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同人)HP克洛诺斯+番外(1)

《(HP同人)HP克洛诺斯》作者:蜀夕

文案:

汤姆·里德尔从小就是黑的。

汤姆·里德尔会手刃生父。

汤姆·里德尔会成为黑魔王。

正义的格兰芬多·黑魔王的青梅竹马·诺拉·格雷义不容辞地担起了毁灭魂器,拯救魔法界的重任。

克洛诺斯的祝福,穿越时间的长河,跨过生与死的界线。

沿着时间的长河,找到他。

扭转命运的机会在你的手中。

要么毁灭,要么拯救。

男主伏地魔,女主生于1927年,HP世界土著。七个平行时空来回穿越,涉及祖时代、亲世代、子世代。能露面的原著角色基本都会露个面。不黑任何人,尤其是老邓,不洗白蛇院众人。尽量尊重原著(神奇动物2部分设定有冲突)

全文已完结,已放行跳坑。

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西方罗曼 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诺拉·格雷,汤姆·里德尔(伏地魔) ┃ 配角:阿不思·邓布利多,哈利·波特,德拉科·马尔福,卢修斯·马尔福 ┃ 其它:HP,伏地魔,平行时空

一句话简介:穿越平行时空拯救(攻略)伏地魔

立意:真善美拯救世界

☆、第一章 对角巷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已开,综漫同人和灵魂互换一起上(没错,最后我选择了双开),希望大家多多收藏支持:

1995年。

正是暑期,对角巷人来人往,街铺林立,魔法商店里卖着麻瓜世界里绝对找不到的各式各样有趣的玩意儿。

很多年了,这里的变化不大。奥利凡德的魔杖店,丽痕书店……它们还在那里,仿佛再过上一百年,它们还会继续存在。

麻瓜的世界日新月异,而巫师的世界仿佛被定格的老照片,永远停留在一个古老美好的年代。

这里还是很热闹,虽然热闹下隐隐有着不详的气息。

多亏了魔法部的执迷不悟,大部分的人还不知道,一个噩梦又再度降临。他的到来将使这里的所有美好变成一堆废墟。

诺拉的出现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在满目的巫师袍里,牛仔裤配衬衫的确有些吸引眼球。

幸好刚复活的黑魔头还没有召集齐他的信徒,不然单凭这身打扮,已经足够她被食死徒攻击而横死在对角巷街头。

于是她第一站选择了摩金夫人长袍店。

诺拉想,幸好她那天把钱包在巫师袍的口袋里,不然她出现在伦敦街头时就将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店主是个有些微胖但热情的女人,她问道:“我从没见过你。你是从国外回来的么?”

诺拉站在高脚凳上,尺子自动在她身上比划。她漫不经心地回答:“算是吧……”

如果五十多年前的伦敦也算国外的话。

“你应该小心些。”摩金夫人说,“这里近来有一些不太好的谣言……当然,报纸上说这里还是安全的,不过你是一个孤身女孩……”

诺拉安静地听着她说。

店里又来了一个客人。是一个面色苍白,下巴尖细的男孩。

一个马尔福。若拉在心里下定义。这一头铂金色的头发太显眼了。

他轻蔑地瞥了一眼还穿着麻瓜衣服的若拉,傲慢的态度更加印证了他的姓氏。

他开口:“我想,泥巴种根本不配成为巫师,他们早该滚出巫师界。”

这么多年了,骂人的词汇没有一点长进。而面前这个马尔福的涵养远远不如当年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后者觉得和肮脏的泥巴种说话都是一种耻辱,所以更习惯用实际行动表示他的鄙视。

诺拉不想和他一般见识,她总不能告诉他,我和你的爷爷可是同学,我甚至揍过你爷爷,你算哪根葱?

说起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他大概已经死了吧?连他的孙子都已经这么大了。

“德拉科。”又一个金色头发的女人走进来,“还没好么?”

