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作者:木之零
文案:
一个是上古神君,一个是冥顽不灵。一个心心念念唯你真心,一个花开花落前世今生。我在扶菻树下等你,奈何沧海变幻,此情汤汤。
内容标签: 前世今生 洪荒 仙侠修真 复仇虐渣
搜索关键字:主角:泽禹神君靡初 ┃ 配角:南宫阙牧含渊罗伊玓瓅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你是我在这世上见到的第一人
孟婆是只大舌头
从我记事起,我就是忘川上的一块石头,也不知过了几百年,我渐渐能感知周围的一切气息,时常觉得有生物从我身边经过,偶尔还能听到啜泣的声音,有时则是嚎啕大哭。几百年来,我从未听到过欢声笑语。我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直到有一次一只女子清亮的声音响起,“长生,来世我们还在忘川见罢,你看那对岸的彼岸花开的多么绚丽,就像被鲜血生生染了一样!”
至此,我知道自己处在忘川之上,一片被彼岸花染红的忘川。
又是几百年的沧海桑田,我被一只叫做孟婆的婆子带回了家里,她经常用一种叫做的孟婆汤的苦水给我擦身子,每擦一次,都叫我头痛好多天,实在是苦不堪言!又动弹不得,谁叫我是一只石头呢?每每只能含了一包眼泪,生生的往回咽。也不知被她擦了几百次,突然有一天,她突突吼了一声“世间竟然有这样男色的丑头,像哼哼的眼泪!”没错,她是个十足的大舌头!以我这只石头脑袋理解过来就是:这是一块前无古石,后无来石,空前绝后丑的石头,像大猩猩的眼泪。虽然我不知道大猩猩是什么玩意儿,但那绝不是好玩意儿,那大猩猩的眼泪就更不是什么玩意儿了!这次我终于没忍住,眼泪刷刷往出涌,奔腾之势,不可断绝!最后以淹了孟婆家,忘川水涨了三尺收尾!
之后,我听到一只叫冥王的男声了孟婆一顿,还让孟婆自己喝了好几碗孟婆汤,使得孟婆的大舌头更加不灵光的好几天,我心里暗暗欢快了几天。可每每想起我是那么丑的石头,就浑身不得劲儿!高兴不起来!我是一只石头,但是我很爱臭美。
孟婆的大舌头好了之后,常常同我讲话!比如:
“今天的耐活桥上木有一过银。”
“冥王那个小八脸……”
“黑白无常越长越骚八”
……
……
偏偏这些不大灵光的话被我这只石头脑袋听懂了,看吧,虽然我长得丑,但我也有优点。所以后来的几百年我都是这么安慰自己:虽然我丑,但是我丑的很懂大舌头!
这几句话解释过来约莫是:
今天的奈何桥上没有一只人
冥王那个小白脸……以前总认为冥王忠厚耿直,直到这两天从看守的冥官处听来冥王看上了一个狐狸精,可见,冥王并不是什么正经的冥王。早就知道孟婆暗恋一个人,如今看这架势,她暗恋应该是冥王没错了。孟婆一向待我不错,我做石头一向仗义,于是我很愤怒,虽然也不太能看的出来,我义愤填膺安慰她“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 对! ”孟婆也义愤填膺“除了我的小甜心!”
我一个激灵,但是愤怒很快盖过了激灵。
愤怒的我二人火冒三丈,以至于不知不觉扛着两把大刀来到了幽冥殿准备找冥王算账,冥王远远了看了我两一眼,主要是看她。最后我两迅速夹着尾巴逃走了。
至于黑白无常最近越长越帅气这件事,让我的心情十分愉快,很快就忘了昨日夹尾巴逃走这件事。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黑白无常是两只大帅哥。期盼有一天我能睁开眼睛,亲眼见见这两只大帅哥,但恐怕没这个命罢!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每这两只帅哥同我说话时,我的石头脸都能娇羞一娇羞。
自从把我捡回来,孟婆就没闲着,在接下来的几百年里,用她的大舌头滔滔不绝的把她的‘小甜心’作为睡前故事给我讲了几万遍,听得我耳朵长了厚厚一层茧。大意是:
几千年前,幽冥司来了一只神君,据说这神君长的呀,那个天地为之变色,草木为之枯荣,女人为他能抛家弃子,男人为他弯倒一片。即使最凶的公凶兽,见他都能温柔上几温柔,至于那母凶兽,都能媚成一滩水!这只神君手持一把寒光宝剑,一身寒衣矗立风中的时候,花朵都失了颜色,鸟儿都忘了啼鸣!
