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云霞宗没有人跟我探讨规则的事情?以我爹为首的长辈们都表示:自己去悟。
可能是老爹没带好头,其他长老就不好越过他划下的线。
1416_丹方?
夏旬侯:“我想跟你确认,通明果的炼制规则是源于纯暴力秘境的对吗?请简单地回答我,对或者不对。”
我知道你加后面那句限制的意思是让我不要绕话题,但是,我依然只能回答你:“一半对。”
夏旬侯皱眉:“通明果的规则繁复但是单一,不可能是多个平级规则结合,就算你在具体炼制过程中为了调整丹性又附加了其他规则,但那不过是锦上添花,主规则必然只有一个。”
我哪能附加其他规则啊,我连自己用的是什么规则都不清楚,我试着理思路:“我并不是将纯暴力秘境的规则直接用来炼制通明果,我在纯暴力秘境中也炼过丹,所以虽然说不清楚,但我知道,我炼制通明果的规则和炼制纯暴力秘境里丹药的规则并不完全一样,当然,有共通之处,但是,已经发生了本质上的异变。可以说是由一个规则衍生出了新的规则,源头还是纯暴力秘境,但是,衍生后的规则已经放不进纯暴力秘境中了……这个我不确定,可能是放不进去了,因为我感觉已经不相融了,多了些东西。”最开始在烈厄森林提纯时应该是直接用的纯暴力秘境的规则,但是现在的通明果已经不是了。
夏旬侯瞪大了眼:“你创造了新规则?”
我:“……这怎么可能,我才筑基期。”
夏旬侯:“那什么叫跟源头规则不相融的衍生规则?”
我:“……从规则衍生的新丹方?”
夏旬侯:“通明果的丹方就是原材料和提纯,原材料还根本不限种类,关键是提纯时用的规则和对神识强度、灵力控制力的硬性要求,那不是丹方的一部分,除非把对丹修的要求也纳入丹方写法格式中,所以你们云霞宗貌似大方地把这个丹方共享给全修真界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
我对他话中的指责忽略不管,问:“我能看看我们云霞宗公开出来的丹方吗?”
夏旬侯有点不高兴样子的拉出一块屏幕给我展示。
加附注一共就三段话。
第331章
1417_三段
第一段:原材料不限。建议单次炼制时使用单一材料。若以灵植为原材料,则最好是同一种灵植的同一部位,更最好是同一生长条件下的同一种灵植的同一部位,越单一越好,但不必苛求。
第二段:炼制过程为,灵力丝分散到原材料的每一点上,将每一点中的有益成分与需剔除成分进行分类;灵力丝同时收回,将有益成分合在一起、将需剔除成分合在一起、用有益成分的聚合物包裹住需剔除成分的聚合物。如果有余力,则将有益成分的聚合物分为合适大小的多颗、将需剔除成分的聚合物分为同等数量的颗数、同样用单颗有益成分聚合物包裹住单颗需剔除成分聚合物。
附注:通明果的使用范围广泛,有待进一步研究。炼制过程中的灵力丝要分得尽量细,越细越好,细无上限,可用神识辅助;灵力丝收回提纯时,要同时,时间差越小越好,小无上限;两种成分分开聚合、合并为一颗时,时间越短越好,短无上限;若做到以上所有之后还要余力,可将需剔除成分的聚合物再进行拆分,拆分方法与前述相同,拆分为气液固三种,分别被有益成分的聚合物包裹。注意,若要拆分,也需与提取有益成分同时进行,时间差越小越好,小无上限。
几个‘无上限’跟嘲讽似的,就差摆明了说‘知道你们做不到,尽力而为吧,失败了也不用沮丧,因为和你们一样失败的人,很多很多’。
这丹方写得略奇葩啊。分三段倒是没问题,每段里的内容有点问题但问题不大,问题主要在内容的具体写法。
正常丹方,比如简单的,辟谷丹的丹方,第一段会写需要哪些原材料、各材料的配比及分别的预处理方法;第二段会写炼制时的材料混合处理、放入先后次序,炼制各阶段的火候、时长等,有些还会规定必须正午炼制、午夜炼制之类的;第三段是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用法、用量、效果等。
如果原材料有多种组合,或者炼制有多种方式,就用穷举法以多份丹方的形式呈现,组成一套丹方——丹方除了极少数连原材料都不知道去哪儿找的几种传奇类丹药外,基本都是成套的,无非是一套里包含方子具体数量的差别。殊途同归,这在修真界的很多事情上都成立。
一些复杂的丹药,比如光原材料之一的预处理就能写几十页的,那就不可能分三段来描述,而需要分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里分多章,每章里再分多个小节。第一部 分原材料相关,第二部分炼制相关,第三部分使用相关。如果做成纸质版,一份丹方能当加大号板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