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江泓反应,洛炀又道:“江泓,陪我去买几件衣服吧。”
两人出门去买衣服吃晚餐了,顺便逛一下这个小镇,好在江泓平常在车里会额外放一套衣服,不然洛炀可能会冷死在小镇街头。
此时不过才下午四点,天色已经暗了,小镇上本来就不多的店铺更是差不多都休息了,他们没有买到衣服,在超市里买了熟食回房子里热了一遍,草草应对了晚餐。
洛炀穿着短袖T恤,站在窗边,白天看来很治愈的山脉和峡湾此时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清,莫名添了几分萧索。
外面实在太冷了,洛炀把窗关上,一回头,一个精致的木盒子进入视线。洛炀垂下眼帘,将盒子打开,里面静静躺着一对深蓝色宝石袖扣。
洛炀眼神黯了黯,关了盒子,拉开抽屉把盒子放了进去。如果他离开时不记得打开床头柜了,他就当作把这对袖扣送给房东了。
第二天江泓很早就离开了,他下午还有课要上,他还安排了人今天会把洛炀需要的衣服都送过来,堪称中国好兄弟。
洛炀今天也不打算出门,昨天去超市已经把需要的生活用品买回来了,他准备好好休息一天。
又过了一天,衣服送到,洛炀也调节好了,才穿上新衣服上街了。
十月的北欧已经很凉了,洛炀以前旅行时来过这个地方,那时他来的时候是夏天,气候凉爽,他只住了几天就走了,现在的温度虽然低了些,但太阳很舒服。
洛炀也找了张路边的椅子,靠在椅背上,闭起眼睛,阳光正好,暖洋洋的,暖得让人发懒。
“小伙子!”
突然传来一个陌生又爽朗的声音,说的是华国语,在异国他乡有人说着熟悉的语言还是让人有几分意外和惊喜,洛炀睁开眼睛,同时身边坐下来一个人。
“你好。”洛炀虽然不认识他,但还是笑着礼貌地和他打招呼。
男人一头棕色头发,瞳色也浅,看着是个混血。仿佛刚刚爽朗的一声‘小伙子’是洛炀的错觉,这个男人很斯文地和他寒暄道:“今天天气真好。”
“是啊,太阳很舒服。”洛炀察觉到他没有恶意,也渐渐再次放松肩膀,太阳晒得人懒洋洋的,实在让人很难提起防备。
“你是华国人吧?”男人声音也逐渐变得懒洋洋的。
“是的,我是A市人。”
“我的祖母也是A市人!真巧!”男人语调提高了一些,“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刚来不久。”
“巧了!我也是!”斯文的男人又兴奋了一些,“我就住在加梅达街5号,你呢?”
洛炀愣了一下:“我在加梅达街6号。”
他们是邻居,真的很巧。
男人显然情绪比他更加外露,兴奋地朝他伸手:“我叫盛伦,有机会我们可以一起吃个晚餐。”
“我叫洛炀。”洛炀总觉得“盛伦”这个名字好像有点熟悉,但他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
小镇确实是个适合修养的地方。洛炀的房间采光好,视野佳,坐在书桌前,放眼就能将X国特有的山脉峡湾收入眼底,很安静。洛炀在这里整理新书大纲的速度都快了不少,现在已经开始写前面几章了。
周末,江泓来小镇找洛炀,他本想给洛炀一个惊喜,没提前告诉洛炀他要来,直接到房子楼下,敲了敲门,半天却没人给他开门。
江泓纳闷儿,也顾不上惊喜不惊喜了,给洛炀打了电话。
菲尔公园,洛炀是去逛公园了吗?江泓挂了电话,循着导航找到了菲尔公园。
公园在小镇外,来公园的人也大多是来晒太阳的。
江泓看着公园门口那个卖冰激凌的小推车,以及推车后站着的那个黑发男人,下意识眨了眨眼。
眼睛一开一合后,眼前景色依旧。
行吧,那个卖冰激凌的黑发男孩,还真是他的好兄弟洛炀。
“炀哥,兼职兼到国外来了?”江泓一把搂过洛炀的肩。
洛炀笑眯眯的,也没拂开江泓的胳膊,做了个冰激凌递给江泓。
江泓咬了一口,被动得寒气从牙齿直窜头顶,颤抖着说:“这么冷的天,卖什么冰激凌啊?”有病病?
当然,“有病病”这三个字江泓是没说出口的。洛炀可他最喜欢的作者,他的偶像做的所有事情都有他的道理。
洛炀勾起嘴角:“所以在这种天气来买冰激凌的人都很有意思。”
“亲爱的,我想要一个冰激凌。”一个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孩走到冰激凌小车前,笑容明媚,“你可以给我推荐一个口味吗?”
“当然可以。”洛炀气定神闲,用着一口流利的英语道:“草莓味怎么样?很适合你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