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挑食,不喜欢的菜偷偷倒掉,一直害怕被人发现我浪费粮食,奇怪的是从来没有人知道。”谨宁这样说着,眼里是一种狡黠的笑意。
但他不是在炫耀他的运气或聪明,梁之庭知道,因为那些菜都去了他的肚子。
流浪的动物不会忌讳捡垃圾吃,梁之庭为了果腹什么都吃得下去,更何况谨宁扔吃的时有罪恶感,会在地上垫纸巾,那算得上干净的一顿。
梁之庭每天的盼望是,谨宁从后门的拉伸铁门里伸出小手,悄悄地倒下点东西。
起初的分量不多,后来谨宁像发现了什么,偷拿出两个碗放饭和水。因为人小手短,又被关在家里,他看不见太多门外的东西,只会小小声、雀跃地问:“是小狗吗?我最喜欢小狗了。”
梁之庭贴在墙壁上,怕谨宁看见他不是小狗会失望。
“能过来一点吗?”谨宁奋力把胳膊往外伸,摇着说,“没有人陪我玩,你能和我玩吗?我会做好多东西,可以给你做一个漂亮的小窝!把你打扮成世界上最美丽的小狗!”
梁之庭后来有想过,当时如果过去,让他摸一摸会怎么样。可他那时不敢,远远地“汪”了一声。明明学的是小狗叫,他却感觉自己从动物变成了人。
他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两次长大,都是谨宁养的。
谨宁现在有点想摸摸他的脑袋,被他不高兴地躲开,说:“我本来就矮,你再摸,就长不高了。”
谨宁便改去拿他的手。
梁之庭“啊”起来:“都是男人,这样不好吧?我铁直,真的,我被初恋耍了还没走出来,你别这样搞我,我不会弯的,我不可以加入你的后宫,傻子叶会弄死我的。”
谨宁给了胡思乱想的他一巴掌,给他扇清醒了,捧着他的脸说:“你要信我,之庭,我不会害你,我会让你做世界上最快乐的小狗。”
梁之庭学着样子反捧住谨宁的脸,也没纠正谨宁对他的称呼,不太懂地回答:“哦。”
谨宁对他笑,送他回郊外的别墅,亲眼见他接小贝的电话表情风云变幻。
梁之庭脑袋空空,咬牙看向谨宁:“我信你。”
谨宁回过他成百上千个OK手势,这一个最轻松。
他回自己家,路上曾谕说他顺利跟上了方凛,另一个人也发来消息,说他成功当上了雷蒙的私人导游。
这个人的具体身份无从探究,每次他接到任务就会改头换面,让谨宁别去纠结对他的称呼。他是谨宁从方孔那边置换来的资源,方孔曾救他一命,他为谨宁服务,抵方孔一命。
谨宁对他的高效很满意,夸了一句。
他不痛不痒地回复:谢谢你啊,我也要救小贝。
过了一会儿,他像中了病毒一样连发好几条。
十五分钟前:叶公子过来找雷蒙了。
八分钟前:他们好像谈崩了。
三分钟前:确实崩了。
一分钟前:他们都说要找你,你接到电话了吗?
刚吃上饭的谨宁看一眼手机,来电是一个陌生号码。他让球球接了,球球说:“你要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是因为没饭吃吗?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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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funny
用餐时间在复制体的程序里是二级优先项,它经常围着厨房和餐厅转,忠诚地执行叶近秋给它的任务:喂胖谨宁。
而这通电话是严重的干扰因素,复制体除了开头那一句话,还对叶近秋说了两句:“你有什么重要的事吗”、“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下次不要再打来了”。
“Funny。”雷蒙讥笑道,将手机屏幕调转给叶近秋看,短信的界面,谨宁给他的回复是“会去”。
他没有说具体的时间,雷蒙等了两天有些不耐烦,再发短信问,谨宁回给他的依然是两个字:等着。
会去莘城,是因为莘大的一百周年校庆,谨宁作为杰出校友受邀出席典礼。白天有学生和无人机的表演,晚上有校友会组织的宴会,分不同的场,一连办好几晚。
谨宁只去了第一晚,后几天都在传他的事。
初始版本是——一位莘城本地的投资人想要和程谨宁寒暄,但程谨宁一点也不委婉地问他:“就是你投资了‘小叶近秋’?”
被添油加醋后的版本如下:一个长相和叶近秋相似的人,蹭叶近秋的名声来获取投资,使程谨宁非常不高兴。虽然叶近秋本人曾是个享乐主义者,现在是个病理上的智障人士,蹭他名声没有特别的好处,但不代表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允许。程谨宁远在瑞城,却对莘城谁投资了叶公子一清二楚。那位既想投资叶公子赚点钱,又想攀附程谨宁搞人脉的莘城投资人,据说被程谨宁倒了一身的香槟。程谨宁还笑着问他:“就是你投资了‘小叶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