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讲古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朝……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朝廷推广律法,虽草芥贱民,亦要遵守之,江湖自然也不能例外。
若今日格外放纵了你们,日后人人仿效之,遇事便以江湖人自居,只道我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如此,则朝廷威严何在?律法尊严何在?这世间的规矩又在哪里?若当真这般下去,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他一番说辞侃侃而来,那三英帮的人却听得一头雾水,眼看鲁王一挥衣袖,吩咐人速速将其带走,这才慌了,当即大叫道:“你不能这样做。我们江湖与朝廷,一向是互不干涉...”
鲁王听了,当即只冷笑一声,神色厉然,“王土之上,从没有江湖与庶人的区别。”说毕一挥手,“带走。莫要扰了府中清静。”
那三英帮的人大呼小叫的被带走了。鲁王转过身时,却正对上已旁观许久的上官透,当即笑道:“阿透也在这里?怎么样,此事你觉得本王处置的可还公允吗?”
上官透淡淡一笑,“我素来不通庶务,也不曾精研过律法,只怕看不出殿下处置的巧妙来。只是,江湖一向有自己的规矩与准则,他们早已习惯了如此,殿下若贸然干预,恐会激起江湖人的反感与不满来。”
鲁王听了,神色间却颇不以为意,“你未免也太看得起他们了。”他嗓子有些发痒,忍不住拿帕子掩口,轻轻咳了几声方住,“阿透,有句话你要记住。庇佑百姓,是身为君主的职责,可这安分守已,亦是臣下的本分。
律法的威严不可挑衅,这是国家治理的根基。既然是根基,便不可动摇,也不能动摇,无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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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透叙述完毕,重雪芝良久无语。说起来,鲁王这话听起来很是熟悉,很有点前世依法治国的影子,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觉得很不对劲,却又说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官透见她神色迷惑,便知她还糊涂着,温声道:“你是不是没听懂?”重雪芝有些羞惭,小声道:“你知道的,我读书不多。实在是想不太明白。”
上官透闻言,只抿嘴轻笑,他低头想了想,柔声道:“不明白也无妨。这样吧,我给你讲个故事,这是前朝的真事...”
据前朝文人笔记《博闻志》所载,前朝武宗皇帝在位时,京畿附近的一家驿馆之中,发生了一件谋杀案。
死者是位姓赵的官员,乃是当朝御史,杀人者则是驿馆的一名接待人员,名元庆。这件事最奇怪的地方便是,这位接待人员元庆,在杀了赵御史之后,不仅没有逃跑,反而主动报官,承认死者就是自己所杀。
当时的京兆尹接手案子后,很快便查明了内情,原来这位赵御史之前在地方为官时,曾因故杀了元庆的父亲--元爽,元庆因此深恨之,处心积虑的要为父亲复仇。他应聘在驿馆中等了好几年,终于等到了赵御史进京,便在驿馆中动了手。
这件案子过程并不复杂,让人为难的却是到底该如何判决。《礼记》曾道: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是说圣人也赞同,身为人子理所应当为父亲报仇。可是就律法而言,杀人当偿命,更何况元庆身为庶人,杀得又是当朝御史。
为了这个案子如何判决,京兆尹是愁白了头发,也没能想出个两全之策来,只得一封奏报送到了武宗皇帝案前,请求圣躬亲断。
武宗皇帝看到奏本,也觉得甚是头疼,便将此事拿到大朝会上,请文武百官都来讨论。朝臣们得知原委后,俱都议论纷纷,各自争执不下,当时有位姓陈的拾遗官,便出列向武宗皇帝进言。
这位陈大人说,本朝自有律法,杀人者当死,更何况是杀官呢?元庆既杀了人,就该以律处死,以正国法。若轻易纵之,日后人人效仿,律法当属虚设,此举贻害国本,故而元庆当诛之。
然而子报父仇,圣人亦嘉许之,堪为大义也,亦是王化所推崇。所以他个人建议,为维护律法,应当诛杀元庆,而复仇乃节烈之举,可以在诛杀之后,再由朝廷出面,嘉奖表彰节烈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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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儿,”故事讲到这里,上官透停下来问道,“这位陈大人所言,你觉得可有理否?”重雪芝忍不住抓了抓头发,迟疑道:“似乎,好像,大概是有理的。就是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胸口闷得很。”
她垂目想了想,低声道:“这个元庆,究竟做的对不对呢?若说是对的,却被砍了头。若说是错的,却又被表彰。我倒觉得糊涂的很。到底该不该为父报仇呢?另外,还有点什么,我一时想不起来...”
她觉得脑中乱糟糟的,有一点灵光猛然一闪,却怎么也抓不住,不由烦恼的使劲抓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