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愣,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撞得向下跌去,撞在陈公公身上,陈公公撞在身后的侍卫身上,一连串跌倒一长排人。
“啊!公子!真是罪过!”
我压在陈公公身上,发现这老头子被我压的快要翻白眼了,连忙起身顺便将这老骨头也扶起,等我狼狈不堪地准备上演一场富家公子被碰瓷勃然大怒的戏码,忽然发现胳膊上有只手。
“公子,没事吧?!是在下莽撞!”那手的主人将我扶直,态度诚恳,但用词不当,何止是莽撞,根本就没长眼。我拍掉袍摆上的灰,神色自若地点点头,理理心情,抬眼看向那人,顿时心里像炸开锅似的。
扶我起来的是个寒酸的书生,一件长衫已经洗的褪色,包头巾上有大大小小四处补丁。但这张脸实在是出众,在容貌上,向来一视同仁的我,竟然忍不住多看了这书生两眼。也明白引起骚动的人是他不是我。
“无碍,”我绷着脸,心里一动,忍不住脱口问道:“公子贵姓?”
这书生怀里捧着一个瓷瓶,瓶中插着几只画卷,还有三根有些变形的狼毫。瓶身很大,瓶肚子上画着一只黄鹂栩栩如生,瓶口不巧挡住他的下颌,一只狼毫尖伸出,蹭到他的唇角,留下浅淡的墨迹。
唉,佳丽三千不如公子一人。好极好极,拜佛一事姑且放放,抓牢猎物才为首要之事。
我装作热心的模样与他套近乎,俩人一前一后向清凉寺走去。
王春宝?王春宝....嚼着这个俗气的名字,越嚼越有味儿,直到十八下入堂钟敲响,我才意犹未尽回宫。
都说圣心难测,但陈公公却像我肚里的蛔虫,自打我那次从清凉寺归来,他便自作主张在王春宝身边安插眼线,说是自作主张,其实得到我的默许。
心痒难耐,总觉着这一世遇着这么位公子才不算白活,非要到手不可。
我依旧穷尽余力扮演一个暴君的角色,偶尔也会声色犬马,与后宫佳丽玩的好不畅快。等我快将清凉寺偶遇一事忘在脑后的时候,王春宝和一个贱人结为夫妇的消息像声闷雷炸响在我耳边。
“皇上.....”陈公公跪在我脚边,一把老骨头像要散架似的晃来晃去,直晃的我眼花缭乱,不就挨了两鞭子吗?不中用的老东西。
“想办法,把那二人给朕拆散。”我扫落龙案上的奏折,火冒三丈,到底是什么货色,居然入了那小子的眼。
管你是什么货色,抢我决心标记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打听来的消息,说那缠着王春宝的丫头叫关飞飞,我把玩着手里的金球,心里一冷再冷。说好日后亲自来拜访我,扭脸和贱人难分难舍。
那女人有何好处,我倒要会会。
接着,强抢民女、敲鼓伸冤、苦求无果等一串话本儿里才有的故事接二连三在我身上发生,确切的说,在我与王春宝和那贱货身上发生。
见到关飞飞时,我怀中正抱着一个小倌,坐在凉亭里吃酒。好戏怎能独享,凉亭外整整齐齐站着两排宫妃,不敢抬头看着不堪入目的一幕。
当今圣上有龙阳之好?兴许她们那点儿要靠圣宠爬上后位的野心之火此刻已被凉风吹灭。
“不愧是第一美人!”我掐了一把那小倌的后腰,示意他鼓掌。
关飞飞跪在宫妃围起的圈子间,月色好巧不巧落在她身上,满院春色中,她当之无愧是最楚楚动人的那一个。
直到被人带走,她始终沉默不语,这样的姿容与胆色的确配得上王春宝,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璧人。
“春宝,尊夫人真是让人肃然起敬。”我一巴掌拍在腿上小倌的屁股上。看着他恼羞成怒,恨得咬牙切齿,甚至起杀心。
不知是哪个胆儿肥的,将王春宝放出皇宫。
养了不到七天的狗果然还是不够忠心,等我再抓住他一定要使尽招数让他这辈子也离不开我。
