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瑾瑜这才脸色稍霁,笑道:“这有何难?”
小薇得到满意的答复,心情也渐渐变得舒畅起来。有席瑾瑜作陪,至少她不用面对那些皇子公主的异样眼光。
这时,前方的山路上陡然间窜出一只野鹿。这只野鹿看起来格外的轻灵矫健,在丛林中飞奔穿梭,动作端的是敏捷如电。
“小薇,想不想吃烤鹿肉?”席瑾瑜立即取出弓弩,神色也是跃跃欲试。
“我?算了吧!我不爱吃肉。”小薇老老实实地回道。
“我家厨子的拿手好菜之一,就是果木炭烤鹿肉。你等着,我今晚给你加餐!”席瑾瑜说着,便策马冲着那只野鹿疾驰而去。
席瑾瑜的爱驹名叫踏雪,听起来十分雅致,踏雪本身也是实力不俗,据说它的血缘来自于塞外大漠,是那种汗血宝马的直系后代。
踏雪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急奔而去,冲着那只野鹿紧追不舍。席瑾瑜弯弓射箭,更是威风凛凛,利箭激射而出,瞬间就刺穿了野鹿的咽喉。
真是一击致命!席瑾瑜看似文弱温润,实则出手不凡。
小薇应景地拍手鼓掌,笑道:“能文能武,年轻有为,席公子,你们京城的贵族子弟如果都像你一样优秀,那我们这些人可真是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席瑾瑜随手将弓弩收起来,然后将那只正在挣扎并未彻底咽气的野鹿拎起来,利索地挂在自己的马背上。
“谬赞了。我也想亲眼见识一下小薇的箭术,不知道我今天有没有这个荣幸?”席瑾瑜一脸期待地盯着小薇。
小薇却是无奈地摇摇头,婉转地拒绝道:“恐怕不行呢。我这两天手臂疼,好像是被什么虫子咬到了。等我加入青鹿书院,如果碰到教授箭术的课程,我自然会跟你展示一下我的箭术。如何?”
幸好,席瑾瑜并未强求,他兴高采烈地邀请小薇一起在山林里奔驰。
日薄西山,两人这才兴致盎然地打道回府、
小薇美美地冲了个澡,想到明天要去青鹿书院报道,心中难免升起几分晦暗难明的情绪,甚至还有那么一点惶恐与不安。这是原主残留下来的情绪。
对小薇这种江湖老手来说,青鹿书院的挑战性也不算特别大,但是小薇以前没有遇到过女扮男装的情况,她必须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男人的形象。
正文 第七百四十六章女状元二三事(11)
其实这是原主残留下来的感情正在作祟,小薇自己并没有太多的畏惧。
小薇冲完澡,换上一袭簇新的浅灰色衣袍,挽起墨色长发,用一根白玉簪子将发髻固定起来。衣服和簪子都是庆春楼的东家席瑾瑜命人特地给她准备的。
衣料精致而又舒适,白玉簪子不算多么名贵,却与小薇的状元郎身份相得益彰。戴出去绝对不会掉价。
不知何时,宋掌柜敲门进来,再次送来一包冰水香,放在紫铜镂空香炉里点燃。这种冰水香有助于安心和睡眠,小薇用过一次便是十分中意。
对席瑾瑜的体贴和照顾,小薇心中自然是有数的。
小薇从席瑾瑜的书房里拿来一些孤本典籍,用最快的速度做笔记,然后利用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全部背诵下来,免得将来在青鹿书院里做不出应有的学问。
“范状元,你歇息了么?”宋掌柜突然来到梅花厅门口,毕恭毕敬地问道。
小薇正要歇灯,见对方半夜来访,心中也是暗暗警惕起来。
“怎么了?”小薇披上衣袍,趿拉着木屐走到门口位置。
“是这样的,东家刚刚来了。他想见你一面。”
席瑾瑜半夜来找自己?是单纯的私会还是别有企图?小薇仔细想想,除了自己女子的身份不能暴露,原主好像并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让席瑾瑜这种豪门公子觊觎的。
做人要识趣,要学会攀附贵人的关系,这样做事才能事半功倍。
小薇立即答应道:“让席公子进来吧。我还未歇息。”
宋掌柜赞赏地瞧了小薇一眼,如果换做那种自命清高的书生才子,恐怕不会给东家好脸色看,也正是如此,那些自诩清高的书生总是很难混到更好的职位。
但是范小伟不一样,他考上状元之后依旧非常努力,不会放弃任何有利的人脉。
片刻后,席瑾瑜提着一只雕花红木食盒走进来,笑道:“叨扰你了。小薇?你是不是不愿意看到我?”