总之这个帅到掉渣,一般人把持不住二般人更把持不住的神君就是孟婆的小甜心--大约叫做责己神君罢。偏偏这么大只美男子名字起的不怎么的,后来我用我的石头脑袋冥思苦想了几百年,终于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只神君应该觉得自己太美被人迷恋太过,以至于很多家庭不大和睦,自责不已,于是乎!就起了这个名字罢!还算有自知之明。
我实在是没长眼睛,要不然每次看到孟婆乌黑的老脸红上几红,岂不丰富了我这只石头几百年的业余生活。
如果我知道当初孟婆嘴里的责己神君就是我那八师弟莫邪,我一定拿孟婆的这段初恋来羞一羞他!
就这样和孟婆生活了两千年罢,有一天孟婆被黑白无常请走了,大意是孟婆守着这奈何桥也守了几千年,该是时候投胎转世了。临走之前,她把我送回的忘川,生怕我和下一任孟婆有些不对付,这……她实在考虑的有点多。
我明面上抹了两把干眼泪,半夜偷偷地笑了起来!
三生跟一个野男人跑了
我重回了忘川,这时我已经可以看到四周的事物,无聊时,身子可以滚上几滚。不过我尽量在没人的之后滚滚,因我实在是一颗很骄傲的石头,听不了别人说我丑。
有一天我惊奇的发现,那块刻着三生石的石头动了几动,之后一番风驰电掣之后,它居然化为人形,生生脱落成一只美人,我看到它光着身子,扯了几片彼岸花的叶子裹在身上,那叶子瞬时就化作了五彩的衣裳,令我艳羡不已。这三生,居然有这一头垂及脚踝的青丝,她迎风起舞时,万分美丽。一块石头能长出这样的青丝实属不易,所以几千年来,她都对她那头秀发爱的死去活来,她不喜别人摸她的石头脑袋,因很多鸳鸯鹣鲽在她身边许下海誓山盟之后,都喜欢靠着她‘要乖乖’,我听孟婆讲过,这种男女嘴巴碰在一起叫做要乖乖。每每有情人要乖乖时她就表现的十分嫌弃,十分要命!
又过了三千年罢,有一天我打着哈欠从梦中醒来,看到一只穿着一身玄衣的男子站在三生旁边,他问三生去幽冥司的入口可是这里,三生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玄衣男子,大约过了一上午罢,三生终于回过神来,可这玄衣男子早就走的无影无踪。因这,三生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冲我翻白眼,我告诉她翻白眼的样子好丑,她一怒之下将我滚进了忘川水,我一把年纪,老腰差点断掉。我也是有苦衷的好么?只因当时我看到三生陷入了浮想联翩中,不能自拔,我就滚了滚我笨重的身子算是回答,要不然人家都以为我们石头都是傻子好么?虽然我们也不比傻子高明多少。玄衣男子会意,道了声多谢就嗖的一声蒸发了。
后来不知怎么的,三生硬是用她那只石头脑袋勾引上了这玄衣男子,确切的说,是用那副石头皮相勾搭上的。有一次,我滚去三生洞口串门,看到三生和玄衣男子马上就要咬嘴了,我十分不识相的问了一句“你两干啥子玩意呢”。
三生红了脸“呃,呃,双休……”
我继续不识相的在她家闲磕牙到深夜,愣是不识相的耽误人家双休。我当时看到玄衣男子脸黑的比他衣服的颜色还要深上几分,我还叫三生去打点水给玄衣男子洗洗脸,以我之见,玄衣男子是中毒了,极好心的建议他要保住身体,虽然双休也很重要……
最后玄衣男子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啧啧啧……病的不輕……
也是因此于后来的几千年后,我都窃认为咬嘴巴有两种叫法,一种是要乖乖,另外一种叫法是為双休。
终于,在不久的将来,三生如愿以偿被这玄衣男子拐走了。我就不明白了,这玄衣男子哪里好,若以黑白无常两位仁兄的标准去衡量,那叫丑的不见天日,三生愣是看上了他,还风风火火捧着一颗真心赴汤蹈火去了,啧啧,我瞧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