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爱陌生人(1)

作者:花妖雨宫萤 阅读记录 TXT下载

只爱陌生人

作者:花妖雨宫萤

文案:

迷宫般的城市里,处处飘荡着寂寞的灵魂

昨天、今天、明天

他们流浪、邂逅、相爱

期盼一种未知的可能

他和她邂逅在地铁里

她有着谜一般的性格,令他欲罢不能

挣扎在**和回忆的情感漩涡里

年轻的他们将何去何从

当我们爱上一个人,也许一瞬间就是永恒……

作品类别:都市-婚里婚外

上卷:烟花烫

第一章 遇见

★-----如何让你遇见我,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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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彼此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彼此相遇。这样的确信是美丽的,但变化无常更为美丽。”辛波斯卡的这首诗被引用在几米的漫画册《向左走,向右走》的扉页,叶夏特别喜欢这本漫画册讲述的故事,也能把这首诗倒背如流。

她的办公桌正对着写字楼巨大的玻璃幕墙,只要一转身,就可以看到窗外的城市风景。工作间隙,她会摇一下转椅,眺望窗外。

“Summer,请你到我的办公室来一趟。”主管Dike打了个内线电话给叶夏。他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只要拉起玻璃窗里的百叶窗,整个办公室的情形一目了然。很显然,叶夏偶尔发愣,又让他看到了。

Dike的秘书和叶夏关系不错,向叶夏吐吐舌头,叶夏无所谓的耸耸肩。她被老板批评惯了,也没什么事业心,因此面对老板训话,只需带着耳朵进去听即可。

和所有美国人一样,Dike喜欢标榜上司和下属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因此亲自给叶夏倒了一杯咖啡,示意她不必太过紧张。“人生需要Relax,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劳逸结合。”Dike的语气很和蔼,可叶夏从他深邃的蓝眼睛里看到了另一种意思。

“我们中国人还有句话,叫适可而止,just all right,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以后我会注意。”叶夏知趣的说。

Dike满意的点点头,开始切入正题:“公司这一季的形象推广,市场部已经给出了方案,下一步就是投放媒体。电视台那边由Alice负责,平面媒体就由你负责,OK?”又让她去登广告,叶夏心里掩饰不住的失望。

她所在的这家美资广告公司在国际上很有名,而她是学广告设计出身,工作两年了,却仍是充当跑腿打杂的角色,真正的专业接触的非常少。也怪她自己总是漫不经心,老板交代什么,她就做什么,从不会像别人那样积极进取。失望,也就在所难免。

然而,工作毕竟是工作,对于叶夏这样的月光一族来说,不工作就得喝西北风。尽管不情愿,她还是必须圆满的完成老板交代的工作,否则随时都有去总务处领纸箱子走人的危险。

这一晚是非加班不可了,叶夏打电话给叶蓝,告诉她,自己不能陪她一起去泡吧了。“周五还加班?”叶蓝嘟囔一句。“可不是,临下班了BOSS才交代工作。”叶夏压抑着不满的情绪,随手翻着市场部同事交过来的资料。

叶蓝是叶夏的远方亲戚,大学毕业后两人合租一间小公寓。在这个人满为患、拥挤噪杂的大城市,她们这样刚工作几年的人,薪水的增长永远赶不上房价的飞涨。

两人都是喜欢追逐名牌的狂热分子,叶夏喜欢阿玛尼,叶蓝笑她假清高,像自恋的水仙花;叶蓝自己喜欢范思哲的大胆前卫,虽然通常来说她买不起范思哲,却不能遏止对名牌的渴望。

一直忙到快十点,叶夏才得以结束这一天的工作。资料已经准备的差不多,就等着第二天交给BOSS过目之后,就可以去联系报社了。

她从写字楼里出来,夜晚的风很凉,吹得她一阵哆嗦。往地铁站走的这一路有不少酒吧,五光十色的霓虹灯闪烁,都市的夜色真美。

可能因为天晚的缘故,地铁里人不多,这节车厢里只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叶夏坐在靠车门的位置上,习惯性的从包里拿出那本看了不知多少遍的《金瓶梅》,随便翻了一页看着。她从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她就是喜欢看这本书,喜欢看几个女人争风吃醋的情节。那样有趣,活色生香,充满了生活气息。

