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多做挣扎,一审讯就全撂了。这个案子从报案到抓捕到嫌疑人,只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嫌疑人掩盖的手法非常拙劣,证据链也比较完整,只是尸体到现在也没有找到。而且...关于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有一个非常不合理的地方。”
齐队说:“你们看一下这个视频。”
简单说了这件案件的过程之后,齐队直接把犯罪嫌疑人的陈述视频放了出来。
画面上显示出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男人,手被铐住放在桌子上,坐在铁栏杆后面。
他看起来挺平静的,视频里有一个警察的声音:“交待一下你在六月十七号都做了什么。”
他笑了一下,靠在椅背上:“不是都说了好几遍了?还说啊?”
警察的声音严肃起来:“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嫌疑人耸了耸肩:“那天...就是我刚出车回来,睡到早上十点多,没吃早饭,一直到了快中午,去找了我老婆嘛。我去她店里找的她,让她跟她店长请个假,我俩谈谈。她本来还不愿意,我和她说谈好了就离婚,她就愿意了。”
“我带她去街上走了走,问她是不是给我戴帽子了,她说不是,就是想跟我离婚。就走了一会儿,我觉得饿,就和她说找个地方吃饭。”
“当时,就和你们问的一样,就有点想,有点想杀了她,找了个地方远的饭店。”
“其实是心里想着能弄好就算了,弄不好就杀了吧。吃饭的时候,我问她还是要离婚,她说是。我当时啊,一下子没控制住,没忍住,就把她打了,那个店里的老板过来拦我,我就没接着打了。”
“没办法,就只好带出去了。我当时想这事情,可能确实弄不好了。往外面走,越走人越少,到了没人的地方,我就直接把她弄死了。”
一个声音说:“怎么弄的?”
“就打死了。”
那个声音说:“具体说。”
嫌疑人就接着说:“先是打了几下她的头,她就趴到地上了。接着往她的太阳穴锤了几下,快死了,但是也还没死。她翻过去想爬走,我又按住她,朝着她的头打了几拳,她就死了。”
屏幕外面的警察问:“用什么打的?”
“就用手。”
“没用石头?或者其他武器?”
“没。”
“她当时被具体打成什么样了,有没有伤口?”
嫌疑人做出了思考的样子,过了一会儿说:“好像有吧...回了家我手上还沾了血。”
“陈述一下伤口的大小,形状,深度。”
“这个...记不得。打的时候脑子嗡嗡的,手底下力气也大,但是也记不清打成什么样,一不小心就打死了。”
“刚发生两天的事情,记不得了?”
“确实记不得了,你再问,我只能给你编一个了。光记得没打几下就死了,我当时还有点惊讶。”
那个声音说:“接着呢?”
屏幕里的男人就说:“接着我就把她扔河里了。”
“后来就是回家了嘛,想到她店里的人,还有那个饭店的老板,都看见我了。而且她只请了半天的假,后面不上班,店里的人又要找,还不如我自己报警。我当时考虑到张大头那天也在市里,第二天又走了,就想着说是他干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看他发的朋友圈。”
他的话语里带着一种淡漠,诉说日常的小事一般。
“这个人就是嫌疑人,叫梁费,三十六岁,小学毕业,文化程度不高,曾经在一家电厂工作,被辞退之后一直在家,有赌博的习惯,与受害者是夫妻关系。”齐队说:“我们在现场没有找到尸体,但是找到了受害者的脑组织。”
唐泽心想确实找不到尸体,尸体正坐着公交车绕着城市兜圈哪!
“按理来说,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监控、走访得到的口供都支撑着我们的结论,嫌疑人自己也已经招供了。只是,有一个怎么都解释不清,却又至关重要的点。”
“那就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
唐泽明白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是脑组织,也就是说,发现了受害者的‘大脑’。可是,嫌疑人却坚称自己用的是拳头,在现场也没有发现其他可能的作案工具。
单单靠拳头,要如何打开坚硬到的脑壳,导致现场散落着受害者的脑组织碎片呢?
唐泽是见过那个尸体的,那充满冲击力的场景,或许此生再也难以忘怀了。
唐泽说:“那就没办法判刑了吗?”
他自己对办案流程并不了解,不过他的印象中,找不到尸体似乎是很大的事,可能会在直接导致犯人逃脱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