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给温柔(155)

作者:白鹿谓霜 阅读记录 TXT下载

《暴雨》、《窗》、《水蛭》、《蛛网》究竟是谁的原创?

有业内人士罗列出二人的原创作品,表格的形式,一目了然。除去有版权争议的几首歌,杨明非在后续几乎再没有推出过有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反观段淮,出道几个月,几乎期期作品出圈爆火。

不摆在一起还不显得,从前大家只觉得杨明非是江郎才尽。但现在这么一对比,别说网友,就连杨明非的粉丝,都从中窥出几丝不对劲。

直到九点整,泛海娱乐发出律师函。声明旗下艺人杨明非对《暴雨》、《窗》、《水蛭》、《蛛网》作品的版权所属,附带了版权登记的文件。

跟上一次的律师函相比,这一次的律师函,无论是口吻,还是措辞,都更为严厉坚决,显示出泛海娱乐维护旗下艺人的决心。

这一纸律师函,无疑给杨明非为数不多的粉丝,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杨的粉丝开始在各大评论区贴律师函。

配合泛海娱乐的“水军”,各大评论区逐渐开始出现另一种声音:

一个没有接受过正统音乐教育的人,真的能凭借自学,在十三岁创造出《暴雨》、《窗》、《水蛭》、《蛛网》这样的作品吗?再天才,也不至于如此吧。

与此同时,段淮曾经上过热搜的学历问题,再一次被顶上热搜,又一次地进入人们的视线。

就在谢国林为舆论风向转变而松了口气的时候,一个账号的发声,忽然让局面变得更混乱了。

@只为讨个公道:本来一辈子都不打算公开这件事的,毕竟我一个退圈素人,实在赔不起巨额违约金/苦笑/苦笑。但看见今天的热搜,我才知道,原来受害者不止我一个,为了避免更多的同行陷入跟我一样的境地,那就公开吧!

4年前,我怀揣着音乐梦想,向泛海娱乐投了demo。半个月后,泛海娱乐的工作人员联系了我,见面后,对方表示我的形象很难出道,但可以买下我的作品。迫于生活压力,我同意了。半年后,该作品发行于杨明非《旧日》一专中,原创人为杨明非。众所周知,歌曲版权转让,并不包括署名权。震惊之下,我再一次联系了当时和我对接的工作人员,对方以最初合同中“转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受让方的名誉”这一条款,要求我对此事保密,否则将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愿意再支付我一笔补偿款,只要我再补签一份协议。面对巨额违约金,我做了个让我后悔终身的决定:没错,我害怕了。我……妥协了。

后来数年间,我慢慢接触到了一些圈内人,才知道,最初的那份合同并不代表我不能维权,后续的协议,才意味着我主动放弃了维权。

以上就是我的经历,希望其他原创者引以为戒,保护好自己的作品。

最后,我终于能大大方方地说一次:

大家好,我是《昔年岁月》的词曲创作者。

我叫王宇,一名原创音乐人。

至此,原本转变的舆论方向,随着这名维权者的出现,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原本自诩清清白白的杨明非,也扎扎实实地黑了,从占领道德高地的完美受害者,一下子变成了有前科的“罪犯”。

从这一刻起,杨明非被拉下了“受害者”的神坛。

甚至,他苦心经营了多年的不争不抢艺术家的人设,也一夜之间崩塌。

而这,恰恰也是廖刚挖出王宇这个人的目的。

受害者?不存在的。

只不过是版权争议双方罢了。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舆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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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妍在浴室里洗澡,水声淅淅沥沥的,听得段淮有点走神。

茶几上的手机震了几下,低低嗡嗡着。

段淮伸手拿起手机,扫了眼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他按下接听键。

那边传来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语气似乎很忐忑。

“……是小淮吗?”

段淮停顿了下,沉默着没有出声。

声音继续从话筒中传出来。

“我是……戚原。”

戚原,原摇滚乐队不死鸟的队长。

“我在酒店附近,方便……见一面吗?”

半晌,就在戚原以为段淮不会答应的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了段淮的声音。

只说了两个字。

他说,“地点。”

第68章

戚原报的地址,离酒店很近,走过去也就七八分钟。

是条昏暗的巷子。

路灯亮着,四下寂静无声。

段淮步入巷子,没有刻意加以掩饰的脚步声,很快让抽烟发怔的男人,回过神来。

戚原下意识地抬起头,看着逐渐走近的段淮。

脑海里却不知怎么的,浮现起第一次见段淮时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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