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美食](78)

金琳说:“卖相倒是很不错,快尝尝味道如何。”

当荔枝宫保虾球脆脆的外壳裂开,当Q.Q弹弹的虾肉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当鲜美微甜的虾汁在整个口腔里涤荡时,金富华和金琳顿住。

好半晌,他俩才回魂。

金琳呆呆的,“老公,这荔枝宫保虾球比你做得……”

金富华接住她的话,“比我做得好,而且……比我做的好太多。”

金琳嘴巴动了动,“怎么会,荔枝宫保虾球怎么会做的这么好吃……”

金富华稳了稳情绪,拿起菜单,“看看别的菜味道怎么样。”

他们把每一道菜都点上桌,每一道菜都尝过之后,两人默默对望,安静下来。

不知多久过去,金琳才呐呐出声:“幸好这家饭馆没开在镇子上,不然……”

不然他们金樽饭店的生意恐怕要全被这家饭馆抢了去。还好这家开在清河村。

金富华皱眉。妻子恐怕想得太乐观。

这家饭馆已经好吃到距离并不是问题了,就算开在清河村,也会有很多人来吃饭,以后肯定会抢走他们很多生意。这家饭馆现在还没抢走他们多少生意,可能是还没怎么被镇上的人发现,然而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等以后这家饭馆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到时候他们金樽饭店不知道要流失多少客户。

他扶额,为自家饭店的未来担忧起来。

不行,他得回去好好练厨艺,只有这样才能留住客户。只是刚生出这样的念头,一盆凉水就从头顶泼了下来。

他有自知之明,他可能永远也赶不上这家饭馆老板的厨艺。就算再怎么练,也赶不上。

这家饭馆的老板厨艺出神入化,厨艺好到他连嫉妒都嫉妒不起来,心中唯有敬佩与仰望。

他有些泄气地耷拉下肩膀,下一瞬不禁疑惑起来。这家饭馆的老板厨艺如此非凡,怎么会待在这穷乡僻壤?

他正这样想着,就只见一个穿着白衣戴着白帽的胖女孩走了出来,“幺姨,你快过来一下,单子好像有点问题。”

她刚说完话,就有食客出声:“老板,你今天做的这荔枝宫保虾太好吃了!”

胖女孩笑着说了声谢谢,接着快速返回后厨。

金富华怔怔,“刚才那女孩,就是这家饭馆的老板?”

金琳也很诧异,这家饭馆的老板这么年轻?看起来也就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已。

旁边有食客接腔,“是啊,那就是老板,挺年轻的吧,人家才十六岁呢,牛逼得很!”

金富华听到食客说袁如珠才十六岁,他心口一滞。

他原以为厨艺这样出神入化的人应该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厨师,没想到居然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

才十六岁,厨艺就如此了得,这简直……

这大概就是天赋的差距。

这种天赋的差距残酷而现实,金富华唉了一声。

金琳见丈夫心情低落,大概能猜到他心中所想。她安抚性地拍拍他,“哎这……咱没法跟她比,上天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就是有天赋,这没办法……”

金富华猝然抬首,“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想法?把她挖到我们店里?”

“不是。”

作者有话说:

荔枝宫保虾和荔枝酸奶冻超好吃!推荐大家去吃!^_^

多补了一千多字,之前买过这章的不用再花钱买了,就当免费送一千多字给你们啦

ps:我的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美食],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第26章

◎小酥肉炖冬瓜◎

金琳诧异:“拜她为师?”

“对。”

“那、那咱们饭店怎么办?”

“饭店不重要, 学艺才是长久的事。”

若他能拜袁如珠为师,学得她一星半点出神入化的厨艺……金富华定了定神,已经做好决定, “选个日子准备大礼,我要登门拜访她。”

金琳张了张嘴, 最后闭了嘴,不再说什么。

晚风习习, 丝丝缕缕地撩拨着白日里被晒得蔫蔫的瓜藤。瓜藤底下,嘟嘟撅着肥肥圆圆的屁股,用爪子刨着瓜藤里的冬瓜。

出来倒水的袁如珠发现嘟嘟在刨冬瓜, 她快步走过去,抱起嘟嘟, “你干嘛?”

嘟嘟四肢胖爪子在空中抓了抓, 亮亮的大眼睛还盯着冬瓜。袁如珠抱好它, 只觉得它貌似又重了不少。

嘟嘟现在已经胖成了一坨球, 胖的像水桶, 都看不见腰了。

“我看你也得减肥了。”袁如珠笑着撸撸它毛绒绒的脑袋,然后把它抱进屋里。

把嘟嘟放到狗窝里之后,她又返回院子里, 把嘟嘟刨破皮的冬瓜摘下来。

目光扫过另一边匍匐在地的大冬瓜, 她蹲下来,仔细瞧了瞧。进入七月,冬瓜已然成熟。翠绿翠绿的, 宛若一个翠绿的长条抱枕,依稀散发着青色淡烟一样的清新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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