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病从去年出现开始,虽在药物的作用下得到控制,有逐渐康复的趋向,且犯病次数极少——但只要犯病,任何一次场合都不曾让人“失望”过。有一次,她骑自行车在国内西湖的苏堤慢行,下坡途中睡着了十几秒,自行车直冲向前,差点没给她栽湖水里去,还算幸运,醒来后发现自己倒在了草坪上。
思琳听得愣了片刻。
白绒坐到沙发上,揉了揉太阳穴,“这还不算惊险,我曾经在新闻上看到有这类病的患者独自在高速路上驾驶时睡过去了,不过幸亏只发作一分钟,醒来发现居然还安全行驶在公路上。运气很好,没丢命,也没让别人丢命。”
思琳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半晌,思琳消化掉怪事后,才面无表情地说:“很正常,我知道,这世上有些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想睡懒觉。”
“不是懒觉,是病啊。当然,睡懒觉我也确实喜欢……”白绒很无奈。
“噢,好吧,但介绍我来的那个女孩没有告诉我你的病。”
“啊?那你……”
“没关系,我不介意。”思琳开始把乱七八糟的颜料逐批搬到客厅空旷角落,“有很多人醒着,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跟睡着了差不多。”
白绒:“……”
为什么突然哲学。
“谢谢!其实我除了早睡晚起的作息习惯,只剩记性差的缺点了。你稍等,我去给你泡花茶,坐下来慢慢说,水应该已经烧开了。”
白绒迈着欢快步伐跳到吧台边,拿起杯子,倒水的动作渐慢,“咦?水怎么还是冰的,热水壶坏了吗……”她一边念叨着,一边把剩下的水倒去水槽。
思琳搬颜料时经过,瞥一眼,“你好像没有按开关。”
白绒往下方看去,尴尬笑笑,把开关打开了。
她转身正要走开——
思琳:“你忘记重新加水了。”
白绒愣一下,匆匆把水加满。
水壶却毫无动静。
“怎么回事?”白绒迷惑了。
“插头还没有插上。”思琳摇头,从进门到现在难得笑一下,“莉莉安,你跟电有什么仇?开关忘开,插头忘插,没听说过第二次工业革命吗?”
白绒叹口气,“你现在知道,我的记性有多么差了。”
“好像是没有记性。”
白绒赶快换一个扭转印象的话题:“你懂做饭吗?”
“不懂。”
“——我也不懂!”
两人生活技能为零的人住在一起了,也不知有什么值得惊喜的,但白绒很满意,最后只嘱咐一句:“噢!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晚上请不要带男人回来。”
*
下午四点左右,外面天气放晴,白绒约上新室友一起出门去逛逛,购置一些生活必需品。
噢,可怜的白绒,十八岁已经像老太太那样整个冬天离不开帽子,衣帽间里充斥着各式贝雷帽、毛线帽,出门前她总是要戴上一顶帽子,否则冷风吹到她太阳穴发疼。
幸好,新室友看起来也是个“怪人”,大概能容忍同类。
果然,通过聊天可知,这位新室友每天就游荡在卢浮宫、画廊、咖啡馆一类场所,自由到胜过广场上的鸽子们,左岸是她消磨时光的好地方。这是白绒所羡慕的。
“希望我每天练琴几小时不会吵到你。我会关门,但效果不明显。”
“无所谓,下午或晚上,我常常会外出去画画。”
“那就太好了。”
两人一起磨磨蹭蹭出了门,由于思琳不喜欢逛商场,白绒便跟她一起去集市,挑了各种各样的小东西。最后,东西太多,几乎塞满了白绒的大背包,两人才调头回去。
白绒很少拿手提包,因为不能使用自己的双手做劳力——这倒不是娇柔做作,只是出于一个小提琴手的基本素养与风险意识。
“你之前住在哪里?思琳。”
“一些咖啡馆楼上,用作仓库的小空间。”
“啊,那种地方能住吗?”
“我只是一个穷画画的,不露宿街头就应当庆幸。”
“你这样过得像流浪一样,家里会担心你吧?”
“没有任何人管我。”思琳耸耸肩,“倒是有人买过我的画,但他完全不关心画者的死活,只管低价拿到作品。他像在市场为一千克牛排砍价那样跟我压价,而我画那幅画的夜里蜷缩在咖啡馆楼上冻得瑟瑟发抖,冻疮几乎爬满肿胀而干裂的小指头,谁在意呢。”
这种艺术家的生活,白绒可听不懂,没办法接话。
看得出来,思琳这种人是整天为艺术要死要活的,但白绒却是“放过我吧我平时熬比赛、争乐团职位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跟你谈艺术,多赚钱就是为了方便以后吃好睡好”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