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这小家伙平时温顺, 真倔起来就和她哥一个德行!”阿婆气得直抹眼泪,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上辈子作了孽了!”
沈乐绵烧得迷糊, 只记得混乱中什么人把自己背了起来, 然后便陷入了昏睡。
再之后发生的事情, 她已经记不清了, 应该是成功找回了偷走的钱,仲江生也彻底改头换面,据说是挨家挨户下跪, 把这些年犯过的错误全部认下了。
至于中间具体经历了什么,沈乐绵没问, 任逸也没提。
毕竟从那以后没过多久仲江生就被远房亲戚接走,再也没了联系,直到六年后的这次重逢。
沈乐绵望着自己的右手, 情不自禁地活动了一下五指。
若不是今天碰巧遇见仲江生,她差点就忘了自己还被任逸打过这一茬。
事实上也没什么好“记仇”的, 谁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任逸不光是她哥,还是她“家长”呢?
再说, 偷东西和打人确实都是她的错,小孩就像小树苗, 长歪了就要被掰正。
反正她是一点也不记恨任逸,不过要是她做选择的话,大概还是倾向于口头教育。
沈乐绵这样想着,心道自己将来一定是个好妈妈,从小做起杜绝体罚。
——然后就撞到了正在“暴力执法”的宋某女士。
“小小年纪不学好,敢偷老娘东西,老娘非得替你娘揍你一顿才解气!还敢不敢偷了?啊?!”
“我我我,就是我娘让我来偷的,你个男人婆!”
“你叫我啥——?找死!”
只见宋琪一个膝击抵在黑衣男孩的后腰,另一只脚笔直撑地,单手将男孩的胳膊反剪到背后,肘部带着身体用力前倾,用一种极其潇洒又暴力的姿势压制着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小毛贼。
沈乐绵:“......”
大概“好妈妈”行列是很难有宋女士的。
“哎?沈乐绵!你可算来了!我抓着小偷了!”宋琪喜出望外,刚要说些什么,眼神却突然直了。
“卧槽——!绵绵绵绵你怎么会认识这种级别的大帅哥!!”
刚刚目睹一场“腥风血雨”的仲·前·小毛贼·江生:“......”
“你好,小妹妹,”仲江生微笑着说,“我是绵绵的发小,不用叫哥,叫我仲江生就好。”
“您好您好,我是宋琪,绵绵的好朋友......”
宋琪连忙腾出一只胳膊同他握手,另一只还在抵着小贼,又看到了不远处的任逸,突然福至心灵道:“那个,虽然您可能没听说过我,但是您应该认识林祥吧?他我表哥!”
既然认识绵绵和任逸,林祥那家伙一定也认识,宋琪对自己的“撩汉”套路非常有自信,别的不管,先套近乎再说。
后果就是仲江生的笑容更僵了。
“......认识,我们是朋友。”他随手撩了下额角的碎发,尽量保持着得体的笑容,连握手的时间长短都十分考究,一双狐狸般的狭长眉眼眼角带笑,弯得尽到好处。
“宋小姐真是女中豪杰,连小偷都能制服。”
“这有啥!”宋琪的脸一下子有些发烫,手肘不觉又用力了几分,“别说是小偷,等我以后当了警察,土匪也能给拿下!”
脸都白了的小贼:“姐姐,腰要折了,轻,轻点......”
车站的巡逻员很快把男孩带走,走前还特意嘱咐了宋琪以后遇见这种事不能冲动,万一对方有凶器,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宋琪敷衍应下,打了电话给她爹,让他不用来接了,四人便两前两后沿着街边溜达,享受着来之不易的城市之旅。
“仲江生的变化好大,我都快要认不出来他了。”沈乐绵忍不住感慨。
不光是样子,更多的还是性格,现在的仲江生温柔而风流,典型一副情场职场游刃有余的样子,谁敢想六年前的他还在街头行窃,连身新衣裳都穿不起。
“经历的事多了,自然会变。”任逸轻飘飘地说,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肩上,“毕竟人都是要生活的,包用不用给我?”
沈乐绵摇摇头,身体却情不自禁地往任逸身边靠了靠。
儿时的回忆让她一时有些恍惚,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过,她,任逸,仲江生,还有本该在宋琪位置上的林祥。
小时候的沈乐绵有个坏习惯,走路的时候喜欢贴着人走,牛皮糖似的甩不开。
或许是夏日午后的气氛太好了,沈乐绵又犯了儿时的老毛病,和任逸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直到手背处传来对方温热的体温。
像是一股电流钻进头皮一样,沈乐绵立刻回过神来,慌张地往外跨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