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墨含糊地说:“是自己做,但不是我给你做。想吃就来吧,到时候我来接你一起去。”
戴起说:“哟黑,敢情还是借花献佛啊。不过有好吃的,我一定去。”
“行,就这么说好了。你也少喝点,早点回去吧。”盛墨说着便准备挂电话。
戴起想起自己这边的事:“哎,哎,盛帅,你真不来啊,我都跟人说好了。这让我怎么跟人说啊?”
盛墨说:“就说我有事,去不了。或者就说我已经找好对象了,就是最近找好的。谢了啊,拜!”说着就将电话掐了。
戴起看着挂断的手机:“嘿,这小子,难道真的已经找到对象了?明天,哦,不,后天得好好拷问一番才行。”
盛墨挂了电话,很想给林家乐打个电话,问问他会不会做血鸭,又想,明天他会打过来的,还是等明天再说吧,如果实在不会,就去找个菜谱给他。
第二天一早,林家的电话果然如期而至,提醒盛墨换水。盛墨一早起来其实就已经换水了,他跟林家乐提起戴起的事:“小林,你会做血鸭不?”盛墨突然想起来,自己对林家乐这个称呼还真是挫啊,为什么一开始不叫他家乐呢?小林小林的,太公式化了。
林家乐想一想,他看奶奶做过,自己还真从没做过:“没有做过,不过我知道大概怎么做。怎么,盛老师想吃血鸭?”
“不是我,是我的朋友。是这样的,我不是跟你说有个同学在B大教室内设计吗?我邀了他明天一起去你家吃炒田螺,他很喜欢吃我们那的血鸭,问你会不会做。”盛墨是想可以借此机会让戴起认识一下林家乐。
林家乐很快便明白过来盛墨的用心:“好啊,我明天一早就去买鸭子,做给你们尝尝。”林家乐算是厨艺上有天赋的人,一般的菜看过或者听过做法,做出来基本都差不离,所以他敢答应做血鸭。
盛墨笑笑:“好,就这么说定了。我们明天见啊。”
一大早,盛墨就起来了,先带着丢丢出去遛了一圈。然后回来将田螺洗一洗,用袋子装起来,放到车里,开车去接戴起。
他出发的时候给戴起打电话,戴起还在睡懒觉没起来呢。“起子,你还不起来,一会儿赶不上午饭了!”
戴起睡眼惺忪:“哦,去这么早啊?”
“赶紧起c黄收拾了,田螺还在我这里,要早点拿过去处理,不然晚上才能吃得上了。你快点起来,我挂电话了,开着车呢。”盛墨说着挂了电话,驱车往戴起家跑去。
林家乐一大早就去菜市场,买了一只活鸭子回来,又买了一些排骨炖汤。回到家,先将排骨炖起来,丢丢一会儿还得吃骨头和汤拌饭。
盛墨他们到的时候,林家乐正在宰杀鸭子。盛墨和戴起都瞪圆了双眼:“你居然还自己宰鸭子?!”
林家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我一早就去买的,现在天气热,那时候杀了就不太新鲜了,现在宰杀正好。”
盛墨给林家乐介绍:“小林,这位是我的老同学,戴起。起子,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小林,林家乐。”
林家乐点头跟戴起打招呼:“戴老师您好!我手脏,就不跟您握手了。”
戴起点点头,笑着说:“你好!打扰了,我是来蹭饭的,不添乱就好了,怎么还让你来招呼,我跟盛帅都随意好了。”
林家乐笑笑:“那好,我先忙着。盛老师,你帮我招呼戴老师啊。外面桌上有西瓜,水果刀也在那,你帮我切了吧。”
盛墨说:“我们还用招呼什么,这些田螺也该处理了吧,你告诉我该怎么弄。我来处理。”
林家乐说:“先放着吧,一会儿我来弄就好了。”
盛墨也不坚持,自己还真没有处理过,真不会弄。他领着戴起回到了客厅,也就是装修公司的办公室。戴起转悠着看了一圈:“乐家装饰公司。你家的房子就是他们帮忙装修的?”装修好后,戴起去看过,效果相当不错,将自己特意标出的几个细节都做得很好。
盛墨摇摇头:“不是,那时候乐家还没有成立呢。不过是他负责帮忙装修的。”盛墨也不客气,主动去切西瓜,递了一块给戴起。
戴起接过来,用手肘撞了一下盛墨:“你说的那个对象,不会就是他吧?”
