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前一天,她缩在外婆的怀里哽咽不停,外婆无奈地抚着她的小脑袋,说,“我们这又不是分别,怎么哭得跟再也见不着似的。”
夏若萤哭唧唧地不吭声,她觉得外婆真的嫌弃她。
外婆又说,“其实外婆也想去大城市,但外婆得了一种离村就呼吸困难的怪病,可是外婆又想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怎样。”
“所以,外婆最爱小画家萤宝,把你见到的一切,都画给外婆看看。”
“等外婆觉得外面的世界没意思了,再把你接回来,那时候谁都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你说好不好?”
夏若萤挣扎了很久,才哼哼唧唧道,“好,但是……”
外婆,“但是?”
“我画画是要收钱的。”
外婆抱着她哈哈一笑,“好好好,外婆的小财迷。”
外婆在她生命中占据很重要的一部分。
年幼的她虽然喜欢画画,但也仅此人员。而漫画家的梦想,是外婆替她创造的。
*
她自认是个很普通的人。
学习成绩并不拔尖到让老师喜爱,也没有差到令老师头疼。
长得也不绝色,夸她的人第一个词必定是“可爱”。
可她不喜欢被人夸“可爱”,认为这是对女孩子人最委婉的伤害。不过爷爷奶奶说,因为她的可爱盖过了漂亮本身,大家才夸她可爱。
所以,一直以来,虽然她很普通,但却很有自信。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记仇小本本上多了许许多多的名字。
她的财物小本本上,也多了许多奇奇怪怪的收入。
当然,这些钱都来源于正当途径。
另外说一点让她非常骄傲的小秘密。
在某次的机缘巧合之下,她在路边接到了一张传单,上面是‘故事汇集’比赛的广告,看了看旁边的高额奖金,抱着试试的态度将自己的随手画集投稿了。
然后,拿奖了。
她就是这么平平无奇又一鸣惊人。
但这些事,她没有告诉家里人,不是怕自己的财产被吞没,而是……哎,好吧,一方面认为自己很厉害,一方面又有点不敢相信。
那时候她才十岁,总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走了狗屎运,恍恍惚惚地有点害怕。
隔了不久后,主办单位的负责人找上门,将前因后果告知全家人,并了解了她小漫画的灵感与创意后,负责人坐下一个大胆的举动,问她愿不愿意签约成为小漫画家,希望她的作品能够在漫画上连载……虽然占的是一个很不值钱很偏僻的版块。
全家人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骗子,但在负责人非常有态度地把所有证件交代清楚,一家人确认没有任潜在危险之后,才认真地考虑这件事对她而言的可行性。
妈妈反对,“现在最要紧的是好好读书,想画漫画以后有的是时间。”
爸爸支持,“学习虽然重要,但既然孩子有这样的爱好,还能从中获得成就感,让她试试也没关系。”
奶奶也反对,“萤宝画画本身出于兴趣,但签约具有强制性,如果没有达到目标还要背负赔偿,孩子这么小,随便玩玩没关系,但牵涉合约也让她受到限制。”
爷爷保持中立,标准的端水艺术家,“大家说的都有道理。”
外婆来电说,“萤宝这孩子心性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她有自己的处世之道,你们不妨问问她,看她怎么想。”
于是全家人都目光灼灼地望着她,她捏着下巴认真地想了想。
她对读书真没啥兴趣,只要能稳妥考上初中高中就行。
而且,能愉快赚钱的事情,那必须答应啊。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喜欢画画,热爱用画画记录生活。
妈妈作为监护人签订合同以后,还给她办了一张银行卡,因为熟知她财迷的属性,很干脆把卡交给她自己打理。
另外考虑到她还是个小学生,一周交一次稿的要求改为一月一次,而合约的期限暂且只签约了一年,如果对孩子影响不大那就继续,如果孩子不能平衡,那就只能专心学习。
于是,在她十岁那年。
她便有了自己的职业,一个咸鱼的漫画家。
在那本爆款漫画期刊、一个极小的版块,默默连载起——《我和我无数个‘仇人’的故事》
真正的故事并没有名字这样恐怖,都是她记仇小本本上的故事。
比如仇人一,讨厌的后座扯了我的辫子,我就画个圈圈诅咒他以后长不出头发,后来他小小年纪居然有些秃头。所以千万不要扯女孩的辫子,因为恶有恶报。
比如仇人二,喂不熟的白眼鸡,我天天喂你吃的白白胖胖,你还恩将仇报啄我的手,明天我就把你拔得干干净净,炖了蒸了红烧了。所以,恩将仇报什么的,只能欺负善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