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鹃性格泼辣,林超俊也怕这好不容易得来的老婆又跑了,对冯立鹃千依百顺。
冯立鹃对林超俊也很满意,但是,她不喜欢两个孩子。
她自己身体有问题,不容易怀孕,但是林超俊却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
凭什么?
刚好林超俊也总打原身和弟弟,冯立鹃就有样学样,刚开始还很小心,后来发现林超俊根本不在乎,她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打骂,大冬天的扔阳台上冻着,拿铁链绑着等等。
后来冯立鹃意外怀孕了,生了个儿子,那简直是把儿子当眼珠子一样的疼,原身和弟弟就彻底沦为了冯立鹃儿子的奴才,必须二十四小时的伺候着小少爷。
刚才就是因为原身给小少爷冲的奶粉水温稍微大了一点点,林诺被打了一巴掌。
有一次,林超俊出去打工了,好几天没回来,冯立鹃一点吃的都不给原身和弟弟,两个人饿得实在受不了,偷了五块钱去买吃的,还没出门就被冯立鹃发现了,冯立鹃踩着高跟鞋对着两个□□打脚踢,直到两个人都不动了,冯立鹃还是在下毒手。
结果,弟弟死了。
原身在医院里被就醒得知了这个噩耗,她一个人去了警察局报警。
然后冯立鹃被抓了。
紧接着,林超俊以家属的名义出具了谅解书。
冯立鹃拿着谅解书,在法庭上声嘶力竭的哭诉,说自己以后会改的,会对原身好,于是冯立鹃判刑两年,缓刑两年执行,也就是说不用坐牢,她又回来了。
冯立鹃两年缓刑期在观察阶段,再打人就只能坐牢了。
她不敢打人,但是她可以做别的啊。
第194章 百分百未成年(2)
她可以只给原身很少的饭吃。
她可以三番五次的把正在读书的原身叫回家做家务。
她可以让原身读完初中就出去赚钱。
她可以不给原身一分钱,将原身塞进按摩店里,让客人轮番揩油。
原身的初次是在十六岁那年,身无分文,辛苦工作了一个月,老板一毛钱不给把她赶走。
然后她一个人在街上,太饿了。
饿了好几天了,为了一顿饭把自己卖了。
十八岁,原身被后妈和林超俊和冯立鹃以六万六彩礼的价格,嫁给了隔了一条街的打麻将时认识的男人,男人比她大六岁,对她很好,会请她吃饭,给她买新衣服,也会在她被欺负的时候帮她出头,还会在她生病的时候带她去医院看病。
于是原身从了。
就如同她的母亲一样,原身也自己遇到了救赎,然后怀孕了被带回了男人的老家,生了孩子,坐月子,带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男人一面,也见不到一分钱。
唯一比母亲好的是,见不到面,男人就不会打她。
只是她一个人带着孩子,二十不到的年龄,就变得苍老麻木。
花一样的年龄还没开就凋谢了。
原身三十多岁就死了,猝死于长期营养不良和疲劳过度。
死后,原身遇到了主神,许下了自己的心愿,幼年时和弟弟一起挨打,最后却只有她活了下来,而她报警之后,后妈和爸爸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怀,所以她许下愿望,保护好弟弟,她想和弟弟一起好好活着,像个人一样的活着。
林诺睁开眼,低头,看着自己的小手。
现在原身和弟弟都才九岁啊。
九岁的孩子,满打满算也就小学三年级。
两个九岁的孩子,林超俊和冯立鹃是法律上的监护人。
就算是报警了,警察对两个人也不过是批评教育,然后让原身和弟弟给他们回家。
除非闹出人命。
可是想想前世闹出了人命,原身弟弟死了,结果林超俊以家属的名义出具谅解书,最后冯立鹃不也没坐牢吗?
说白了,这两个人是原身和弟弟的父母,有父母的名字法律就奈何不了他们。
而等林超俊老了,要是原身和弟弟没被打死,还要给他养老送终。
这时,林承收拾好东西过来了。
他一看林诺还没有收拾东西,急了,“姐,你快点啊,一会儿爸爸回来我们就跑不掉了。”
林诺点点头,但是没有收拾东西,只是去主卧里面拿了钱,带着林承走。
说是跑,但是林诺也没带林承走多远,只是在路边买了点烧饼,寻了个公园在里面坐着休息。
林承一口气吃了三个烧饼,林诺喂了他一点矿泉水就不准他吃了。
原身和这孩子一样,饿了太久了,肚子里没一点东西,有吃的了就会不知道饱,再吃下去会撑破肚皮。
林诺将烧饼和水收起来,“缓一会儿,等肚子不鼓了再吃。”
“嗯。”
林承眼睛上还是肿的,只能睁开一半,那是昨天林超俊喝醉了,嫌弃林承挡路,一拳头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