字——越。
这是给自己报平安吗?
林秀笑了一下,揉了揉信鸽灰色的脑袋,摘下几朵杏花,包进了一小块绸布里。
绸布容易散,林秀拿了几个小木夹封口。
他看了看,又觉不够好,寻了毛笔研了墨,在绸布上小心翼翼写下一个“幸”字。
不错,很吉利。
鸽子在地上寻着爬虫吃,林秀将它捉了过来,将这小布包赛到他的脚中,信鸽会意,扑棱飞走了。
这布包十分潦草,等越流殷收。到时,花都已经枯了,墨渍从绸布透进了枯黄的杏花瓣上,晕染出了山水。
“幸?”她在唇中好生咀嚼了这个字。
这老匹夫,还挺诗情画意。
门外响起了叩门声,越流殷将绸布收好,道了一声“进”。
一身银铠的将军入门,笔直地跪下,道:“王上,罗城,已降。”
古往今来,都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可越军造反,百姓乐见其成,就像罗城,罗城受降时,城门打开,百姓夹道欢迎。
越军每至一处,便造福一方,军纪严明,从不鱼肉百姓。
纵使领头的是名女子,也无人置喙。
捷报传得很快,远在江南的林秀也能在茶余饭后听人聊起关于她的故事,不过谁也不敢大声张扬,毕竟江南还属于天子脚下。
自从三月份的信鸽传书后,林秀便再也没见到那只鸟儿,不过他也不需要了,毕竟大街小巷,无处不是她的消息。
真好,应当是死不了了。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一转眼,又到了除夕。
北边的局势,愈发焦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