盛墨睁大眼睛装糊涂:“没有的事,我那不是让你找的托辞么。”
戴起眨眨眼睛:“真不是?”
盛墨压低了声音小声地说:“目前真不是。”
戴起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来:“那以后可能是了?”
盛墨咳了一下:“这个还真不好说。”
第三十四章
丢丢自从进了林家乐家,就一刻都没停歇过,在林家乐身边蹭来转去的,兴奋得很,那尾巴摇得那个欢哟,盛墨也是没见过几次,尤其是厨房里的肉汤香一阵阵飘出来,将它的哈喇子勾得直流。盛墨看丢丢出糗,也不去理它。戴起却是第一次见到丢丢这样子:“丢丢怎么了?”
盛墨答:“馋的!”
“丢丢,过来!”戴起喊它。
丢丢回头看了他一眼,没有动。盛墨说:“你就别叫了,我都喊不来呢。它跟小林特别投缘,第一次见面就粘着人家不走了。”
戴起张圆了嘴:“是吗?这可真神了,一般来说,狗这种生物,不是只跟熟悉的人才会亲近?”
盛墨耸耸肩:“谁知道呢?”
戴起不知道想到什么,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他撞撞盛墨的肩:“我怎么觉得你是在利用丢丢接近人家呢?”
盛墨摊开手:“哪有?天地良心!”
“哦,那你怎么注意到人家的嘛?”戴起八卦地问。
盛墨不出声了,好像还真是丢丢先注意到林家乐的,要不然自己哪里会跟他有交集。
戴起看他不做声,嘿嘿笑得一脸诡异。
林家乐处理好鸭子,从锅里夹了两块排骨出来,放在一个饭碗里,递给丢丢。丢丢那个心急啊,一口就咬上去,林家乐连忙收手:“慢点,丢丢,烫!”
丢丢嗷呜一声,果然被烫到了,张着嘴,伸长了舌头,两眼泪汪汪地看着林家乐。林家乐连忙给它倒冷水,给它祛痛。盛墨听见林家乐和丢丢的动静,连忙跑到厨房一看:“怎么了?”
林家乐讪笑着说:“我给丢丢夹肉骨头,它心急,还没凉呢,就吃上了。烫着了。”
盛墨走过去,端详了一下丢丢的舌头和嘴巴,轻拍了一下它的脑袋:“叫你贪吃,烫死活该。好了,没什么大事,现在可以吃了。”说着接过林家乐手里的碗,递到丢丢嘴边。丢丢这下不敢大意了,先用鼻尖小心地碰了一下,确信不烫了,才小心翼翼地卷了一块吃起来。
戴起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笑得一脸淫荡,多么温馨的一家子啊。
林家乐找来老虎钳子,洗干净,然后将田螺的尾部一个个夹掉。盛墨蹲在一旁看着:“就这么处理吗?每一个都要夹掉?”
林家乐嗯了一声:“不然吸不出来。”
盛墨说:“这么多,你一个人夹到什么时候,我来帮你吧,还有没有钳子?”
林家乐将钳子递给他:“你用这个,我拿刀子来剁。”他将砧板放在地上,一手捏着田螺,一手拿着菜刀,咔嚓一刀下去,尾部就切掉了。
盛墨看得有些手软,但是林家乐做得又快又稳,比他用钳子还快,可见是平时做惯了的。“原来还可以用刀子切的,小林你的水平也太高了吧。”
林家乐笑笑:“做习惯了,也就快了。”他以前在家念书的时候,每到暑假,就会自己下河下塘摸田螺,改善生活,这炒田螺是常做的,所以熟练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