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可以预见,这要是真的再重复相亲的经历,也是一件让人挺恐惧的事。
最关键的是,林萍女士手里的那一沓照片,就算不用一张张数,少说也得二三十张?
她这是把自己下个月的所有时间都安排了?
“我已经给你算好了,一三五你就正常上班,毕竟那么大的公司,负责人每天不在像什么话,你就二四六这三天去相亲,这期间,公司先让陶佳慧负责,再不行,我也能给你撑撑场面。”
她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从这个越开始,每周排三个,今年过年之前就能全部相完……再不行,明年接着来,放心,我都给你安排好了……”
今年还不算完,连明年都在计划中了?
全场顿时都处在一片静默当中。
林依依:“……”
末了,林萍女士还一脸慈祥地问她:“你觉得怎么样?”
一点都不怎么样!
“其实……”
林依依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我觉得,陆寻挺好的。”
全程都被当作透明人的陆总,一听到自己的名字,条件反射地挺了挺胸,颇有一种正在菜市场被卖的那块猪肉,只差一句“快看我、快看我”……
林萍女士瞥了他一眼,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陆寻:“……”
林依依也是求生欲很强了。
比起那一堆让人一见就腿脚发软的相亲对象们,她现在看陆总都自动加了滤镜,美化了不少……
再说,她也不是对这个男人完全无动于衷,要不然,哪会让人三天两头上他们家来“打秋风”?
其实,她就是单身太久了!
单身久的人,都有一种安于现状的心理。
习惯现在的生活,不愿意接受任何改变,于是当有人试图靠近的时候,就会开始不自在。
而且,归根究底,她还是挺满意现状的。
有颜有钱,连儿女都齐全了……
说到底,要男人干什么?
但是,陆寻的出现,却改变了她一成不变的生活。
让她明白,除了日常养崽,还有其他更多的事情可以做……
正是因为这两种极其矛盾的心理,才导致她一直摇摆不定。
既没有拒绝对方的进入到她的生活,也没有点头承认自己的感情。
哎……
她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女人!
她看了眼身边的男人,成功地Get到来自于对方的期待,不由的好笑:“妈,你看他长得不错,而且还会赚钱……”
“他那公司都不是他自己的。”
陆总:“……”
林依依继续道:“他人挺好的,你不也说,他比孟言强多了吗?”
和姓孟的比起来,陆寻确实可以说是可爱得像个像个小天使了!
林萍女士顿时不说话了。
“而且,您不也挺喜欢阿哲吗?”
林萍女士顿了一下,扭头看了眼陆明哲。
被点到名字的陆明哲,本能地对她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
林萍女士:“……”
确实,美少年就是惹人爱啊!
第106章
被林家的人各种挑剔的陆总, 没想到最终确是靠着他一直嫌弃的侄子掰回了一丢丢的印象分!
总之,不管过程怎么样,结局是皆大欢喜的……
并不!
孟昱然就显然不太高兴的样子。
不过,他本来就每天一副都不高兴的样子, 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大家并没有放在心上。
孟姗姗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虽然她年纪小,很多事情不一定理解,但并不妨碍她从几个大人的对话中,了解到一些浅显易懂的事。
“陆叔叔是要当我们的爸爸吗?”
小姑娘睁圆了大眼睛,声音里全是难以置信的疑问。
孟昱然瞥了她一眼,嘴角悄悄地勾起一个弧度。
几个大人顿时一滞。
这小姑娘啥时候坐这儿的?
他们讨论这种话题, 居然忘了避开她!
这其中,最紧张的要属陆寻了。
他跟孟姗姗关系不错, 小姑娘也挺喜欢他,一直以来对他都是很欢迎的。
可他知道, 这种欢迎是鉴于小孩子单纯的喜欢,并不代表她会对他身份转变后,依然不会心存芥蒂。
尽管,这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孩。
显然,孟昱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都忍不住想要看看,待会儿姗姗撒泼卖痴的时候,这个姓陆的怎么办了。
最大可能就是被他妈赶回去……连带同样碍眼的陆明哲!
“谁说陆叔叔要当你们爸爸。”
林依依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只是在商量, 陆叔叔能不能当妈妈的朋友。”
孟姗姗鄙视道:“连这个都要商量……我跟陈丽娜做朋友从来都不用跟其他人商量的。”
然后就是一脸“你们大人真是麻烦”的表情。
小朋友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惊人之语。
但有的时候仔细想一想,总会让人惊讶地发现, 似乎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萍女士的心坎里!
她把小姑娘往怀里带,爱得不行,还抽空瞪了俩眼闺女:“你看看,这么大的人了,连六岁小孩都不如!”
这怒其不争的语气,果断是亲妈无疑了!
林依依:“……”
孟姗姗费劲地从姥姥怀里伸出脑袋,又语出惊人道:“如果我有像陆叔叔一样的爸爸就好啦。”
陆叔叔对她好……
比她爸对她还好!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带她一起吃烤鱼!
这才是关键。
哎呀,一想到烤鱼,就要流口水啦。
正抱着胸,冷眼旁观的孟昱然浑身一僵,脸迅速肉眼可见地又黑了下来。
他瞪了眼这个蠢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和他相反的是,陆寻感动得恨不得抱着小姑娘转圈圈:果然没白疼你!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