“马上就好,夫人。”摩金夫人说。

德拉科·马尔福。诺拉在心里补全了他的名字。天龙座,倒像是布莱克家族的名字,那个同样拥护纯血论的家族总是以星座命名。

等等……马尔福家族,黑魔头忠诚的手下……

如果她是汤……伏地魔,她会选择藏身于何处呢?小汉果顿的老宅显然不是好选择,一所麻瓜的屋子,没有强大的魔法保护,而且邓布利多也知道那里。

黑魔头需要一个安全的藏身处,有着良好的魔法防御,有足够的空间来安置他的仆人们,还要能躲避傲罗和凤凰社的搜查。

这样的地方并不多,但不是不存在。

比如说……马尔福庄园。

这一家人素来是纯血论的狂热拥护者,食死徒的中坚力量。

诺拉匆匆换上衣服,扔下钱就冲了出去。她出去得足够及时,马尔福一家三口还在对角巷里。

诺拉的脚步顿了顿,最终还是走上前去。

当年分院帽把她分进格兰芬多真是个英明的选择。她本质里就是个鲁莽的格兰芬多,不计后果,一往直前。

她自己和其他的格兰芬多都更愿意把这种品质称为:勇气。

“你好,马尔福先生。”她冲到他们面前,突兀地开口。

卢修斯·马尔福一脸阴沉,狐疑地看向面前陌生的女巫。

从这张脸上,诺拉看见了二十年后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我只是想托您捎个话,捎给住在您家里的……呃……一位‘尊贵的’客人。请不要露出这幅表情,我绝对没有恶意。我想您不想在大街上公然使用恶咒。”若拉说。

卢修斯和纳西莎握着魔杖的手并没有松开,两根魔杖正对着她的脸。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卢修斯缓缓开口。

“那我就直说了——我希望你带话给某位蛇脸怪,哦不……了不起的巫师带个话。”诺拉压低了声音,换了个委婉一点的称呼以表示自己的善意,但在听到“蛇脸”时,她还是看见卢修斯瞬间变色的脸,像是下一秒就要给她来一个阿瓦达索命灭口。

要知道,这里还是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请您告诉他,用不着大费周章地去魔法部抢什么预言球,我知道完整的预言。”诺拉说,“我叫诺拉·格雷,不用去深究这个名字,我谁也不是。”

“你的目的是什么?”卢修斯蓝色的眼睛里闪着捉摸不定的光,“你是谁的人?谁告诉了你这个消息?”

“不需要别人告诉我。我是个预言家,我能看见未来。要说目的,我只是想见他一面。”诺拉耸耸肩,“我崇拜他很久了。”

这话假得她自己都不信。一个麻瓜家庭出身的巫师会崇拜伏地魔多半是受虐狂,而诺拉认为自己算得上身心健康。

但她不能告诉他实话,或者说,就算告诉了他实话,他也绝对不会相信。

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荒谬。

“记得把话带到,这绝对是为你好,或者说,为你们一家人好。”诚恳地告诫他,“用猫头鹰联系我。”然后转身,幻影移形。

她提前学会这个咒语果然是有好处的。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她出现在伦敦某个偏僻路段的阁楼里。

诺拉·格雷,17岁,前霍格沃茨学生,现在为楼下餐馆的女招待。

在跨越了五十多年后,诺拉面临的首要问题不是如何躲避阿瓦达索命,而是如何解决衣食住行。

最后她选择留在麻瓜社会。因为巫师的地盘太小了,无论哪里多出来一个女巫都引人注目,她可不想应付来自魔法部的盘问。

但留在麻瓜世界也并不轻松。现在满大街都是跑得飞快的汽车,人人都带着一个叫手机的通讯工具,可以随时联络。还有那些种类繁多的家电,诺拉花了很大一番功夫才研究透彻,比如微波炉、电热水器和空调。其中她最喜欢的是电视机,但她花了更大一番功夫才克制住自己没有拆了餐厅里的那台电视机研究,如果她真的做了,当天就会被老板娘赶出门去流落街头。

这里的老板娘是个好人,她听了诺拉编造的一个来自乡下的小女孩和男友私奔然后惨遭抛弃不敢回家的故事后,带着半信半疑地态度,让她留了下来。

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时,包三餐(虽然是剩饭)和住宿(虽然是阁楼),但工资尚可,诺拉对此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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