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连国王的床底都藏着三只老鼠,能够窥探到他最宠爱的情妇穿着哪种款式的拖鞋,更何况那些历史悠久的家族。
福星市虽然鱼龙混杂,但本地很少出现什么大人物,所以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还是有人以能认出从这儿被接到白桥去的路易为荣,并且不厌其烦地(自以为)隐秘告诉身边的人:“看看,那就是伍尔夫家的路易。”
身为八卦当事人面对这种背地指点不厌烦恼火是不可能的,但又不能把这样说的人狠狠揍一顿扔到水里喂鱼——理论上他已经拥有了这么做的力量,而且治安官也不敢拿他怎么样,但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暴君潜质。
更不用说是明明干的都是吸血吮髓的勾当,但越是这样的家族就越在乎自己的名声,很愿意在外人面前表现出和气亲切的一面来,对年轻家族子弟约束都很严格,不会允许公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所以路易这两年连马车都是另行定制的,就是被路人八卦八烦了。
反正随着时间流逝,他地位越加稳固,已经过了需要排场和气势虚张声势的时期,也不再干那种特意在闹市彰显自己地位的傻事了。
直到离开码头大街,一路行人逐渐稀少后,他才让侍从吩咐马夫停下。
“我去买东西,不用等我。”他说完,已经跟随他几年的侍从习以为常地点点头,为他戴上帽子。
眼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路灯还没打开,这个时候在街上走一会儿估计也不会太过引人注意。
路易穿了一件不太正式的披肩外套,如果再提着个行李箱,看起来就像个刚刚下船,正准备找地方落脚的游客。
他熟稔地拐过街角,一阵风迎面吹来,前面不远处一家店缺了颗螺丝的招牌危险地晃来晃去,下面门缝里漏出一片温暖的橘色灯光,照得那一小片地板都显得有更有温度,诱惑路人伸手推门。
但他突然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那块还在晃荡的招牌。
不知道为什么,路易心里没来由地浮现出一种古怪的情绪,分不清是喜是悲,只知道这股情绪来得如此强烈,令他迟疑了好一会儿,才伸手推门。
欢快的风铃声响起,听到动静,正在收拾桌子的老板布鲁克站直身体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路易,愣住了。
青年微卷的金铜色头发在灯光下反射出柔和的光晕,眼睛形状略长,皮肤苍白,五官都不算十分引人注目,但放在他脸上却有一种出奇的神秘感,使他看起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应该出现在描述什么遥远古国的书籍插图上。
布鲁克第一反应就是朝他身后张望,但店门已经被重新关上了,他什么都看不到。
路易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噢,路易,是你呀。”老板上前朝他的方向走了一步,却又想起自己手上还托着一个小瓷碟,慌忙把东西放下:“没什么。”
然后他十分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又重复了一次:“什么都没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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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次更新是18号噢。
第一百零二章
布鲁克不想让他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空盘子看,随手把盘子连带杯子丁
“刚下船不久。”路易说。
布鲁克不想让他一直盯着自己手里的空盘子看, 随手把盘子连带杯子都推到柜台后面,直起身来:“老样子?一个肉桂苹果卷?”
“……不了。”路易四下看了看,这家店看起来跟上一次进来没什么不同,应该从这种十年如一日不换装潢的作风也能看得出店主性格多么怀旧——也可以说是固执。
他顿了一下, 视线落到面包架上,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转变一下心情:“奶油小面包看起来不错。”
布鲁克在心里大声怒吼了一句天神你TM开什么玩笑, 极力维持脸上的平静表情给他装好,又平静地送他出门——直到关门的风铃声渐渐平复下来听不到,路易才迈步朝老宅走去。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但说不上来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或许只是因为普莉西亚此刻也身在福星市的缘故, 让他有点儿神经过敏。
路灯已经全都亮了起来, 他提着布鲁克家的纸袋慢慢走过长街, 偶尔看一眼路旁的橱窗,一些营业时间长的店还开着门,一旦路人稍有驻足, 店员就会怀着希望朝他们张望。
平时他没有逛街的习惯, 但当他路过一家精品女装店的时候,还是稍微停顿了一会儿。
这个地段的商品大多时髦而昂贵,为了配得起价格,店家市场在展示橱窗上下很大功夫:一双银色的高跟女鞋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在橱窗灯的照映下发出近乎液体的反射光芒,纤细的鞋头和鞋跟设计十分少见, 想来是刚到货的新品,大概是为了噱头, 这双鞋的下方还摆了一双小得出奇的、可爱的婴儿软鞋, 是跟高跟鞋一模一样的银色, 鞋面上用彩色丝线绣了一对小巧的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