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后半场的女歌手也是上周才来的,工薪人,与那小女生对比起来,顿显成熟得多。精心讲究的妆容,随意散开的卷发,下唇与下巴之间的窝中央有颗很小的痣。眼睛哪里都不看,一个多余的字都不说,开口就唱歌,却是能把歌都唱到人心里去。
两个歌手,强烈的风格反差,霍绯箴觉得这个安排很有意思,能让客人印象深刻。
时间渐晚。
出差归来的客人喝完一大杯长岛冰茶,又拖着行李回去了,明天又是要上班的星期一。
4号桌写作业的客人也结账走了,换成一男一女的小年轻,显然还在互有好感的阶段。
7号桌的男士果然请2号位的女士喝酒了。没有很张扬,只悄悄点了杯马天尼,借店员之手送上。
不过酒送到面前时,就被礼貌地拒绝了。
“如果合适的话,送给台上那位歌手如何?”戴祖母绿耳环的漂亮女人微笑着,倒是透出不容人违抗的眼神。
“嗯,那不错。”霍绯箴看了大卷发的歌手一眼,“她喜欢喝马天尼。”
老旧的情歌唱过几首,7号桌先生最终还是过来2号位搭话了。虽是搭话,但举止礼貌适度。清静的酒吧嘛,终归不会太闹,来的客人也会比礼貌。
门上的铃铛又响了,进来一个高瘦的女人。中短发戴眼镜,斯文干净甚至有点书呆子气,身上的白衬衫从质地和剪裁看来并不便宜。
没见过,是生客,往店里看了一圈也直奔吧台。一过来就拍7号桌先生肩膀礼貌地说:“不好意思,这位置有人了。”
2号位女士回头,看到她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起来,既生动又温柔——这个才是她在等的人。
只见她仰头扯了对方袖子,小声嗔怪着来人身上酒气重,倒是把周围其他事物都抛到脑后了。
来搭话的7号桌男士受到了冷落也不恼,自嘲地笑笑,借故要杯清水回自己座位去。
驻唱歌手的歌声滞了滞,不明显。霍绯箴听出来了,看了台上一眼,不过什么都没看出来。
身材高挑的女客人坐下来,挽起的衣袖下能看到小臂上有图案。有点少见,像这种看起来斯文又学术的女士一般不会在显眼的地方纹身。
2号位女士给她再点了一杯酒,没指名要什么。这很好猜,再做一杯经典玛格丽特。
趁高瘦的那位去洗手间时,霍绯箴对2号位女士说:“她挺好的嘛。”
“怎么说?”
“她的项链,和你的耳环是一模一样的。”
“就你多事。”
眼里甜蜜的骄傲倒是藏不住。
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不必说太多。这就是霍绯箴留客的诀窍,她的吧台是能提供情绪价值的地方。她会巧妙地让客人知道:她什么都看在眼里,但什么都不会乱说。就跟调酒一样,一切都点到即止。
吧台的两位女客人挪到1号桌去了,小声说着话。明明没有任何亲密的动作,但那氛围却比在场的任何一桌都更像一双恋人。
羡慕吗?霍绯箴擦掉桌面杯底印下的一圈水渍,有点自嘲。
这个店开了多久,她就单身了多久,至少她自认为算单身。守店嘛,很困身的,都没什么时间分给费时的谈恋爱。而早在经营这个店之前,她也有过好些不清不楚的女友,但全都很短暂,最长没超过三个月。
激情过后,日子总显得很无趣。
也许像她这种人,只需要偶尔有人解解闷,很难理解什么叫长久的陪伴。
小舞台上的歌手说:接下来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带给大家一首半个世纪前的老歌,也送给现场的两位朋友。
霍绯箴不禁停下搅拌的吧勺,又看了小舞台一眼。惜字如金的歌手说话了?
唱的是《新不了情》。
长长的吧勺在霍绯箴手里转了好几个花里胡哨的圈,最后无声地落入筒子里。旁边的大松为她这娴熟的花式无声地比了个赞。
她摁住大松正要摇的雪克壶:“听她唱完这首。”
一曲毕,就知道“送给两位朋友”是谁了。名叫摩尔的歌手从小舞台下来,到1号桌去跟那两位聊了好一阵。
第3章 也算叙旧
那是多少年前?五年前。
也是在这个城市,也是这个女人,拎着小挎包垂在腿边,也是这样一个人站在夜色里等她。
那时,她只知道她自称摩尔,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那时,霍绯箴跟同来的几个朋友交代了两句,然后就独自走到她身边,扬起得意的笑容说,我对这城市不熟,你带我。
眨个眼而已,又回到五年后来。
摩尔说:“这店是你的?”
“怎么可能,店长而已,老板是维娜姐,她没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