身为平民百姓,怎能如此倔强?几年后,我带兵闯入王家宅院时,他正站在院子里读书,朗朗清明的声音一扫我苦寻无果的煎熬与痛苦。
抓到了。我控制不住地将他拉入怀中,贪婪吸允着他的肌肤,恶俗地看着他起一身鸡皮疙瘩,他屈辱的样子比起那些趴舔我脚趾的女人不知好看多少倍。
“王春宝,你好大的胆子。”狼捕食兔子的游戏该结束了。他出奇的安静,没有反抗,可脸上的焦急与古怪之色被我捕捉到。
“关飞飞呢。”我冷下一张脸问道,他却突然主动张开双臂反抱住我。
“皇上,草民不该擅自离开皇宫,草民悔不当初,求圣上带草民离开此处。”
你以为我会被见到你的喜悦冲昏头脑?我会。
可你为了心上人做出的退让像一盆冰水浇在我头上,让我恨得牙痒痒。
所以我怎能将计就计放过关飞飞,但我没想到王家竟然多出一个芝麻大的小家伙。
“皇上!”他跪在我面前求饶,求我放过一家老小,但挺直的脊梁骨还在维护他最后的尊严。
“朕凭什么要答应你的要求?”瞧瞧,多有骨气,甚至低头不肯看我一眼。我捏紧他的下巴,气红双眼:“王春宝,给朕一个理由?”
朕凭什么要留那贱人一命。
我要标记的人已经被玷污,脏。
“草民今后是圣上的人。圣上宅心仁厚,何必与妇孺斤斤计较,要怪只能怪草民贪恋女色.....”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不愧是朕看中的人。
关飞飞已经崩溃到嚎啕大哭,但她怀中的小家伙却毫无畏惧地与我四目相对,直勾勾地看着我。
那对儿眼睛现在尚且清纯如水,不谙世事,暴露她的单纯与幼稚。
我心里一动,改变除掉关飞飞母女的想法。
死并不可怕,比死更可怕的是遗忘和抛弃。朕倒要看看关飞飞对你的真心是否可鉴?
王春宝被我送往凤鸣岛上的一座地宫中,我从没打算虏获他的心,更没打算再次将他留在身边,到手的东西放在身边看久就会失去兴趣,如此完美的猎物只适合圈养和欣赏,为何要染指?
我告诉他,要等,等人来救你,如果等不来,你便在此孤独终老,若是熬足六十载,朕便放你自由。
想念一个人的滋味着实不好受,我疯狂地理政、与不同的女子苟合、滥杀无辜、坐实暴君的名号,天一黑,醉倒在女人的床上,掐着她的脖子喊另一个人的名字,想象在自己身下承欢的是在清凉山中见到的那个让我念念不忘的男人。
如此便能熬过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夜晚。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但朕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
第120章 作者有话说
这篇文有多扯淡有多次,一路看下来的读者应该深有感受,抱歉,不仅是对你们,也是对我自己。
从更新日期也可以看出这个文花了我近四个月的时间(实际上是不到三个月),出师不利导致我曾经一度陷入疯狂查看点击、收藏数据的焦虑中,这种状态基本持续到我认清文烂没人看的事实。
写完第一卷,第二卷也进行了近一半的时候,我基本已经失去码字儿的动力和激情。当然,激情这种东西本身一般上就不太长久,但是失去动力是比较致命的事情。这意味着我随时会弃坑,逃避数据惨淡,没有收获小粉红的事实。
从七月下旬到九月上旬这期间,我一个字儿也没码,文的进度停留在第二卷女主与小风进入妄生阵这一情节处。
因为我的怠惰,看文的小可爱走了四分之三。那段时间我将精力集中在制作角色扮演游戏上,本以为自己的文笔会有所长进,但是事实是,等我回归晋江继续码字儿时,发现,长期断更,导致我有些手生,甚至不知该如何谋篇布局让情节进行下去。磕磕绊绊了几章,我才重新找到写小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