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见管家陈叔大张旗鼓的叫人去报官的举动,他也明白这件事情,恐怕县令也掺了一脚进来。估计各方人马早就商量好了拆分乌家的事宜,甚至连利益分配完毕了。
虽然让便宜儿子把这件事情接下了,当然明面上陈真也不能真做出一个让几岁稚童去处理这样大事的事来,而是派了管家和几个得力的心腹手下跟进,郑璟作为少家主在一旁观摩。
实际郑璟还是有很大话语权的,至于他究竟想怎么做,陈真私下里已经对几人吩咐了都听他的来。算是在这件事情上彻底做个甩手掌柜。
不过她对此事也确实没有多大兴趣,如果是真的按照正经的商战来,陈真或许还真有几分比拼较量的心思,双方摆开阵仗,斗智斗勇一番。
但是在这样的古代环境中,封建皇权的统治下,一个经商的大家族的发展或者兴起,背后总是离不开官僚权贵插手的身影的。
背后没有权贵或者官员的支持,一个商家想要做大,简直是痴心妄想。很多明面上看似混得风生水起的大商人,其实也不过是一些权贵敛财洗钱的白手套而已。
商业斗争的再厉害也敌不过当权者的一纸政令。哪怕著名如沈万三,也因为惹上明太祖招来杀身之祸。清末著名红顶商人胡雪岩盛宣怀的起落的背后也有着左李之争在。
封建集权统治下国家才是其最强的力量,资本永远为权力服务。
各种暗地里的利益交换,肮脏交易。
早在利益分配完毕的那一刻,就已经决定好了乌家的生死。
要是乌家老家主还没有去世,还可以与陈真斗一斗,但是乌志才这个生意上的愣头青,却是只有被玩的份。
郑家一纸诉状将乌志才告上官衙,乌家也不是吃素的,同样花大价钱请来有名讼师写来诉状,告郑家收了订婚的信物,却翻脸不认人,还诬告一通。
那信物就是乌家送来的那顶红宝石发冠。
在讼师的笔下,诉状写的是妙笔生花,旁征博引,读之朗朗上口。一时间这事在百姓中传得沸沸扬扬。
而郑家也不甘示弱,同样花重金请来远近闻名的讼师对峙公堂,表示那顶发冠是他们家夫人出钱买的,何来信物一说。
乌家的人让郑家拿出证据来,那顶发冠根本就是他们家家主送的,郑家却咬死是买的,用的还是他们郑家钱庄的银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这件事情最后闹得全县众人皆知,大家伙儿都争相看两大家族的热闹,得到好处最多的反而是一群为两家打官司的讼师,收银子收到手软。
最后这场官司沸沸扬扬闹了小半个月,丰亭县的百姓也看足了热闹,这件事才最终有了结果。郑家赢了官司,乌家被判向郑家赔礼道歉,并且处六百两银子的罚金。
原来当初郑家说那顶是发冠是他们家夫人出钱买的,但是一直没有实证拿出来。
而乌家却说郑涵没有出钱,那顶发冠本身的价值就在千金以上,如果不是作为订婚的信物,乌家也是开门做生意的,虽然不缺一顶发冠的钱,但是怎么可能白白送给郑家呢?
因此官司在此处僵持不下,只要证实不了那顶发冠是郑涵出钱买的一事,这场官司就是对郑家很不利的。
可是郑家说买那顶发冠用的是银票,既然是银票,那就总有兑现的时候。而且银票用的还是郑家自己的钱庄的。因此郑家的人命令下面的人多加注意,总算抓住了拿着那张银票钱来兑现的人。
将那人带到公堂上,一审才知道此人竟然是先前在乌家做事的伙计。
原来当时郑涵去店铺看首饰,乌志才命人将那顶发冠取来,郑涵确实是给了钱的,足足有两千两两。
只是当时郑涵是在临走时在店铺外面将银票交给了他,并没有外人看见,而且乌志才又说了要送给郑涵的话,因此他当时贪心上来,索性就自己吞了这笔钱。
两千两啊,这是他打几辈子工都挣不到的。只要有了这笔钱,他跑个远地方买房置地,娶妻生子,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因此这件事情没过多久,他就辞去了工作,离开了乌家。
当时正值乌家许多老人请辞的时候,他一个小伙计的去留自然也没人关心了。
后来乌郑两家打官司的事情在丰亭县闹得沸沸扬扬,他自然也知道了,因为担心他做的事情败露。所以焦急之下,他就想赶紧把这些银票兑一些银钱出来作为路费好远走高飞。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郑家钱庄对于超过一千两的大额银票发出去的多少都有数的,尤其是郑涵身为家主,她所用的大额银票都是有特殊的记号。这下子一去兑换就被逮了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