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异常的状况,令赫连恪不敢再轻举妄动,他也不松手,就这么静静地与小归对视。
小归的眼神里无半点情绪,瞳仁似比溪水还要清澈,赫连恪不自觉地屏住呼吸,像是溺入了世间最纯粹的湖底。
如果可以,他自愿沉醉其间,不复醒。
二人无声对峙许久,终于,小归动了。
他的神情未变,只抽出了被握住的手,然后将手覆到了赫连恪的发上。
绯色光芒凭空而起,消散后,小归的狐狸耳朵不见了,银发也变成了黑发!
万千银丝一朝黑如墨,更衬得肌肤雪白,与银发时相比,各有千秋,别是一番风韵。
赫连恪看呆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目睹神迹般,兴奋地直呼:“小归,成功了!我们成功了!”
小归这才久梦乍回,平静的眼眸里有了神采。
他笑道:“太好了,莫不是天道垂怜,在我身上施了什么心想事成的咒法。”
“不是天道,是你,”赫连恪欣喜地横抱起小归,还颠了颠,“小归,你是个奇迹!”
大概是人狐有别,小归不懂赫连恪为何如此高兴。
当听见那句“你是个奇迹”时,小归眉眼都染上了笑意,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往那温暖的怀抱里钻了钻。
二十多年来,主人待他很好,但主人性子恣意,爱与人插科打诨,极少会夸奖表扬他,更多时候是在打趣地叫他“龟儿子”。
头一回遇见如此直白的赞叹,小归既害羞又受宠若惊。
他现在觉得,赫连恪这个人不像是主人常揶揄的话本里的书呆子了,分明是个热烈坦率的少年郎。
二人一入村口,便遇上一位大婶肩挑扁担,扁担两处各挂着空桶,像是要去溪边打水。
小村子里众村民一惯相互知根知底,大娘看见俩陌生人,打量一番,好奇迎了上去。
这两人太怪了,一高大男子横抱着另一清瘦少年,二者皆衣衫不整,发丝散乱,看起来像是逃难出来的......
可两人都长相绝佳,气度不凡,那衣裳布料一看便知是上等好货,怎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大婶走近问:“你们是何人?为何来此?”
赫连恪抱着小归无法行礼作揖,只能颔首致意,解释道:“我们是皇城中人,外出打猎时不慎迷了路,好不容易才寻到这村落,敢问大婶此乃何处,离皇城可还远?”
一听这话,大婶笑开了:“原是如此,看二位气宇轩昂,衣着不凡,想来是皇城中的贵人吧。皇城离这还有些远,现下天色已晚,你们再往前走的话,怕是要摸黑赶路咯。若不嫌弃,可愿去我家小住一晚,用用膳,歇歇脚?”
“可以吗?那多有打扰了,”赫连恪痛快答应了,“敢问大婶名讳,待回去后,我必有重谢。”
“我姓李,重谢就不必了,我早先受过皇城贵人的恩惠,这般也算是报答了一些,”说着,李大婶转身带路,“你们随我来吧。”
小归见李大婶转过去了,抬头凑到赫连恪耳边,用只有二人能听见的声音道:“你在撒谎。”
赫连恪轻笑一声,小声道:“情况特殊,不得已而为之。”
“我听主人说,君子才不会撒谎的。”
“吾本非君子,实乃小人是也,”赫连恪嘴角上扬,作势要去咬小归搂着他脖子的手臂,“小狐狸,你这是羊入虎口了。”
小归躲开,义正言辞地反驳:“我才不是羊!我是狐狸,白狐!”
一路上,二人可是受了好多村民的注目,外来人又长得好看,简直引起了一阵骚乱。
多亏有李大婶解围,二人才得以脱身。
李大婶的家在村里的北边,修筑得比一路过来的寻常村民家要好上一些。
小院子里有三间小屋,不难看出,一间是厨房,一间是柴房,还有一间自然是卧房。
见小归光着脚,李大婶先找了双草鞋。
草鞋的材质较硬,又有些扎,小归穿上后很不舒服,但也不好意思明言,便强撑着走了几步路。
没想到被赫连恪看出来了,赫连恪就硬把锦靴换给了小归。
李大婶又拿来两套换洗衣裳,道:“幸好我早些时候烧了热水,二位从林间跋涉而来,先洗个澡吧。这是我儿子的衣衫,他的身形与你们差不多,若不嫌弃,二位可先换上,这衣衫洗过晒过是干净的。”
赫连恪接下,作揖道:“有劳李大婶了。”
李大婶领着人来到柴房,介绍道:“这是洗浴用的木桶,那边缸里的水可以和热水掺一下,不过只够给一个人沐浴了,我再去溪里挑一些水来。”
赫连恪阻止:“不必劳烦了,李大婶,我自己去便可。”
赫连恪从厨房打来热水,又拿了皂角和一个木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