小薇急忙将他迎进来,替他打起帘子,将窗边的案几收拾整齐。
“怎么可能?青鹿书院的文职就是你替我争取来的。我感激你还来不及呢。”小薇笑盈盈地看着他。
其实就算没有席瑾瑜从中周旋,小薇还是一样的进入青鹿书院任职,这是皇帝考察原主之后亲自下达的命令。
但是有了席瑾瑜这根线索,小薇就可以顺利攀上太子的关系。
“坐吧!”小薇拣了对面的位置入座,亲手替席瑾瑜煮茶。
“要不要给你拿些点心?”小薇笑道:“最近云鹤楼新出品的芙蓉卷,是用百香果和樱桃做馅料,外面裹上千层酥皮,吃起来特别香甜清爽。”
席瑾瑜立即摇摇头,回道:“不用不用。晚上吃甜食,不容易消化。”
然后席瑾瑜打开自己携带的食盒,一股浓郁的烤肉香味顿时飘出来,溢满四周。
小薇惊讶地瞪着席瑾瑜手中的烤肉:“这是?”
“你忘了今天我猎取的野鹿?我回府之后就让厨子将野鹿处理了,将最肥美的肉留给你,用果木炭做成烤肉,滋味可谓是一绝。”
席瑾瑜亲手将烤肉取出来,摆在小薇跟前,然后又掏出一包君山银针茶叶。
“配上这种香茶,既可以解腻,又能消除积食。”
小薇闻了闻浓香扑鼻的烤鹿肉,忍不住感叹道:“席公子,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豪门生活!你待我这么细致体贴,我真是无以为报!”
席瑾瑜不以为意地摆摆手,自己先拿了一块肥美的烤鹿肉吃起来。他的吃相符合大家公子的做派,优雅而又矜持,简直就像一幅画。
“我家厨子的手艺真不赖。”席瑾瑜脸上的笑容看起来特别有感染力,非常亲和:“你快点尝尝,等鹿肉凉下来,就不如现在这么好吃了。”
小薇忙不迭地答应了,然后陪着席瑾瑜品尝新鲜美味的烤鹿肉。
虽然晚上吃肉,不符合小薇的养生之道,但是面对席瑾瑜的热情邀约,小薇实在是不能拒绝,便放下心中的顾虑,跟着席瑾瑜一同享受。
烤肉吃完,小薇亲自将席瑾瑜送到庆春楼外面。
此时已经到了深夜,街道上万籁俱寂,屋檐底下挂着一串串红艳艳的灯笼。
一阵凉风吹来,小薇下意识地紧了紧身上的外套。
席瑾瑜见状,伸手握住小薇的小手,笑道:“夜里凉,你赶紧回去吧!”
触手之际是一种难得的柔软与温暖。
席瑾瑜蓦地心中一动,却来不及反应,就见小薇猛地将自己的小手抽回去。
“席公子,你怎么动手动脚的?我不喜欢跟别人如此亲昵。”小薇正色回道。
席瑾瑜有点留恋方才的触感,但是看到小薇满脸的不虞之色,他不敢得寸进尺,毕竟他跟小薇都是年轻男子,如果做出太过亲密的举动,免不了遭人诟病。
第二天清晨。
一辆简朴的马车停在庆春楼门口。宋掌柜帮小薇提着行李袋,小薇打起车帘子,就见席瑾瑜端坐其中,身姿悠闲,手中抱着一壶香茗正在慢慢地啜饮。
不愧是谦谦公子,温润如玉的典范。
小薇浅浅一笑,坐上马车,跟席瑾瑜打了个友好的招呼。
“今日这一身打扮,可能入眼?”小薇拣了对面的空位坐下。
“尚可。”席瑾瑜细细打量一番,不知为何,他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枚品质更好的白玉簪子:“美玉配才子,这才是咱们大庆国京城的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