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如参商不须别(460)

反正走江湖也是走江湖,有个绝色高手随行也不是坏事,薄燐也爽快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但是云雀有些不爽了。

她倒不是看薄燐不爽,她是看薄燐那把刀不爽——也就是云雀和薄燐认识的契机,薄燐先前要云雀修的那一把,由明百灵铸造的佩刀:

残雪垂枝。

都说同行是冤家:云雀和明百灵同为偃师,云雀对这把明百灵的作品,横挑鼻子竖挑眼,哪哪儿都是不对劲。

就算摘下一千层情敌滤镜,明百灵的技术确实不行。残雪垂枝限制了薄燐的实力,后来薄燐手臂上不可逆转的暗伤,多半也和残雪垂枝的设计瑕疵有关系。

但是这是明百灵,明百灵做的刀,再差薄燐也能用下去。

云雀鼓着腮帮子:“……”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人的本质就是复读机:云雀又又又在吃一个死人的醋了。

明百灵和云雀简直就是八字不合:无论在哪一个世界,明百灵的存在,都能对云雀形成外科手术式的打击——云雀这连面儿也没见上,就开始跟空气斗智斗勇,还斗的自己分外郁闷。

但是在这时候的薄燐面前也不能说明百灵的坏话。云雀此行的目的,还是为了唤醒薄燐,跟他为这种事干一架没必要。

她已经是成熟的云雀了!

——噗噗噗噗噗噗噗!

虽然话是这么说,话也不能这么说。

云雀自我安慰了片刻,但还是格外郁闷,分外不爽,十分需要物理途经的发泄。

于是机会送上了门。

“云姑娘,”少年薄燐叫上了云雀,“跟不跟我一起做坏事?”

云雀冷冰冰地瞪了他一眼:

你最好说出能让我感兴趣的话来,不然我肯定要把你打得满地找头,让我天天喝陈醋的大猪蹄子!

薄燐感觉到了杀气和怨念,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抢人。”

云雀抬头:“抢什么人?”

“——女人。”

作者有话说:

少年燐哥就一整活达人,偏偏云雀又是个乐子人,这俩卧龙凤雏属于是

关于明百灵:这妹子我还是很喜欢(我甚至觉得是我最成功的白月光塑造……)。但是我仇恨一年前的我,怎么能写出这么胃痛的设计来???啊??叶秀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不用读者动手,我自己揍死自己……

第186章 、说第一百七十八:江湖夜雨十年灯(四)

——抢女人?

云雀原本在嚼芝麻馅的汤圆, 此时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好比一只高贵冷艳的仓鼠, 鼓着圆滚滚的腮帮子:

“你什么时候才能脱离低级趣味?”

薄燐:“……”

你一个成天嚷嚷着要吃汤圆的女人还好意思跟我说这话——你这汤圆是经历过启蒙运动还是文艺复兴?

这几天的相处下来, 薄燐倒也适应了云雀的人设:面冷、嘴硬、心黑、手狠,显然是刺头中最横的那一位,疯子中最能打的那一尊。

薄燐也不和她计较:

“知道胡姬贸易么?”

云雀眨巴眨巴眼睛, 这她倒是知道。

云秦人向来喜欢给自己留面子,这胡姬贸易听起来挺有技术含量, 说白了就是买卖胡族女人:来自西域各族的女人, 经过人贩的几番倒卖,流入中原获得利润——这种生意既缺德又折寿,每个毛孔里都是肮脏的血, 靖安府先前便着重打击过这个。

薄燐一打响指:“最近有一队胡商进城,那草笼子遮遮掩掩的, 里面其实都是胡姬。”

云雀惊道:“不犯法么?”

要知道这太后唐水烛, 平生最恨的就是买卖妇女,这当地太守是存了几个复活币,竟敢在唐水烛的雷区跳起了霓裳羽衣舞?

薄燐奇道:“官府怎地会管?”

哦哦哦——云雀随即反应过来,这是薄燐的回忆世界, 在薄燐的少年时代,太后唐水烛还没掌权呢。

原来如此。

云雀接着问道:“你为什么要管?”

薄燐耸耸肩膀:“没为什么。”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行侠仗义还要挑日子么?

爷乐意!

若此时站着的不是云雀, 而是稍微正常些的姑娘, 都会对薄燐的狂妄和疯癫感到惊异。

但是此时此刻,坐在薄燐对面的, 是比薄燐还疯的云雀。

云雀既不觉得薄燐的说辞有什么问题, 也不觉得两个人清剿一个人/口/贩/卖的窝点有什么难度, 面色平淡地点了点头:

“行。你等我吃完汤圆,我同你一起去。”

薄燐本身就是个江湖传说,云雀在狐麗身边时,被灌了一耳朵“薄燐过去的故事”——其中这解救胡姬的一段,云雀是有大致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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