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尽头,年轻男人穿一身黑色机车夹克,黑色休闲裤,肩宽腿长。他懒洋洋地背靠那根孤零零的路灯,温黄的光线如今晚的月色,自头顶而下,落了他满身皎洁。
在她走出阳台的那一刻,男人掀起眼皮,笑着冲她扬了扬手机,无声说了两个字。
不用想,大概率是「姐姐」
沈常乐举着手机,声音停止,有片刻呆滞,刚刚漏掉的那半拍心跳到此时也没有补上来,节奏器依然是那个节奏,但心跳早已慢得不成调子。
他就像天外来物,突然降落。
好半天沈常乐才对着听筒出声,“........你来做什么?”
听筒里的声音慢悠悠:“还不是怕你饿。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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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我先送外卖,摸清楚地形。到时候就可以送.炮.上门啦!!
沈常乐:.............
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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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
第16章 孤男寡女
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