坐在对面的女人抱着个两三岁的孩子,孩子一直哭个不停,年轻的妈妈怎么哄也哄不好。叶夏有些心烦,书上的字一个也看不进去。她索性从包里取出MP3,戴上耳机,让音乐声淹没烦人的哭声。

车在高速行驶,叶夏困得直打盹。有一会儿,她迷迷糊糊间的像是睡着了一样失去了意识。恍惚间,感觉到有人碰了碰她胳膊肘,她睡意惺忪的睁开眼,疑惑的看着那人。

“到站了。”那人坐在她身旁,声音很好听,面目却很陌生。叶夏搔搔头发,“差点坐过站。”她在心里念叨一声,匆匆下了车。等快到家时,才发现两手空空,包包好好地挎在胳膊上,原本拿在手里的书不知去向。一定是落在地铁上了,她暗怪自己粗心。

《金瓶梅》在大陆出 版极少,市面上非常难买到,尤其是人民文学出 版社85版,只发行了一万册,虽然删节了很多色情情节,但版本很难得。大学时,叶夏自己不好意思去书店买,让男朋友方家明代劳,他脸皮厚,不怕书店里众人的目光,还问人家有没有光盘,惹的叶夏在书店外大笑。

最最重要的是,叶夏在书页上附了书评和批注,虽然只是自己批的,但她自认为句句精辟。为此,她惋惜了两天,虽然对书的失而复得未抱任何希望,却还是希望捡到的人不要当废纸扔了。

在丢书的第三天,叶夏正坐在地铁里发呆,一个男人忽然开口问她:“你是叶小姐吧?”叶夏疑惑的看了他一眼,确认脑海中没有关于眼前这个人的任何印象。他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交给她,就是她的那本《金瓶梅》。

“这本书是你的吧?”他问。叶夏接过书,怀疑的审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是我的书?”他笑了一下:“那天我坐在你旁边,你下地铁之后,我看见地上有本书,猜测可能是你丢的。所以我捡起来,准备找机会还给你。”

“谢谢!”叶夏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心想他当时不把书还给她,现在假充好人,无非是想和她搭讪,这种事她见的多了。他见她爱搭不理,玩味的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到家以后,叶夏下意识的把书翻出来看看,却发现书里多了些东西。原来他看过了她的书,还在书页的空白处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叶夏哼了一声,真想骂这人没公德心,在别人的书上乱写乱画,得找个机会好好教育教育他。

可是她怎么想也想不起他的长相,只记得他很年轻,高高瘦瘦的,长相似乎还不错,至于具体相貌,实在没什么太深的印象。因此,叶夏气过之后很快放弃了教训人的计划,万一骂错了,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公司选定刊登整版形象广告的那家报社隶属于一家知名的报业集团,叶夏乘电梯到二十一楼,才找到广告部。

在走廊上,有人主动和她打招呼。“嗨,怎么是你啊?”那人在她面前停了停。叶夏仔细一看,依稀就是在她书上乱写乱画的那人,于是她沉着脸道:“你这人怎么那么差劲?你看过那本书也就算了,干嘛在人家书上乱写?”

他愣了一下,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的评语写的挺有意思,所以忍不住发表一下拙见。你怎么找到报社来了,事情没那么严重吧?”叶夏这才撇撇嘴:“我才没你说的这么无聊。我是为公事来,不是为了找你兴师问罪。”

他哦了一声,若有所思道:“是来登广告的。左边第三个门就是主任室。”他指给她方向。“谢谢!”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是要对他说谢谢。“我在二十楼工作。”他临上电梯时说了一句。叶夏莫名其妙,心想你在哪儿工作关我什么事。

等叶夏办完了事出来乘电梯下楼,电梯在二十楼停了下来,他走进电梯。看见她,他笑了一下,打趣道:“真巧,又见面了。”叶夏只瞄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事儿办完啦?”他又问了一句。叶夏这才嗯了一声。

电梯中只有他们两人,说话尴尬,不说话更尴尬。他从上衣口袋里掏了张名片给叶夏,叶夏接过去,有些诧异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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